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自主放弃继承权的时间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自主放弃继承权的时间是什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作出,实践中以《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的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本人承认或有其它证据证明的,一般应认定为有效。如果放弃继承的人是唯一的继承人时,则被继承人的遗产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继承人放弃继承后,也就不再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如继版承人有监护人,监护人原则上无权放弃被监护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利。放弃继承不得由他人代理而作出。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过程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权一般应当准许,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二、法律依据我国《继承回法》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所以,公民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有很强的时间性,一定要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处理前这段时间提出。过了这段时间,公证处均不予受理。如果继承人不作出放弃继答承的意思表示,则视其为接受继承,但在遗产分割前,一旦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则溯及其自继承开始不为继承人。当继承人要求只继承部分遗产时,公证机构应当为当事人先办理继承权公证,再为其办理遗产的析产协议或放弃遗产的公证对于放弃继承的相关情况,继承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来进行认定,一般情况下应当作出明确的表示,对于相关事项不确定的,还可以向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处理,如果对相关财产的处理和认定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代位继承权有什么权利?
      我们知道,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其生前财产会由继承人继承,但如果在被继承人死亡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那么,继承人的继承权利会由其子女或其他亲属代位行使,这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代位继承。那代位继承权有什么权利?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代位继承权有什么权利...


·一、保险金作为遗产法定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保险金作为遗产法定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


·遗产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在存在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况下,对遗产的分配自然是按照遗嘱中的内容来执行的。但很多时候要么被继承人没有遗嘱,要么遗嘱被认定为无效。此时就只能按照法定方式来继承一些,那此时遗产分配比例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


·一、遗嘱继承的法律条文有哪些内容?
      一、遗嘱继承的法律条文有哪些内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规定了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其法定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而法定继承人以...


·一、遗产继承有效时间是多久?
      一、遗产继承有效时间是多久一般来说,诉讼时效期是三年。《继承法》第八条规定,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因为2017年10月1日开始生效的《民法总则》将诉讼时效改为了三年,所以这里继承权的诉讼时效应为三年。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


·养子女等不是亲生子女的继承权是怎样的?
      养子女等不是亲生子女的继承权是怎样的?1、按照法定继承来说,养子女等不是亲生子女的继承权与亲生子女是一样的,因为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也属于法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2、被继承人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形下,在法定继承程序之中,与被继承人形成实际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与被继承人的亲...


·在办理转继承纠纷案件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继承人在继承财产之前死亡,那么本该继承的遗产就转由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来继承,如果在转继承中发生纠纷,进行诉讼时应该对转继承案件审查哪些内容呢?下面就是由我们为您整理的在办理转继承纠纷案件中,应注意审查哪些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转继承,又称转归继承、连续继承、再继承或二次继承,是指...


·老人去世后有立遗嘱的遗产有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
      老人去世后有立遗嘱的遗产有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立遗嘱的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


·代位继承权指什么?
      代位继承权指什么?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 该制度的设立是基于,继承权的行使主体应为实际生存,若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显然无法行使继承权利...


·法律上父亲去世遗产谁继承
      法律上父亲去世遗产谁继承1、父亲的遗产范围包括:个人婚前全部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2、如果父亲留有遗嘱,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3、如果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顺序,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继承人之间可以平分遗产,也可以协商继承的遗产份额二、法定...


·法律规定公民个人遗产有哪些
      一、公民个人遗产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