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说明书的要求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时候是要求当事人必须要把相关的说明书一并给提交上来的,所以就要求在前期必须要制定和国家相关规定高度吻合的说明书才能够审核通过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说明书在制作的时候也不是那么的简单的,相关人员应该提前的了解一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说明书的要求是什么?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说明书的要求是什么?

软件操作说明书一定要图文并茂,文字描述详细准确,对软件的功能模块描述清楚即可;软件操作说明书中出现的任何文件一定要和申请书中出现的全称及简称名称一致,切记不可出现其他软件名称。软件操作说明书插入页数,页眉,页眉写清软件全称 版本号 说明书。建议页数在15页左右。

1、不是只能提供使用手册也可以提供设计手册;

2、文档页眉上应当标注该申请软件名称、版本号,并应当与申请表中相应内容完全一致,右上角应标注页码,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有图除外;

3、内容不能太简单 请尽量提供完整的文档 将软件的操作介绍完整;

4、文档中出现的版权信息应当与申请信息完全一致;

5、文档中出现的软件名称应当与申请的完全一致;

6、其他根据实际情况应该注意的问题。

二、软件著作权登记登记的是什么?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和转让合同登记。”根据该条规定软件著作权登记是:

1、软件著作权,

2、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

3、软件专有转让合同。也可以归为两类,著作权登记和合同登记,本文只探讨软件著作权登记。

三、软件著作权是不是必须登记?

软件著作权即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就自动产生,登记并不是权利产生的必要条件。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是指著作权人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出申请,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审核并发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我们查询相关的法规,对照新旧法规,可以看到了两种完全相反的意见。

1、登记是软件著作权获得行政和法律保护的前提

根据1991颁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是根据本条例提出软件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者诉讼的前提。”该规定很没有道理,没有登记的软件就不受行政保护,甚至被侵权了,向法院提起诉讼都不可以。虽然不明说软件一定要登记才受到法律的保护,实际上就将没有登记的软件置之法律保护之外,可以认为软件著作权登记带有一定的强制性。

这个条例在1993年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几个问题的通知》否定了一半。该解释第三条规定:“……凡当事人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提起诉讼的,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无论其软件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登记,人民法院均应予以受理。”如果软件被侵权了,即使没有登记,我们还是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的。

2、软件著作权是否登记完全取决于自愿

根据2002年颁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七条规定:“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该条规定的是“可以”,可见软件著作权登记不是强制的。是否登记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自愿。

3、软件著作权登记与取得著作权没有任何的关系

您最关心的还是软件著作权问题,软件如果不登记可以取得著作权吗?这个疑问在《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有明确的解答,该条例第五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

由此可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说明书必须要是图文并茂的,对当前软件的相应的功能都必须要描写的清楚,版权信息和申请信息以及其他一些注意的问题都要在说明书当中详细的交代清楚。最起码要让客户自己对照着该说明书是完全就能够完成最基本的操作的,那该说明书才是制作成功了的。




·著作权许可的合同纠纷是怎么规定的
      著作权许可的合同纠纷是怎么规定的著作权也是属于国家保护的知识产权当中的一种。不过如果著作权签订了许可合同以后,那么著作权就不是属于自己的私有财产了,签订合同的那一方也是可以使用自己的著作权的。双方针对著作权的事宜发生了纠纷以后,不一定都是按照合同纠纷解决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


·商标权人可以随意使用注册商标吗
      商标权人可以随意使用注册商标吗申请注册商标的人在申请成功之后就拥有对商标的所有权,法律规定了商标注册人是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对商标做出一些处理,比如借给他人使用或者转让商标的权利,并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是不可以随意使用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商标权人可以随意使用注册商标吗的有关内容...


·哪些商标可以办理无效手续?
      哪些商标可以办理无效手续?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可以办理无效手续,商标往往代表着一个企业以及商品的信誉好坏,而毫无疑问一个信誉良好的商品销售往往会非常顺利,这也使得近几年以来恶意盗用冒用,恶意抢注商标等侵权行为频频发生。第四十五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


·商标无效企业继续生产是否构成侵权?
      商标无效企业继续生产是否构成侵权?商标无效企业继续生产会构成商标侵权,商标无效不但要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如果侵犯他人商标权的话,还可以往前追溯。因为是侵权产品,所以库存产品当然也不能销售了。商标无效,但未过期,这种情况,基本上是他人提交了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商标的申请,在商标持有人没...


·公司名称人被抢注商标怎么进行赔偿
      公司名称人被抢注商标怎么进行赔偿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公司名称侵犯其他企业商标权怎么赔按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这个规定得...


·商标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商标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近年来,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不少人开始对商标加强了保护,有不少的人甚至还将自己的商标注册登记,成为注册商标。而从商标到商标权,固然有一定的法律特征。那么商标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呢?我们为您解答。 依据《商标法》第三条第一款“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期限是多少年?
      注册商标期限是多少年? 一、注册商标的期限为几年 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著作权一样,并不是永续性的权利,而只能在一定期间内存在并受到保护。这一期间就是注册商标的期限,也叫商标的有效期,是指注册商标具有法律效力并受法律保护的期限。 我国《商标法》第37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


·获得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
      获得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自身首先要具备三个条件:1、新颖性---申报前未见有相同相似的技术方案(包括出版发表、公开使用、社会公知和已有申请);2、创造性---与在前已有技术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3、实用性---能够制造或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之后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


·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的作用是什么?
      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的作用是什么?为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发展,增强我国信息产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鼓励软件登记,并对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软件著作权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之一,它与商标权、专利权一起构成企业的知识产权,是企业投资、入股、融资等的有效无形资产;是企业申...


·委托拍摄视频版权归谁?
      委托拍摄视频版权归谁?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归受托人所有。在没有确定具体的人员的情况之下,委托拍摄的视频就应当归属于受托者所拥有。二、相关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 公民...


·商标注册包括什么条件 ?
      商标注册可以包含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但是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