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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申请材料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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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驰名商标申请材料内容有哪些《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进一步细化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3年4月17日发布5号令,公布《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该令对《商标法》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的因素作了进一步的细化,明确了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如下:(1)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2)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3)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4)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5)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它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二、按规定提交材料后就能成功认定为驰名商标吗?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权利人,按规定提交材料是必须的、必要的法定要求。至于提交材料后能否成功认定为驰名商标,尚有许多不确定因素。因为,《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特别指出,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综合考虑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各项因素,但不以申请商标必须满足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为前提。为规范驰名商标认定工作,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制定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细则》。其中规定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成立驰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其成员由司局级领导组成。驰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对商标局局长办公会、商标评审委员会委务会拟认定的驰名商标予以复审;并及时将经复审拟认定的驰名商标,报总局局长办公会议核审。总局局长办公会对驰名商标认定委员会拟认定的驰名商标予以核审。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的因素有:相关公众对商标的知晓程度,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商标的宣传工作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和其他因素。在争议处理过程中,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及承办案件的人民法院均可作出是否构成驰名商标的认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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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企业商标在国内被抢注怎么办
      外国企业商标在国内被抢注怎么办外国企业商标在国内被抢注,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对于品牌在中国没有注册或注册的商品/服务种类有欠缺的情况,首先要做的就是需要补充注册。在核心类别已被别人抢注的情况下,选择相关未被抢注的类别进行注册也非常重要。更有国外知名品牌,即使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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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利权中的优先使用权是如何的 ?一、专利权中的优先使用权是如何的 行为人援用在先使用权抗辩应当符合如下条件: (1)行为人必须由实施或准备相同专利技术的行为,即已经开始制造与专利产品相同的产品、使用与专利方法相同的方法,或者为上述制造或使用而做好了必要的准备。 (2)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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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续展代理委托书内容是怎样的 一、商标续展代理委托书内容是怎样的 商标续展委托合同的主要内容通常情况下都应该有委托人和代理人的详细信息,正文中要约定清楚委托的事项,在办理商标续展期间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和义务,办理商标续展的费用,违约责任及其他一些比较重要的条款,结尾是受托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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