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对离婚协议推翻财产分割条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对离婚协议推翻财产分割条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推翻财产分割条款需要满足的条件是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才会依法判决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否则将会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对原告的要求不予支持。存在以下情形的离婚协议书都是无效的: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离婚协议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

3、对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离婚后子女和哪方共同生活,抚养费包括教育费如何给付。不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对子女的探视问题。

4、夫妻共同财产和债权、债务的分割。

5、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内容包括无房屋产权无房可居一方的居住问题如何解决。

6、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对一方有法定过错的即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7、违反权协议的责任。

三、协议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之规定,协议离婚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二)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三)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四)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五)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离婚协议书当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方案当然是要尊重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意愿的,可夫妻双方如果分割财产的时候,严重侵犯到了第三人的合法利益,或者是逼迫对方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的,这样的离婚协议书是不生效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的目的是什么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加强对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管理,规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上市、转换股份及其相关活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而制定的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于1997年3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1997年3月25日由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发布。可转换公司债券...


·新婚姻法离婚债务分配规定
      民法典离婚债务分配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是关于离婚时清偿债务的一般规定。债务的性质不同,当事人清偿责任也不相同。第一,夫妻...


·公司法人借款加盖公章的依据是什么
      公司法人借款加盖公章的依据是什么?借款协议属于合同的性质 ,在借款协议上,可以加盖合同专用单,也可以加盖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是处理财务事宜使用的印章,不能在合同上加盖,即使加盖也不具有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民法债权债务关系
      民法债权债务关系民法债权债务关系 债权债务关系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在《...


·索债型非法拘禁罪怎么判
      现实生活中,欠债的人是非常让人讨厌的,因此当他人欠债不还时,有的债权人会采取极端的措施,非法拘禁债务人以此强制其还钱,殊不知这种行为会构成非法拘禁罪。下面,我们为您讲解索债型非法拘禁罪怎么判,您可以阅读做一个了解。 一、索债型非法拘禁罪怎么判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


·欠债不还如何处理
      欠债不还可以凭借合同或者借条欠条等证据和对方协商还款,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直接到当地法院起诉。为了避免欠款人转移财产,可以在立案后尽快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或者调解,调解是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进行,判决胜诉后欠款人仍不偿还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


·夫妻共同债务是怎样认定的
      夫妻共同债务是怎样认定的 一、夫妻共同债务是怎样认定的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


·当事人对待欠钱不还怎么办?
      当事人对待欠钱不还怎么办?可以申请支付令或者起诉处理,当事人需要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


·婚后债务 离婚后需要承担吗
      婚后债务 离婚后需要承担吗? 婚后债务 离婚后需要承担吗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妻子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是丈夫的个人债务,妻子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


·出他项权证后公积金中心多久放款?流程是什么?
      买房子贷款买,是现在很多人的选择,办理房屋贷款有很多种,当然我们要先去办理他项权利证,之后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房屋贷款,那么出他项权证后公积金中心多久放款?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是什么?这里我们就为您整理了关于这方面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出他项权证后公积金中心多久放款?一般需要3...


·针对欠钱不还的朋友怎么办?
      针对欠钱不还的朋友怎么办?(一)、收集“三组证据”1.第一组——收集借过钱的证据要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条、如果以现金方式给的钱,要打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等等。2.第二组——收集主张债权的证据说白了,就是收集曾向他要过钱的证据,这一点,主要是防止债权过2...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