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遗产公证后过户有时间限制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房屋遗产公证后过户有时间限制吗?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作为遗产被继承的,过户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但如果产生继承纠纷的,会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诉讼时效为二年,为了避免纠纷,继承房屋后应该尽快办理过户登记。2、《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二、房产继承过户新流程的规定有哪些(一)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二)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三)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四)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五)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综上所述,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原房屋权属人的遗嘱,应提交遗嘱原件。若合法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池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池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城乡一体化的脚步不断加快,房屋拆迁的现象不断增多,虽然国家有统一的要求,但是每个省市的补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很多人不清楚具体的情况,参考其他的补偿标准,因此产生了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所以,了解清楚自己所属地区的拆迁补偿标准很有必要。本文中就将...


·丈夫瞒着妻子抵押房产怎么办?
      有些夫妻感情出现问题,双方解决不好可能会选择离婚,而有时候,一方为了争取财产分割,会隐瞒对方将房产抵押或者转移。丈夫瞒着妻子抵押房产怎么办?这种事情不是没有,对于妻子而言,遭受了损失,可以采取法律手段维权。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丈夫瞒着妻子抵押房产怎么办? 我国《城...


·广州市出台的租售同权政策极大的带动了广东省的楼房出租,也为当
      广州市出台的租售同权政策极大的带动了广东省的楼房出租,也为当地的租户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可以说,这一政策的出台,是令多方受益的一项政策。很多市民针对这一政策中,最不理解的就是需要租多久才可以享受到这个政策呢。对于广州租售同权要租多久的规定是什么,以下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租售同...


·一、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
      一、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一)签订合同之前必须查产权购房者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确认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确认房子的小区名、楼牌号、单元号是否与房产证上一致。除此之外,还要亲自进行产权的确认。尤其是二手房交易,产权确认十分重要。你需要在卖方或者中介的...


·长沙离婚房产分割律师费用是多少?
      如今我国很多大城市离婚率居高不下,双方在办理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房产是非常容易引发纠纷的地方。双方无法协商分割房产的话,可能要走诉讼离婚的渠道,这时当事人要通过聘请一个律师代理案件。那么长沙离婚房产分割律师费用是多少?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长沙离婚房产分割律师费用是...


·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__渡假村__组团内__楼房__栋
      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__渡假村__组团内__楼房__栋,建筑面积为__平方米。租用期三十周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二、租用期限内房屋租金为__人民币(含建筑税)。乙方分两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的十天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60%为__万元,房屋验收合格后的十天内,乙方支付房屋...


·随着房价的上涨人们几乎没有经济能力来购买房屋,很多人对于住宿
      随着房价的上涨人们几乎没有经济能力来购买房屋,很多人对于住宿问题都难以解决,特别是在一线城市、二线城市,租房市场也随着房价张高,因此国家出太租售同权的政策来保障租房者的合法权益,那杭州租售同权新政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杭州租售同权新政是什么? 一、租购同分,加大货币补贴范围...


·房屋面积误差纠纷该怎么处理
      房屋面积误差纠纷该怎么处理一、房屋面积误差纠纷该怎么处理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


·一、业主买房子用不用买小房?
      一、业主买房子用不用买小房?业主买房子可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购买或是不购买小房,并没有强制要求,除非购房合同中硬性规定,买房时必须附带买小房。小房属于独立房产,业主可根据自己的住房需求进行综合考量。大可不必纠结要不要买,只要符合自己的学习工作要求即可。要记住小房不属于配套设施,它...


·房屋抵押权的特征有哪些
      1、房屋抵押权是一种从属于主债权的权利。它的设立目的是确保债权的实现,因而与债权属主从关系,随债权的转移而发房屋买卖法律制度研究生转移,随债权的消灭而发生消灭,被担保的主债权无效,所设房屋抵押权亦无效。抵押权人在处分债权日寸,不得将其债权训:与他人而仅保留房屋抵押权,也不得仅保留...


·唯一住房能逃避法院强制执行吗
      唯一住房能逃避法院强制执行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有以下3种情况,即使是唯一住房,同样能执行:1.如果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须的居住房屋的,比如被执行人为老人,儿子名下有房产,可以保障老人的居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