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补偿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按照有关的法律解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并没有解除,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那么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补偿吗?接下来的我们会为您介绍。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二)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三)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予以经济补偿的计算:
(一)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二)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四)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实际的工作中,劳动合同的续签通常是由用人单位提出,如果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应该有相应的补偿,是要承担双倍工资差额的赔偿风险的,只有在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是没有经济补偿的,更多有关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相关补偿的问题请咨询网站。



·工伤认定生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原因突发职业病的或者是人身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是工伤,并且个人单位应该及时的把员工送往医院治疗,并携带相关的资料到相关的机构进行工伤鉴定。相关的机构,受到一定的证明材料之后,会下发工伤认定书,那么工伤认定生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下...


·事假连续请假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关于事假连续请假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关于事假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中没有明确的规定时间,这个事假多少天或旷工多少天辞退是公司章程或规章制度中规定的,一般情况下只有员工严重违反单位制度或者不能从事本人岗位等情况下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


·在我国到底什么是劳动关系主体
      劳动关系当中最关键的就是劳动关系的主体,其实也不能说我国有些公民不了解劳动关系,只不过从法律的层面上难以表述而已。就比如说针对劳动关系的主体问题,有一部分人员可能也比较模糊,在我国到底什么是劳动关系主体?但实际上,劳动关系的主体对创造和谐的劳动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一、在我国到底...


·装饰工程质保金一般是多少钱?
       一、装饰工程质保金一般是多少钱? 合同法里没有具体规定质保金的多少,但是建设部有一个格式合同,规定的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5%,一般工程都依据此比例执行。在质保期内,施工单位有对所建工程维修的义务,如果不尽此义务,那么建设单位可以另找他人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剩余...


·员工在怀孕期公司可以辞退吗
      员工在怀孕期公司可以辞退吗 一、员工在怀孕期公司可以辞退吗 要区分情况,一般来说是不能辞退,但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是可以以此辞退的(即使怀孕),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劳动者怀孕的情况下,只要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因劳动者...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和社保有什么联系影响?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和社保有什么联系影响? 一、劳动争议时效定义及规定 劳动争议时效是指劳动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利。关于社会保险费缴纳引发的争议,是否有时效限制,实践中一直看法不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1...


·申请劳动争议案件执行不缴费的条件
      申请劳动争议案件执行不缴费的条件我们知道,在一个劳动纠纷的案件裁决后,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该裁决,那么,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收取一定的执行费用。那申请劳动争议案件执行不缴费的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将为您进行说明。 一、减免申请执行费的条件 (一)没有固定生...


·劳动合同期限协商延长的行为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期限协商延长的行为是否有效?只要劳资双方对此没有意见就有效,劳动合同签订几年,法律并无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即可。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一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


·未签订劳动合同仲裁时效与双倍工资
      很多劳动者因为不了解法律,在用人单位工作时不知道签订劳动合同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一旦被开除就不知所措。我们将在这里为您解释未签订劳动合同仲裁时效是多长时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是什么?请您仔细阅读。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仲裁时效是多长时间?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如何认定童工,雇佣童工的法律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童工属于未成年人,却不是未成年工,从立法上来看,国家明令禁止关于童工,却可以雇佣未成年工,若国家机关发现用人单位雇佣童工的,雇佣方是需要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雇佣童工的法律责任怎样的? 一、怎么认定童工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


·工程合同有哪些
      工程合同有哪些,工程合同的类型有哪些? 很多人将工程建设的合同都叫做工程合同,实际上工程合同不止是一种合同。那么工程合同有哪些呢?工程合同的类型又有哪些?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能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工程合同是一个大范围的概念,工程合同的类型也是多种多样。按照不同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