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驰名商标申请材料内容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驰名商标申请材料内容有哪些《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进一步细化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3年4月17日发布5号令,公布《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该令对《商标法》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的因素作了进一步的细化,明确了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如下:(1)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2)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3)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4)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5)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它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二、按规定提交材料后就能成功认定为驰名商标吗?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权利人,按规定提交材料是必须的、必要的法定要求。至于提交材料后能否成功认定为驰名商标,尚有许多不确定因素。因为,《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特别指出,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综合考虑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各项因素,但不以申请商标必须满足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为前提。为规范驰名商标认定工作,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制定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细则》。其中规定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成立驰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其成员由司局级领导组成。驰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对商标局局长办公会、商标评审委员会委务会拟认定的驰名商标予以复审;并及时将经复审拟认定的驰名商标,报总局局长办公会议核审。总局局长办公会对驰名商标认定委员会拟认定的驰名商标予以核审。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的因素有:相关公众对商标的知晓程度,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商标的宣传工作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和其他因素。在争议处理过程中,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及承办案件的人民法院均可作出是否构成驰名商标的认定结论。



·杭州注册欧盟商标流程
      杭州注册欧盟商标流程 当欧盟会议通过了《欧洲共同商标条例》之后,欧洲同盟国家和其他的人民就可以申请欧盟商标了,这样有利于在欧盟的经济发展体质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在杭州注册欧盟商标流程是什么呢,我们马上为您进行介绍。 一、杭州注册欧盟商标流程 1、向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递交申...


·专利复审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多久?
      专利复审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多久? 一、专利复审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多久? 《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H的除外。《行政复议规程》在规范层次上仅...


·商标续展需要多久时间?
      商标续展需要多久时间?一般十五天左右办理完毕,商标续展是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办理方法有哪些?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办理方法有哪些? 一、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书》; 2、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主合同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4、直接办理的,应...


·申请商标怎样才属于抢注
      申请商标怎样才属于抢注?(一)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1、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2、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的行为。3、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4、其它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二)损害他人在先权利的恶意抢注行为。(三...


·专利权无效申请的理由有几种
      专利权无效申请的理由有几种(1)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2)向外国申请专利,未经保密审查;(3)不符合专利法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的固定;(4)外观设计与在先权利相冲突或者不符合新设计的要求;(5)权利要求书未以说明书为依据;(6)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


·什么是法定著作权保护期
      什么是法定著作权保护期?著作权保护期限是指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时间界限。在著作权的期限内,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期限届满,著作权丧失,作品进入公有领域。这也是著作权作为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这一法律特征的体现。著作权的保护期是:1、作者为公民,其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


·商标权质押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商标权质押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我国的质押分为了动产质押、不动产质押以及权利质押,因此实践中很多人就会将自己合法所有的商标权进行质押,此时需要在当事人之间签订一份商标权质押合同,那么这个商标权质押合同包括哪些内容呢?我们带来相关范本一份,供你参考。 商标权质押合同 合同编号:_...


·申请专利行政复议的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申请专利行政复议的时间规定是怎样的?随着生活的发展,我们对专利的重视程度与日俱增。专利行政复议作为我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越来越多的在实际生活中涉及到,在这个过程中,关于专利行政复议的时间的相关规定关乎到我们能否顺利的在有效时间内快速解决专利问题。下面就由我们为您带来相关...


·商标申请国家是怎么规定
      商标申请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商标是一个企业的象征和品牌文化,但是商标在没有经过正式注册之前,并不属于公司的私有商标,也就是说不注册申请的话,那么其他人也是可以使用此商标的。所以很多商家为了保护公司的基本利益都会进行商标申请,关于商标申请国家制定的是有相关流程的,需要的话就跟随我们...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行为有几种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行为有几种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行为有几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另有规定外,属于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1)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 (2)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 (3)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