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是老百姓重要的固定财产,如果房屋产权不清晰,多人共同居住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房屋是老百姓重要的固定财产,如果房屋产权不清晰,多人共同居住在一个房屋时,就有可能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只好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日常生活中,这类的民事案件也不少。律师代理案件后,会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资料,那么,处理房屋占用案材料有哪些?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处理房屋占用案材料有哪些?
1、房屋产权凭证;2、房屋来源(买受、继承、析产、受赠等)的证明;3、共有房产形成(共同投资建造、翻建、购买、继承、受赠等)的证明;4、房产登记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产权转移等)的证据;5、房屋使用、管理、收益情况证明;6、交纳房地产税人的姓名及纳税时间、金额、票据等;7、其他证据。
二、房屋占用纠纷如何解决?
房地产纠纷是指在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房地产权益而产生的争议。实际上也就是房产(房屋权益)纠纷和地产(土地权益)纠纷的总称。其当事人既可以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房地产管理机关,其中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涉外房地产关系中的外国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和港澳台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纠纷,可以通过仲裁、行政复议和诉讼来解决。房地产纠纷的仲裁是争议双方当事人自愿的,由第三人居中裁决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一种解决房地产权益纠纷的方法。一旦裁决或达成的调解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必须执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执行裁决或调解协议,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房地产行政复议指不服房地产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当事人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相应的复议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活动。对复议决定不服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得向上一级行政机关再申请复议。房地产纠纷的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有关房地产纠纷所进行的司法活动。综上所述,根据房屋占用引发的纠纷,双方首先要协商处理,实在解决不了的话,最后再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律师代理案件后,当事人应当提供处理房屋占用案材料,包括房屋产权证明、房屋来源证明、房产登记变更的证据等。另外,当事人还得缴纳一笔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用。



·商品房买卖五证包括了哪些
      商品房买卖五证包括了哪些在购房的过程中其实陷阱也是很多的,有些人可能会租赁一些楼盘,然后冒充开发商对外销售,不过此时由于对房产不具有所有权,因此最终也是无法交易成功,但此时却可以骗取一些购房者的购房款。因此就要求在购房的时候认真审查商品房买卖五证。究竟这五证包括了哪些?下文中我们...


·石家庄回迁房能买吗?需要注意些什么
      近些年,石家庄市加大了城中村改造力度,导致市场上出现了很多回迁房。由于回迁房价格较低,经济条件一般的老百姓就想买一套回迁房。那么石家庄回迁房能买吗?签订回迁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下面让我们跟随我们来做个大致了解。 一、石家庄回迁房能买吗? 很多石家庄市民会纠结回迁房到底可以...


·房产继承过户必须公证吗?
      房产继承过户必须公证吗 《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规定: 1、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协议书范本
      由于一些客观原因,原本签署生效的租赁合同会因此无法继续履行,于是经当事双方协商后会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协议书,但是您是否清楚该如何书写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收集整理出的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协议书,以供您参考。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协议书范本 甲方(出租方):X...


·在有空闲的房屋时,很多人都会选择最大限度的利用空闲房屋的,主
      在有空闲的房屋时,很多人都会选择最大限度的利用空闲房屋的,主要就是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但此时需要注意,就是法律中明确规定了一些房屋是不能进行租赁的。那到底哪些房屋不能租赁?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房屋不能租赁? 1、未经法定竣工验收的新建房屋不能租。 有的...


·一、广州租房注意事项?
      一、广州租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1、不能“签”口头协议。 租房一定要签订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要细。即使你不了解房屋租赁合同常用版的详细内容是什么,但是你要明确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由谁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项数字,以区分责任。房屋维修及费用...


·商品房买卖合同注意哪些事项
      商品房买卖合同注意哪些事项 一、关注商品房预售许可信息。如果没有预售许可证,所签署的买卖合同就是无效的。 二、关注房屋的规划性质。开发商在宣传的时候,经常说公寓、商住两用等,但这些描述都不规范,最终要看合同中房屋的规划性质是如何描述的。如果是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就不可能用来居...


·一、遗产继承房子转卖规定是什么?
      一、遗产继承房子转卖规定是什么? 遗产继承房子转卖规定是可以进行转卖,但必须要已经完成了房屋的过户,获得所有权,才能够进行房屋的转卖。具体情况如下所述。 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


·协议离婚房产还在贷款需要公证吗
      协议离婚房产还在贷款需要公证吗 一、协议离婚房产还在贷款需要公证吗 1、协议离婚是指夫妻两个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意见统一,通过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解除婚姻状态恢复自由的一种离婚方式,离婚后对于房产过户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公证,离婚房产析产是对离婚房产过户免除征契税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如下: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如下: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


·新婚姻法房屋公证有哪些规定?
      房屋公证在婚姻关系的缔结过程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房屋是具有很高价值的财产,进行公证有利于化解潜在的各种纠纷,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巩固夫妻双方之间的感情,即便发生了纠纷也有助于公平解决。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新婚姻法房屋公证的相关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婚姻法关于房屋公证程序的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