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和交通意外有区别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交通事故和交通意外有区别吗?当然有,从法律上来讲,交通事故抄是过失、过错的结果;意外事故是无过错和过失的结果,善后是有本质差异的。意外事故(可以)不承担责任。但是必须强调的是:绝大多数交通事故都是过失或过错造成的,具体反映在带责问题上(带责就是存在违法驾驶车辆问题)。知在通常情况下,意外事故都是对某一方而言(无责方)。而整个事故意外,只是极个别的。举个例子:空中坠物、由于质量问题而发生突然断轴方向失控、对面车道发生事故,有车或人被弹到车前以致来不及刹车导致事故等道。二、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和交通意外的相关认定结果是基于实际的事故后果而定的,具体的责任划分和认定,需要由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处理,并基于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聘请律师来进行界定。



·交通肇事罪与非罪是怎么区分的
      现实中,有一些行为可能属于违法行为,但要是达到了一定程度之后,则就会被认定构成犯罪,此后对行为人的处罚自然也是刑事方面的,这是比较严重的处罚。而对于交通肇事来讲,也是需要仔细区分罪与非罪。那么交通肇事罪与非罪是怎么区分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交通肇事罪? 交通...


·一、贷款买房子开发商延迟交房是否可以要求退房?
      一、贷款买房子开发商延迟交房是否可以要求退房? 一般是不可以的,按照《合同法》,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或者因为工期、材料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如果开发商不能出具有关权力部门裁定公告,业主可依据购房合同《商品...


·一、交通事故醉驾造成轻微伤对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醉驾造成轻微伤对量刑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醉驾造成轻微伤对量刑标准是: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因此你需要承担行政责任。同时也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至于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应具体分析,首先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因为并没有致人重伤。根据国家《车辆驾...


·交强险护理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首先对于交强险医疗费赔偿对营养费以及伙食费的补助是否包括是有不同意见的:第一种是根据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中指出,其中的赔偿是包括营养费和住院伙食的补助费的;另一种观点是认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第三款规定是属于无效的,其中营养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是...


·一、交通事故有人伤但没施救是否构成犯罪?
      一、交通事故有人伤但没施救是否构成犯罪? 交通事故有人伤但没施救一般是不构成犯罪的,除非受害者是重伤,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


·大货车撞死人承担什么责任
      大货车撞死人承担什么责任大货车撞死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要按照发生事故的情形来判断的,不管如何,大货车一方肯定是要承担责任的,承担责任的大小按照具体的情况而定。有可能除了行政责任之外,还要承担刑事责任,交通管理部门在认定责任的时候,只是确定撞死人之后是否需要承担行政责任,如果需要承...


·现实中,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交警在对事故进
      现实中,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交警在对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都是需要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的。那要是紧急避险引发交通事故的话,此时事故的责任该如何认定、划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紧急避险引发交通事故的责任怎么划分 我国《民法通则》第129条规定:...


·建筑工程先交保证金还是先签合同
      建筑工程先交保证金还是先签合同 一、建筑工程先交保证金还是先签合同? 如果工程是招标的,建设方可以在招标书中要求投标人先交纳履约保证金,中标后再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如果不是招标工程的,应该先在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再交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江西省土地使用权交易的网络信息发布规则
      江西省土地使用权交易的网络信息发布规则 土地交易权是每位拥有土地以及使用土地的人都会涉及到的权利。而土地权交易有利于土地的流转以及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当代土地使用权交易已经不再只局限于实际交易,还涉及到网络信息发布与公证。江西省颁布了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我们今天就来了解江西省土...


·一、道路交通事故处误工费年龄限制有规定吗?
      一、道路交通事故处误工费年龄限制有规定吗?没有年龄限制,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


·什么是特大交通事故?特大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轻则没有人员伤亡,重则造成多人伤亡或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而根据交通事故的轻重程度,最严重的交通事故就被称为“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时,处理办法也与一般的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不太一样。接下来,就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什么是特大交通事故,特大交通事故如何处理,希望对您有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