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父辈留下的宅基地能继承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父辈留下的宅基地能继承吗?

一、父辈留下的宅基地能继承吗?

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宅基地是农村居民用作住宅基地以修建房屋的土地,其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个人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即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但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作为特殊财产,虽然不能以一般财产的继承方式来继承,但是可以依法取得对该宅基地的使用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二、继承人顺序是怎么样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都拥有相等继承权,继承被继承人等份额的遗产。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跟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想有相同的继承权。另外,根据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也可以不相等,比如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三、农村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我国农村宅基地的买卖是被允许的,但又有诸多的限制条件。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之一,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综合上面所说的,父母所留下来的财产一般是可以由继承者继承,但对于父母所留下来的农村宅基地这个不是属于个人所有的,是可以得到土地上面的建筑物,从而获得使用的权利,对于其它的是不能被继承,所以,对于遗产必须要符合条款才能得到。



·什么条件下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成立
      什么条件下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成立我们都知道资产分类一般分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而土地使用权一般都是属于外购的无形资产,既然是无形的资产那么实现条件和使用权执行条件在计算和产生条件方面存在会很多的疑问。那么我们在购买土地时,什么条件下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成立呢。 一、新会计准则规定 ...


·献县征地补偿片价的规定有哪些
      献县征地补偿片价的规定有哪些【征地情况告知】在征地报批前,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制作《征地告知书》,将拟征土地的用途和位置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征地告知书》由国土资源所负责在被征地土地所在地的村内张贴。在有条件的地方,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将《征地告知书》在互联网上发...


·什么叫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
      什么叫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我们常常在生活中看见很多地方会修建一些房屋或者学校或者医院等,开发商之所以能够在土地上修建这些建筑是因为他们对那块土地具有土地使用权,那么什么叫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请阅读下面由网站我们为您带来的文章进行相关的了解。 一、什...


·年最新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征地补偿安置倍数和修正系数,以及青苗补偿标准,同时与《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一并实施。我们将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


·我国省道348征地补偿的依据是什么
      有一些普通老百姓对于政府的征地补偿的这件事情的理解太过于简单了,就像是我国的省道348,从微山到鱼城的整个范围内全部都属于省道348,所以可见此省道国家在修建的时候的占地面积是非常大的,但有些人只知道38省道可能是要征用自家土地的,然后当然就非常关心我国省道348征地补偿。 我国...


·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有什么法律特征是什么?
      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有什么法律特征是什么?只有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我们才能对土地进行使用,但是在国内土地的使用权购买一般价格都非常高,所以很多人会选择采用租用土地的方式来获取土地使用权,但其实对于租用土地很多人都是不了解的,不知道在法律层面上出租土地属于什么层面,那对于我们来说出租的土地...


·无锡拆迁征地补偿规定有哪些?
      无锡拆迁征地补偿规定有哪些? 近年来,无锡城市规模越来越大,很多城乡结合部的土地都被征用,用于城市建设。无锡市也制定过关于征地拆迁方面的管理办法,那么关于无锡拆迁征地补偿有哪些规定和办法?下面我们罗列了有关办法规定,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无锡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


·公寓土地使用年限续期涉及哪些费用?
      公寓土地使用年限续期涉及哪些费用?在房地产市场上,商业公寓比较受年轻人的喜欢。如果是公寓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40年,这属于比较短的。购买商业公寓的人们,对产权到期的处理方式比较关心。按照目前规定,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可以续期。那么,公寓土地使用年限续期涉及哪些费用?下面我们结合最新...


·划拨土地使用证的办理需要多长时间
       一、划拨土地使用证的办理需要多长时间? 符合规定条件的,20个工作日内解决。办理土地证流程: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 、土地登记申请书 2 、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


·青岛农村征地补偿标准2023的规定是什么?
      青岛农村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考虑到市南区、市北区已无耕地,且2004年我市制定的原市内四区征地年产值高于目前实际的耕地年产值,本次对李沧区征地年产值不作调整,对四市、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征地年产值不再划分城市规划区内、外,并作适当调整,调整后的平均上调幅度为35%。其中崂...


·农用土地使用证过户如何办理?
      农用土地使用证过户如何办理? 一、农用土地使用证如何过户 1、首先要确认是当地农村户口,还是已经迁出当地农村成了非农业户口。 如果你是当地农村户口,那么只要你父母和你到当地公证机关通过“赠与”公证。 2、然后凭赠与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有些农村还未办房产证,那么可以不要求)、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