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欠钱不还胜诉了可是对方没钱怎么办?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起诉欠钱不还胜诉了可是对方没钱怎么办?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和强制执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对于欠钱不还的行为,当事人是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要求对方还款处理的,但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对方无力偿还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协商进行合法的处理,一般可以通过分期或者减少支付的方式来进行办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预付款保函是什么?
      预付款保函是什么意思一、预付款保函是什么意思预付款保函(advance payment guarantee),又称还款保函,指担保人(银行)根据申请人(合同中的预收款人,通常情况下是出口商)的要求向受益人(合同中的预付款人,通常是进口商)开立的,保证一旦申请人未能履约,或者未能全...


·公司或个人欠货款不还可以报警吗
      公司或个人欠货款不还可以报警吗平时做生意的时候,免不了会遇到有人欠钱不还或者欠货款不换的情况。一旦发生,会使生意的进度被拖慢,效率大大降低,严重的甚至会损失一大笔利润。而欠货款不还可以报警吗?这也许是一个困扰您许久的问题。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一、公司或个人欠货款不还可以报警吗1、...


·外省客户拖欠货款不还有什么办法
      外省客户拖欠货款不还有什么办法 外省客户拖欠货款的处理 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


·外商投资企业债权债务承继情况说明
      外商投资企业债权债务承继情况说明 一、外商投资企业概念 外商投资企业是一个总的概念,包括所有含有外资成分的企业。依照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和资产中所占股份和份额的比例不同以及其他法律特征的不同,可将外商投资企业分为三种类型: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由中外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


·非法集资罚款,相关处罚是什么?
      非法集资的犯罪行为在现代社会日益猖狂,即使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仍旧有人挑衅法律的威严,对以非法目的占有他人财产,吸收众多金额的行为即构成犯罪,将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非法集资罚款,相关处罚是什么呢,通过我们收集的以下资料为您解答。 一、非法集资罚款,相关处罚是什么? 对进行非法集资 ...


·企业之间是否可以拆借资金?
      企业之间是否可以拆借资金?拆借资金一般适用与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关系,此时往往就是用这家公司的资金,借给另一家公司。这样做虽然可以缓解借款公司的燃眉之急,但相信您都知道资金对一家公司是很重要的,一旦流动资金不足就容易出现经营困难。那从法律上面来讲,企业之间是否可以拆借资金呢?我们...


·担保公司办理抵押登记借款人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担保公司办理抵押登记借款人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办理抵押登记借款人需要提供的材料 企业申请担保需填写《信用担保申报书》,同时应提供下列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 (一) 借款人(担保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及法人代码证 2、法人代表证明书 3...


·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法律规定你的某种权利必须在一定时间内行使,超过这个期间就不再受法律保护了。那么,债务纠纷受法律保护的时间为多长呢,也就是说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长?如果债权人没在诉讼时效内履行权利,诉讼时效届满有什么后果?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


·出具借条要如何约定利息
      出具借条要如何约定利息 一、出具借条要如何约定利息 利息、利率一定要在借据中写清楚。依照《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自然人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所以,在与他人签订借款合同时,一定要明确写上是否支付利息及利率是多少,不然日后产生...


·民间借贷起诉期是多久
      民间借贷起诉期是多久 民间借贷起诉期,其实也就是法律上面规定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这是每一个想要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民间借贷纠纷的人,必须要知道的内容,否则的话自身利益就有可能得不到保障。那到底民间借贷起诉期是多久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民间借贷起诉期是多久 (一)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


·非法出借枪支罪怎么处罚?
      非法出借枪支罪怎么处罚?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