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产继承比例相关政策是怎样分配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房产继承比例相关政策是怎样分配的

一、房产继承比例相关政策是怎样分配的

1、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对有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

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不列入继承顺序。

二、第一顺位继承人是谁

1、配偶。

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同居关系的双方、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须注意:

(1)配偶一方在离婚诉讼中死亡的,另一方仍为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2)被宣告死亡人(若于判决宣告时并未自然死亡)于判决宣告之后才自然死亡的,若死亡宣告的判决尚未撤销,其原配偶即使尚未再婚,也不享有继承权。

2、父母。

(1)父母包括被继承人的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须注意:生父母对被他人收养的亲生子女不享有继承权。

(2)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3、子女。

包括被继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须注意:①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②养子女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养子女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适当分得生父母的遗产。还须注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须办理收养登记,未办理登记的,收养无效。

4、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均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5、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

名义上为养孙子女,实际上属于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该“养孙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6、胎儿。

胎儿的父亲死亡,给胎儿保留应继份额的时候,胎儿的地位相当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不过,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胎儿的应继份由其父亲的继承人继承。

在办理时,应积极的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按照这类人员的实际身份进行分割办理。如这类人员有遗嘱的,应按照遗嘱进行办理,确保这类继承的合法办理,相关继承人员的合法权益进行分割这类遗产分配。


·我国北上广是拥有最多流动人口的大城市,由于人口多,住房需求大
      我国北上广是拥有最多流动人口的大城市,由于人口多,住房需求大,导致北京房价一直居高不下。因此国家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限购政策等。虽然大多数人买不起,却以在北京买房为目标,时刻关注着房价。接下来,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北京买房首付多少钱。 一、北京买房政策 1、限购政策 对已拥有1套...


·房子没有房产证可以贷款吗
      如果你的房子没有房产证,银行肯定不会贷款给你的。原因很简单,你办理的是房产抵押贷款,银行要核实你对房产的权真实性,必不可少的资料就是房产证。没有房产证,意味着你只有房子的居住权而没有使用权,这里银行的要求是严格的,所以没有房产证是不能办贷款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如果在购买房子之前可以先了解清楚相关情况、信息,对于购房者的
      如果在购买房子之前可以先了解清楚相关情况、信息,对于购房者的利益而言其实也是有一定保障的。不过对于很多购房者来讲,由于缺乏购房经验,因此也不清楚究竟要了解什么。那到底买房子需要了解房子的哪些情况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房子需要了解房子的哪些情况 在买房前,必须...


·新婚姻法关于公产房分割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当前中国实行婚姻自由,为公平的保障婚姻中双方的合法利益,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当夫妻离婚因为财产而发生纠纷的可以按照相关法律判决离婚财产,而有时候对于房产的分割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那么新婚姻法关于公产房分割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接下来,由我们收集以下资料为您解答。 新婚姻...


·太原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太原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房屋拆迁是热点也是焦点,拆迁问题处理不好容易激发矛盾。矛盾的产生多数都是拆迁户对于拆迁补偿的标准不满意,从而拒绝拆迁。地区间的差异以及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地拆迁补偿标准也不同,像太原这类大的城市拆迁标准高,同样也使得当地拆迁的居民想获得一笔巨额拆迁补偿款。...


·申请退房有哪些注意事项
      申请退房有哪些注意事项1、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可以选择是否要行使合同解除权。《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七条所规定的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主体是开发商,而不是违约的购房者。因此,购房者违约后,开发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开发商可以要求购房者退房,追究他们的违约金;当然也可以要求购房者继...


·由于期房本身所具有的风险是很大的,因此在购买之后需要及时办理
      由于期房本身所具有的风险是很大的,因此在购买之后需要及时办理预告登记,也就是进行备案登记,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购房者的利益。而在购买期房的手续中,因为需要办理这些事项,所以就会要求提供一定的材料。那究竟购买期房的手续中需要提供什么材料?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购买期...


·新婚姻法女性买房归属权为谁?
      在中国过去的社会中对于婚姻夫妻财产的规定不是特别完善,很多人对于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有争议,法律为此对于婚后夫妻的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作出了相关规定,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新婚姻法女性买房归属权为谁?希望以下资料对有需要的人有所帮助。 一、新婚姻法女性买房归属权为谁? 房子是婚前个...


·小产权房购房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小产权房购房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市____区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以人...


·新婚姻法 8条房产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世界上很多事情都不是绝对的,有光就有暗,有白天就有黑夜。一件事情,很多时候不是对错的问题,更多的是立场,是是非观念的问题。对于幸福美满的婚姻家庭,最痛恨的莫过于小三。因此,新婚姻法对婚姻方面的房产问题作出了更加全面的改进。那么,2017新婚姻法 8条房产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1、...


·小产权房的类型包括哪些
      小产权房的类型包括哪些一、小产权房的类型包括哪些 具体来说,小产权房可以分为三类,分别如下: 1、通常意义上的小产权房:占用集体用地或耕地违法建设,将农民集体用地使用权流转,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的违法建筑。 2、限制销售的小产权房:在政府划拨或出让的土地上,不按规划功能开发或使用,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