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租赁合同不登记就无效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相信您都清楚,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需要签订一份租赁合同。但却只有很少一部分人知道,这个房屋租赁合同是需要登记的。那要是房屋租赁合同不登记就无效吗?接下来,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房屋租赁合同不登记就无效吗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有关规定的文件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那么,房屋租赁合同不办理登记备案是不是就无效呢?
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由此可知,除当事人约定了“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外,租赁合同不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生效要件,即一般情况下,没有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租赁合同依然有效。
另外,当事人约定了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生效条件,而事实上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房屋租赁合同也未必必然无效,如果房屋租赁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了租赁合同的主要义务,且另一方当事人已接受的,则双方的租赁合同依然有效。
二、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怎么办
房屋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按照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主要是承租方腾退房屋,租赁房屋恢复到签订合同之前的状态,承租方负责将租赁期间添附物拆除或与出租方协商抵扣租金等。造成合同无效的过错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司法解释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即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
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扩建,但双方对扩建费用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2、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双方按照过错分担。
根据上文的讲解,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来讲,法律并没有规定办理登记是其生效的必备要件,但如果当事人之间有这方面的约定,那么就遵从约定。因此,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办理登记,当事人之间完全可以协商确定。至于房屋租赁合同不登记就无效吗,答案是否定的。



·中介租房怎么收费?
      找中介来租赁房屋的,需要支付一定的中介费,对于广大租房者来说,他们其实并不是太了解中介租房怎么收费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租房中介费怎么计算? 租房中介费是指房屋中介机构介绍求租者与房东取得联系后,最后得以成交,求租者和房东的某一...


·承租人在什么情况下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承租人在什么情况下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承租人在什么情况下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


·房产遗嘱遗赠税收是怎样的
      房产遗嘱遗赠税收是怎样的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2、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3、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


·房产继承第一顺序及分配比例是怎么样的?
      根据《民法典》(于2021的1月1日实施)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


·购房者在买房时,一定要查清楚对方有没有办理相信的证件。那么,
      购房者在买房时,一定要查清楚对方有没有办理相信的证件。那么,购房者在买房时要查看的证件有哪些呢?只有对方依法办理了这些证件,购房者才能放心的买房,不用担心出现无法房产证等情况出现。那在实践中,买房需要查看的证件究竟有哪些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介绍。 一、买房时要查看的证件...


·买了期房开发商跑路了怎么解决?
      一、买了期房开发商跑路了怎么解决?1、房屋买卖合同上有公司的盖章,买房的人可以与公司协商解决。2、到法院起诉公司,并停止还贷款,向公司主张已缴纳贷款极其利息。《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


·抵押预售商品房是否有效
      抵押预售商品房是否有效 一、抵押预售商品房是否有效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预售商品房设立的抵押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买卖合同,房屋竣工交付前的所有权人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财产有完全的自主权,房地产开发企业当然可以用在建的房屋进行抵押。但此时,如果预售方已经通过签订...


·遗嘱继承房产加名字可以吗
      遗嘱继承房产加名字可以吗可以的。在办理财产过户之后进行添加名字即可,具体过户程序如下:(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


·购买小产权房有什么风险
      有的人贪图便宜而选择购买小产权房,但其实这类房产也是会够购房者带来一定风险的,严重的时候,甚至还会对购房者的利益造成巨大的损害。那么您知道购买小产权房有什么风险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购买小产权房的法律风险 乡产权房的流通转让存在很多的限制,因为乡产权房只具备了普通商品...


·离婚房产更名程序有哪些,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离婚夫妻就会选择诉讼离婚。在离婚的过程中,我们就要考虑房产的问题了。房产转让给他人就要进行更名手续,除了要携带一些材料证明,还要带足够的钱交过户费用。那么,离婚房产更名程序有哪些,需要什么材料?请看下文。 一、...


·关于房屋质量鉴定标准是什么
      关于房屋质量鉴定标准是什么 我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商品房屋质量鉴定标准有以下几点: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 (二)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标准,如符合房屋土建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验收标准等; (三)符合工程建筑设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