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在合同到期后裁员合理吗?该如何补偿?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劳动雇佣关系是当今社会中最为普遍的关系,用人单位在雇佣时候雇佣双方必定会签订相关劳动合同,由此雇佣双方才产生法律关系,那么公司在合同到期后裁员的合理吗?如果合理,公司该如何对员工进行补偿呢?接下来我们会给您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公司在劳动合同到期后裁员的合理吗?

裁员分为合法裁员和非法裁员,不同的裁员形式赔偿也是不同的。合法裁员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裁员,并支付经济性补偿。非法裁员为未按照法律规定裁员,是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的。  

合法裁员的要求: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二、公司该如何对员工进行补偿?

1、合法裁员的经济性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非法裁员的经济性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公司在合同到期后裁员分为非法裁员和合法裁员,员工根据签署的劳动合同中以及相关的法律中可以要求企业对其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您在遇到相关的劳动合同补偿争议的时候,可以先咨询下网站的律师。


·分公司签订合同可以作为原告起诉吗?
      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分公司签订合同可以作为原告起诉吗?一起来了解一...


·购买大型设备往往需要较大的资金,很多公司或者个体户在权衡利弊
      购买大型设备往往需要较大的资金,很多公司或者个体户在权衡利弊之后,往往会选择租赁设备来使用,而租赁设备的时候就会涉及到签订设备租赁合同的问题,这时您一定要非常的谨慎,以免签订不公平的合同,要是不幸发生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您知道该如何选择管辖法院吗? 一、设备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如...


·上市公司融资在我国应该怎样进行?
      上市公司融资在我国应该怎样进行? 在当今这个社会,存在着很多的上市公司,对于人们来说上市这两字应该不是很陌生,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上市公司也需要进行融资,很多人对于上市公司融资并不是很了解。那么,上市公司融资在我国应该怎样进行?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上市公司融资在我国应该怎...


·对于企业隐瞒社会保险缴费数额行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对于企业隐瞒社会保险缴费数额行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你可以先和单位协商让他们按正常程...


·由于隔离公司开除怎么办?
      由于隔离公司开除怎么办?疫情期间被公司开除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起诉来要求赔偿,员工由于隔离是不可以随意辞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公司法中公司注销所要的材料有哪些?
      公司法中公司注销所要的材料有哪些? 公司法中公司注销所要的材料有哪些?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


·我们都知道在大的家族性企业里面
      我们都知道在大的家族性企业里面,公司的董事长一般都是一代一代继承下去的,但是由于各种的原因代继承人有可以先死于继承人,那么代位继承人死亡后怎么办?代继承人都死亡的话,一般情况都是由其它兄弟姐妹或其它比较亲的家属来继承,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代位继承人的子女无权继承代位继承...


·旅游公司法人职责是什么?
      旅游公司法人职责是什么? 法人对于公司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因为一个法人在公司的正常运营中将会行使公司的权利,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同时也会承担一定的责任,确保公司能顺利的发展,对于旅游公司的法人的责任很多人不是很了解,那旅游公司法人职责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


·公司注册资金认缴制带来的好处有哪些?
      公司注册资金认缴制带来的好处有哪些?社会在不断的发展进步,所以相关的法律法规也需要不断地修改以适应现在的社会环境,公司注册资金认缴制就是为了适应现在的社会环境并且促进社会经济等方面的发展而做出的新规,那么今天网就来给您说说公司注册资金认缴制带来的好处有哪些。一、公司注册资金认缴制...


·新成立公司法人委托刻章可以吗?
       一、新成立公司法人委托刻章可以吗 凡持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申请刻制印章,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新成立的企业申请刻制印章,须持以下资料,并附印章样模,到属地公安机关办理: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法人代表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分公司能授权分公司签合同吗?
      分公司能授权分公司签合同吗?可以,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活动,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分公司虽然不具备法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