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法典什么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停水停电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民法典什么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停水停电

一、民法典什么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停水停电?

不管在什么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都没有权利停水停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签订合同,向供水、供电公司缴纳了相应的费用的,供水、供电公司就应该供水、供电。物业公司不是供水、供电的合同当事人,其无权擅自中断对业主供水、供电。

二、物业主要管理那些方面?

基本内容按服务的性质和提供的方式可分为:常规性的公共服务、针对性的专项服务和委托性的特约服务三大类。

1、常规性的公共服务

是指物业管理中公共性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是物业管理企业面向所有住用人提供的最基本的管理和服务。主要有以下8项:

(1)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及住宅装修的日常监督;

(2)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

(3)环境卫生的管理;

(4)绿化管理;

(5)配合公安和消防部门做好住宅区内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

(6)车辆道路管理;

(7)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

2、针对性的专项服务

是指物业管理企业面向广大住用人,为满足其中一些住户、群体和单位的一定需要而提供的各项服务工作。包括:

①日常生活类;

②商业服务类;

③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类;

④金融服务类;

⑤经纪代理中介服务;

⑥社会福利类;

3、委托性的特约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在实施物业管理时,第一大类是最基本的工作,是必须做好的。同时,根据自身的能力和住用人的要求,确定第二、第三大类中的具体服务项目与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经营机制和服务方式,以人为核心做好物业管理的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并不断拓展其广度和深度。

在业主都已经交过水电费了的情况下,除了国家供水,供电公司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停水停电,比如电线检修等情形,已经交了水电费,却因为拖欠物业费而停水停电,这严重侵犯了水电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法人与董事长区别主要是什么?
      公司法人与董事长区别主要是什么 其实在社会生活当中,很多人会把公司法人和公司的董事长联系在一起,甚至有很多人会觉得公司的法人就是公司的董事长。其实关于这一点的认识是有非常大的误会的,因为公司法人和董事长并不一定说非得是一个人。下文当中,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人与董事长区别...


·公司设立时股东如何注册资金?
      公司设立时股东如何注册资金公司设立时股东可以通过缴纳现金等的方式注册资金,股东出资的数额属于公司的实收资本,注册资本是公司注册是认缴的一个数额。实收资本的构成比例是企业据以向投资者进行利润或股利分配的主要依据。中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实收资本应当与注...


·公司法人是不是人?公司法人有哪些
      公司法人是不是人?公司法人有哪些分类?近几年,由于国家经济的发展以下政策的支持,许多 新的公司纷纷成立。我国公司的运营都要受到公司法的管理,但许多人在理解公司法中的相关条款时,对公司法人这个词会产生疑问。到底公司法人是不是人?公司法人有哪些分类?我们为您提供了以下文章,相信会解答...


·企业入职需要哪些资料
      企业入职需要哪些资料职员入职所需材料 1、个人信息登记表:也就是简历,无需赘言。 2、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大部分企业都会要求提供,这里说明一下常见的身份证复印件会用到什么地方:公司员工档案、集团公司总部备案、社保理赔和费用报销、劳动合同备案、厂区安保登记、薪金卡、社会保障卡、公积...


·公司法人承担的风险是怎样的
      公司法人承担的风险是怎样的由于我国的公司法和其他法规当中,对公司在挑选公司法人的时候的要求还是比较简单的。公司法人不同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般情况下,只要是属于成年人,并且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都可以,但是担任公司的法人的时候也必须要明白,公司法人是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的。下面我们...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条件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条件是什么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条件是什么? 根据中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六个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有发起人,发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发起人应当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过...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审批条件是什么?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审批条件是什么? 一、从业资格的要求与取得 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员均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从事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根据当前备案的实践操作,私募基金(不区分股权或证券...


·夫妻企业的单位犯罪主体怎样判定?
      夫妻企业的单位犯罪主体怎样判定? 单位犯罪主体和个体犯罪主体是不同的。按照现有的司法解释,单位犯罪主体的种类是五种,分别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团体。那么,夫妻企业算单位犯罪的主体吗?夫妻企业的单位犯罪主体怎样判定?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夫妻企业的单位犯罪主体怎...


·我国的公司法概念是什么?
      我国的公司法概念是什么 我国普通公民对于国家的一些基本法律常识都是知道的,比如说,刑法民法,这些都是日常生活当中您会经常用到的一些法规。但是,提到公司法相信很多公民都不太清楚,因为毕竟公司法的针对性是比较强的,对于不经营公司的普通公民,对其根本就不太了解。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


·集团公司法人可否兼任子公司的法人?
      集团公司法人可否兼任子公司的法人? 一、集团公司法人可否兼任子公司的法人? 集团法人是可以兼任子公司的法人的,因为法律并没有对这方面有限制性的规定。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


·公司信托法律业务都可以从事哪些业务?
      公司信托法律业务都可以从事哪些业务? 信托公司是什么? 信托公司,在中国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根据《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设立的主要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 信托公司是做什么的? 信托公司以信任委托为基础、以货币资金和实物财产的经营管理为形式,融资和融物相结合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