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成立公司法人委托刻章可以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新成立公司法人委托刻章可以吗


凡持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申请刻制印章,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新成立的企业申请刻制印章,须持以下资料,并附印章样模,到属地公安机关办理: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法人代表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法人代表授权刻章委托书。


(二)已成立的企业申请刻制部门章或专用章,须持以下资料,并附印章样模,到属地公安机关办理:


1、企业同意刻章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法人代表和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4、法人代表授权刻章委托书。


二、申请刻制印章的流程:


申请人向公安机关递交申请→经公安机关审核符合要求的,现场发给申请人《印章审批回执》→申请人持《印章审批回执》到辖区内任意一家具有《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刻章企业刻制印章,印章在备案以后方能使用。


1、公司注册后,需要全套章


全套章包括: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法人章


(一) 公章,用于公司对外事务处理,工商,税务,银行等外部事务处理时加盖。


(二) 财务专用章,用于公司票据的出具,支票等在出具时需要加盖,通常称为银行大印鉴。


(三) 合同专用章,顾名思义,通常在公司签订合同时需要加盖。


(四) 发票专用章,在公司开具发票时需要加盖。


(五) 法人章:用于特定的用途,公司出具票据时也要加盖此印章,通常称为银行小印鉴。


在上述五种印章中,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章是需要在公安机关备案的,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


2、印章丢失


一旦发生印章丢失,首先要做丢失登报公示,如果自己没时间可以找创业印章帮您登报,之后到公安局备案,最后找有资质的机构刻制新的印章即可。


3、印章损毁


在上海,如发生印章损毁,直接登报公示原印章作废,之后到公安局备案(备案时不需法人到场),最后刻制新印章即可。


4、上海注册公司后公司名称变更


若发生公司名称变更,要先到公安局备案(备案时不需法人到场)之后重新刻制全套印章即可。


在上述五种印章中,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章是需要在公安机关备案的,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


2、印章丢失


一旦发生印章丢失,首先要做丢失登报公示,如果自己没时间可以找创业印章帮您登报,之后到公安局备案,最后找有资质的机构刻制新的印章即可。


3、印章损毁


在上海,如发生印章损毁,直接登报公示原印章作废,之后到公安局备案(备案时不需法人到场),最后刻制新印章即可。


4、上海注册公司后公司名称变更


若发生公司名称变更,要先到公安局备案(备案时不需法人到场)之后重新刻制全套印章即可。


5、业务需要


很多公司因为业务需要,需要多枚合同章,这时的合同章也是每个章都有自己唯一的识别编号和芯片。


(注:一家公司可以拥有多枚合同章和发票章,但是公章、财务章一家公司只能拥有一枚,由于法人章并不需要在公安局备案,所以法人章不限,但如果法人章有在银行备案的话,则另说。)


说道法人,很多人以为这是一个自然人,但是其实并不是,法人是一个组织,可以是公司,也可以是一些社会团体。法人分为多种类型,有营利性的,还有非营利性的。根据各自的性质进行分类。法人成立之后就会有法人公章,用来盖章文件等。




·发改委企业拆迁安置费用包括哪些?
      发改委企业拆迁安置费用包括哪些?近年来,国家在产业结构上不断调整,对于一些高耗能企业进行拆迁淘汰,而发改委则是指导企业拆迁安置工作的主管部门。对于企业而言,面临拆迁安置的时候会得到政府补偿,那么发改委企业拆迁安置需要支付哪些费用?我们通过我们整理的这篇文章了解一番。一、企业拆迁安...


·两个股东的公司类型是什么?
      两个股东的公司类型是什么 一、两个股东的公司类型是什么 公司的股东有几大类,有一人股东公司,还有多人股东公司;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


·企业开展海外并购的作用是什么?
      企业开展海外并购的作用是什么? 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已经不满足于在国内发展,纷纷开展海外并购,开发海外市场。的确,对于提升企业竞争力和市场地位,海外并购的作用非常明显,但是也存在很多风险。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下企业开展海外并购的作用是什么,中间又会面临哪些风险及风险防范措施,我们一...


·私营企业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我们国家对一切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都是需要作出严厉的处罚的,当然如果违反我国刑事法律规定,那么他的处罚就属于刑事责任的承担,是相比较其他法律来而言是非常,严重的,很多人想了解一下,私营企业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一、私营企业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处罚原则 单...


·注册公司注册资本有规定吗?
      注册公司注册资本有规定吗?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有限...


·出资人不是公司法人怎么控制公司吗?
      公司是企业的一种形式,公司包括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每个公司都有公司法人,公司法人也遵循公司法的规定,对公司有处置管理的权利。公司的公司法人和出资人是有区别的。两个职位可能是一人承担责任,也有可能是两人分别承担责任。那么出资人不是公司法人怎么控制公司吗?下面我们来听听律...


·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是什么?
      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是什么? 一、什么是公司设立 公司设立引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公司设立不同于公司的设立登记,后者仅是公司设立行为的最后阶段;公司设立也不同于公司成立,后者不是一种法律行为,而是设立人取得公司法人...


·股东变更后公司章程股东是否要签字
      股东变更后公司章程股东是否要签字我国公司法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同时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这是修改公司章程不需股东会表决的唯一例外。申请办理公司章程章程变更备案,可持股东会决议原件和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盖章...


·年天津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年天津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为了进行规范化的管理,一些房屋进行了拆迁,同时对一些企业进行了规划建立工业园区,所以好多企业需要进行拆迁。那么您是否知道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天津企业拆迁补偿标准。 天津企业拆迁补偿标...


·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哪些?
      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哪些? 公司法是我国市场的主体法,是规定公司的包括设立解散和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任何一个公司都要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可以加强对公司股东的保护,强化公司的自治和社会责任以及职工保护措施。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哪些? 一、 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哪些?...


·并购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并购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经营不善,想上市却有心无力,或是其他原因不得不被其他公司并购的时候,收购方和被收购方都要注意兼并合同中的保证条款,保证己方的利益、资产。进行收购时还要注意债务情况、权利瑕疵和排除优先购买权,并按照正规的法律程序进行并购。那么并购公司流程是什么?以下是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