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量刑5到7年可能判3年以下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量刑5到7年可能判3年以下吗?

一、量刑5到7年可能判3年以下吗?

对于量刑的标准在五到七年的是没有可能会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 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二、坐牢7年能减刑多少年?

根据罪犯的情节来裁量的,不能多于剩余刑期的一半。其实实际上,依据规定,依法应当在服刑满所判刑罚的一半以上。当然具体案件应该依据具体的情形而言,我们也不能够一概而论。

《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条件与限度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判决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一般是针对于案件比较轻微的才可以实施,对于案件的判决标准一般在刑法中都是有专门的量刑标准,因此在判决的时候就会参照此标准来进行处理,所以,案件的处理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但只要违反了法知错认错就可以得到原谅。



·犯罪人员的假释期间什么意思
      犯罪人员的假释期间什么意思 对符合假释法定条件的犯罪分子附条件的提前释放,在刑期执行完毕之前对获得假释的罪犯制定一定期限的考察,这段期限就是假释期。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


·恶意获取公民信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恶意获取公民信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恶意获取公民信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条件: ①主体资格适格; ②犯罪对象属于本单位在履行职权或公共服务职能中依法收集的个人信息; ③客观上实施了出售或非法提供行为; ④违反国家规定; ⑤情节严重...


·《刑法》对信用卡恶意透支量刑规定
      一、《刑法》对信用卡恶意透支量刑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


·强奸罪共犯的认定是怎样的
      在现实生活中,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有时不止一个,刑法上将这样的犯罪称为共同犯罪,那么强奸罪共犯的认定是怎样的?强奸罪共犯的怎么判刑?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强奸罪共犯的认定 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


·关于缓刑的适用条件都包括了哪些
      罪犯要想在判刑的时候同时适用缓刑的,那需要先满足了法律中关于缓刑的条件规定才行,否则也就不具有了被判缓刑的资格。那到底我国关于缓刑的适用条件是怎么规定的呢?这要区分形式条件和限制条件进行解答,下文中我们来告诉你具体答案。 一、缓刑适用的形式条件 缓刑适用的形式条件是指缓刑的适用...


·滥伐林木罪追诉标准是什么
      追诉标准,其实也就是针对每一个刑事犯罪的立案标准,而这也是区分一般民事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的关键所在。今天,我们具体来说一说滥伐林木罪追诉标准的内容。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滥伐林木罪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1987年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


·打架致人二级轻伤是如何评定的构成犯罪吗?
      轻伤二级已经是构成了犯罪的行为;对于轻伤二级也是让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打架时双方轻伤二级应该要做的事情是:首先,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1...


·死刑是什么 哪些人不能判死刑
      众所周知,在我国有一些人即使犯了天大的罪,也是不能对他们判处死刑的,那到底法律中规定了哪些人不能判死刑呢?关于死刑很多人能够想到的就是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那不能判死刑立即执行,能不能判死缓?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死刑是什么,包括哪些内容? 死刑,又被称为生...


·盗伐林木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盗伐林木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一、盗伐林木犯罪构成具体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 2、犯罪的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的森林及其他林木,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不属于《森林法》...


·致人重伤二级能判缓刑吗
      不能,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所以致人重伤二级不能判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


·网络诈骗洗钱是否构成洗钱罪?
      网络诈骗洗钱是否构成洗钱罪? 随着互联网的深入,许多第三方支付平台逐渐崛起。有不法分子利用第三方支付的漏洞,或者利用其他手段对他人进行网络诈骗,再通过一些方式进行资金转移,比如,将这些钱充值为游戏币或者比特币等虚拟币再提现转为现金。乍一看好像只是诈骗行为,但实际上也可能包括了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