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说明书的要求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时候是要求当事人必须要把相关的说明书一并给提交上来的,所以就要求在前期必须要制定和国家相关规定高度吻合的说明书才能够审核通过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说明书在制作的时候也不是那么的简单的,相关人员应该提前的了解一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说明书的要求是什么?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说明书的要求是什么?

软件操作说明书一定要图文并茂,文字描述详细准确,对软件的功能模块描述清楚即可;软件操作说明书中出现的任何文件一定要和申请书中出现的全称及简称名称一致,切记不可出现其他软件名称。软件操作说明书插入页数,页眉,页眉写清软件全称 版本号 说明书。建议页数在15页左右。

1、不是只能提供使用手册也可以提供设计手册;

2、文档页眉上应当标注该申请软件名称、版本号,并应当与申请表中相应内容完全一致,右上角应标注页码,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有图除外;

3、内容不能太简单 请尽量提供完整的文档 将软件的操作介绍完整;

4、文档中出现的版权信息应当与申请信息完全一致;

5、文档中出现的软件名称应当与申请的完全一致;

6、其他根据实际情况应该注意的问题。

二、软件著作权登记登记的是什么?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和转让合同登记。”根据该条规定软件著作权登记是:

1、软件著作权,

2、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

3、软件专有转让合同。也可以归为两类,著作权登记和合同登记,本文只探讨软件著作权登记。

三、软件著作权是不是必须登记?

软件著作权即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就自动产生,登记并不是权利产生的必要条件。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是指著作权人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出申请,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审核并发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我们查询相关的法规,对照新旧法规,可以看到了两种完全相反的意见。

1、登记是软件著作权获得行政和法律保护的前提

根据1991颁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是根据本条例提出软件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者诉讼的前提。”该规定很没有道理,没有登记的软件就不受行政保护,甚至被侵权了,向法院提起诉讼都不可以。虽然不明说软件一定要登记才受到法律的保护,实际上就将没有登记的软件置之法律保护之外,可以认为软件著作权登记带有一定的强制性。

这个条例在1993年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几个问题的通知》否定了一半。该解释第三条规定:“……凡当事人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提起诉讼的,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无论其软件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登记,人民法院均应予以受理。”如果软件被侵权了,即使没有登记,我们还是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的。

2、软件著作权是否登记完全取决于自愿

根据2002年颁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七条规定:“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该条规定的是“可以”,可见软件著作权登记不是强制的。是否登记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自愿。

3、软件著作权登记与取得著作权没有任何的关系

您最关心的还是软件著作权问题,软件如果不登记可以取得著作权吗?这个疑问在《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有明确的解答,该条例第五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

由此可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说明书必须要是图文并茂的,对当前软件的相应的功能都必须要描写的清楚,版权信息和申请信息以及其他一些注意的问题都要在说明书当中详细的交代清楚。最起码要让客户自己对照着该说明书是完全就能够完成最基本的操作的,那该说明书才是制作成功了的。




·不授予专利的情形有哪几种 一、不授予专利的情形有哪些?
      不授予专利的情形有哪几种 一、不授予专利的情形有哪些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但动物和植物品种的非生物学的生产方法可授予专利权;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


·商标文字会涉及到侵权吗,相差一个字算侵权吗?
      很可能构成侵权,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商标法...


·软件著作权转让程序有什么规定?
      软件著作权转让程序有什么规定? 现在是网络经济时代了,网络时时刻刻在我们的生活之中,无时无刻不存在着。我们现在学计算机的越来越多,开发软件的公司也越来越多,那么软件著作权转让就是一个您都非常关心的问题了。那软件著作权转让程序具体过程是什么呢? 一、概念 著作权的转让,是指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个人不能抢注商标吗?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个人不能抢注商标吗? 现在我国法文法条不断地在完善,其中就规定商标代理公司不允许注册超过经营范围的商标。因为商标代理公司经营范围只能是知识产权领域,如果商标代理公司去注册服装,食品等领域的商标,国家商标局是不会通过的。商标法规定个人注册的话必须有个体营...


·商标共有人合同能有效的保证合法的商标专用权吗?
      商标共有人合同能有效的保证合法的商标专用权吗? 在如今的社会上,很多小年轻都想要自己创业,开公司、开工作室、开小商店,但是肯能回因为自己手里的第一桶金不够,又或者是想找几个能一起奋斗的伙伴,我们就会想着合伙创业,但是现在国家为了能很好的管理社会秩序,我们就会想到写一个商标共有人...


·著作权作品的独创性规定是什么?
      著作权作品的独创性规定是什么?著作权作品的独创性规定是一部作品经独立创作产生而具有的原创性。一部作品只要不是对一部已有作品的完全的或实质的模仿,而是作者独立构思的产物,就可以视为具有独创性。著作权法理论中允许偶合,两位作者独立同时完成或单独完成相同或实质性相似的作品,均可获得著作...


·企业注销后专利权属于谁
      除非原单位转让,否则还是属于原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


·著作权法定许可使用的几种情形
      著作权法定许可使用的几种情形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


·哪些情况不授予专利2023
      哪些情况不授予专利2023 一、不得授予专利的情形包括几种 我国《专利法》第五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了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包括以下8种: 1、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碍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比如制作吸毒工具等。 2、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


·专利权人的权利包括哪些
      专利权人的权利包括哪些专利权人是指一个人享有某项专利的所有权和持有权,无论是单独的个体还是企业单位,都可以作为合法的专利权人存在。专利权人并不一定是一开始就获得专利权的原始人,即使不是专利的发明创造者,也可以是在后续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专利权,这样也能享有专利的合法权益。专利权人一...


·包装商标侵权问题怎么处理?
      包装商标侵权问题怎么处理?(一)行政途径对侵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权案件进行查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尚未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作出行政处理,苏涉嫌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当事人对工商行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