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卖动迁房合同可以毁约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买卖动迁房合同可以毁约吗?对于依法签订的买卖动迁房合同,当事人可以毁约,但需要承担因毁约而造成的违约责任,所以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谨慎决定是否毁约。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后,如果买卖双方中的一方反悔此次交易,从而违约使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那么守约方如果也同意解除合同,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的,法律是支持的。具体赔偿方法为:计算房屋差价,转售利益和守约方的赔偿要求,综合考虑之下,违约方将赔偿金额赔偿给守约方。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合同一旦签订就具备了法律效应,不是随随便便轻易的就能更改的,如果一方违约,但是另一方拒绝违约方的赔偿,严格要求按照合同继续执行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守约方的要求也将得到法律的支持。1、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2、对于违约方确确实实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二、如何防止买卖双方违约?1、约定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况及赔偿办法就二手房买卖中容易出现违约的情况,买卖双方可以在签订买卖合同签进行协商,对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况如何处理/赔偿进行,包括哪些不可抗因素下可以无偿解除合同,哪些情况下可以有偿解除合同等。2、买方要严查房屋质量及产权人是否真实为避免后期在物业交割过程中产生纠纷而造成违约,签订合同签买方要就房屋质量、产权信息、装修等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如有必要,可提前将物业交割中可能出现的违约问题进行约定。综上所述,动迁房如果有产证的话,买卖交易是没问题的,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如果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否则,无故毁约的话要承担违约责任。在动迁房买卖中,双方要约定好违约责任条款。



·住房按揭贷款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住房按揭贷款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在我国,普通公民要想全款买房是有些不现实的。只要买房,那么就意味着是需要向银行贷款的,并且在日后的生活当中要有一个长期做好还房贷的心理准备。银行对于申请房贷的人员,放贷的时间可能要比您想象的长一些。并且公民在买房并且办理房贷的时候,肯定十分关心的一个问...


·一、按揭买房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一、按揭买房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第一种情形:夫妻双方婚后一同贷款买房,取得房屋产权的,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首先确定此房屋属于双方的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以平均分割为原则。一方得到房屋产权的,作价的一半支付给对方,房屋的作价可以双方协商确定,也可以经评估公司评估确定。双方...


·安置房与商品房区别是什么?
      安置房与商品房区别是什么安置房、回迁房以及商品房,这是现如今比较常见的三类房产,其中三类房产都是有进行买卖的情况。当然,对于部分人而言,可能到现在都无法区分清楚这三类房产,那到底安置房与商品房区别是什么,而回迁房与商品房又有哪些不同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安置...


·以房屋抵押的民间借贷能办他项权证不能?
      一.以房屋抵押的民间借贷能办他项权证不能?只要是办理了抵押登记就可以办理他项权利证,如果你们没有办理抵押登记,那么抵押权也未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第四十二条 办理抵押物登记...


·离婚买房子要什么条件?
      房子对于个人或家庭来说都是避风的港湾,在外工作无论遇到多大委屈,下班后回到自己的房子里就能找到归属感,自由发泄。因此,尽管现状房价持续上涨,居高不下,但依然有很多人买房,有些夫妻离婚后单方也会买房,购置自己的小家,那么,离婚买房子要什么条件,这就是下面我们要解答的问题。 一、离婚...


·随着现在房价的步步攀升,许多人对房子望而却步,住房难问题日益
      随着现在房价的步步攀升,许多人对房子望而却步,住房难问题日益成为困扰着广大人民的实际问题,而正对这一问题,二手房也买卖也愈发火热相对于新房来说,二手房更为经济实用。为加强房地产管理,确保存量房(即二手房)交易和资金安全,广州市颁布了广州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下面随我们来了解下。 ...


·购买商品房如何办理房产证?
      购买商品房如何办理房产证? 对于新房来说,只有开发商办理出大产权证的时候,购房者才能办小产权证(即房产证)。(一)购房者要审查开发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二)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


·商品房委托销售中,买受人应注意哪些方面
      商品房委托销售中,买受人应注意哪些方面(1)受委托销售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机构;(2)受委托销售机构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文件和商品销售委托书;(3)受委托销售机构应当如实向买受人介绍所代理销售商品房的有关情况;(4)受委托销售机构应当以开发商的...


·离婚房产过户的费用是多少?
      离婚房产过户的费用是多少? 离婚房产过户的费用是多少? ?(一)税类: 1、契税按照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照产价万分之五。 (二)费类: 1、登记费80.00元; 2、交易手续费的百分之二(按产价); 3、工本费20.00元 在离婚房产过户费用的问题上,很...


·离婚房产评估时间一般为多久
      虽然我们常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但是当今的婚姻关系在离婚以后各种问题就会暴露出来。因为毕竟随着时代的发展,现在的人在离婚的时候还是非常现实的。在对房产进行分割的时候,由于房产属于不动产,所以大多数人选择的分割方式会是将房产进行评估,评估以后按照价钱进行分割。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离...


·一、买房后离婚房子怎么办?
      一、买房后离婚房子怎么办?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