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确权证可以继承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土地确权证可以继承吗?农村的土地属于整个村集体所有,不是个人的私有财产,所以是不能让子女进行继承工作的。就算现在土地确权工作已经完成了,也是不能继承的。农村实行的是土地所有权与使用百权、经营权分离。土地确权是指对土地的度使用权进行确权,不是对土地的所有权进行确权,使用权是有时间限问制的,耕地使用权是30年,过了30年,就需要重新确答权。二、5类子女无法继承宅基地1、子女户口已迁出,不属于集体成员者将无法继承父母宅基地的使用权。一般情况下,房屋已经完成确权,而其子女由于在城市生活,已经把户口迁出,将导致子女不能继承父母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过,依照我国现行的民法典,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2、子女未和父母一同生活且子女不符合申请宅基地的申请条件,这种情况下,也不可继承父母的宅基地。目前,宅基地资源紧缺,很多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的农户还没有享有宅基地,所以,为了保护集体其他成员的利益不受侵害,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子女不可继承其父母的宅基地。3、宅基地长期闲置或房屋长久失修,其子女不可继承。依照2017年最新的宅基地政策,闲置两年及以上的宅基地将会被集体收回,所以,将要被集体收回的宅基地,其子女是没有办法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的。4、超出宅基地标准使用面积的部分不可继承。依据《土地管理办法》,我国农村的宅基地遵循的是一户一宅的原则,且对宅基地的使用面积是有严格要求的。由于历史原因,很多农村家庭的宅基地都是超标使用的,而在此次开展的土地确权工作中,超标的部分将不予确权,所以,超标部分也将不可继承。5、违规使用的宅基地,将会被强制收回,不可继承。目前,很多宅基地也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况,而在土地确权之后,违规使用的宅基地将会被集体强制收回,所以,宅基地继承便无从谈起。我国农村经济组织也是会对土地进行确认的,那么在进行土地确权时不但是明确了权属关系也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但是土地确权并不是确认土地的所有权,同时因为农村土地也是属于集体经济所有的,那么农村的土地的所有权也是不会属于个人所有,所以也是不可以进行继承的。



·离婚异地孩子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离婚异地孩子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


·广州白云区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广州白云区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国家对土地的征收、征用问题越来越为人们所关注。我国各地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状况都制定了相应的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办法,其中最受关注的是土地征收的补偿等问题。接下来我们以广州白云区征收土地为例为您讲解土地征收补偿相关问题...


·由于孩子的抚养费受到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孩子的实
      由于孩子的抚养费受到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孩子的实际需求的影响,故而各地的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存在差异的,各地的相关机关,都需要在了解本地实际民情的基础上,制定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标准。今天本站我们给您带来的是青岛市孩子抚养费标准2018的规定。 青岛市孩子抚养费标准: 父母离婚时,离婚...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云南省楚红河州弥勒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


·一般遗产包含地皮和土地吗
      一般遗产包含地皮和土地吗 一、一般遗产包含地皮和土地吗 土地和地皮不算遗产,合法拥有的房子可以算遗产。依据《继承法》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公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也就不属于遗产。 《继承法》第...


·集体企业改制土地使用的相关问题
      集体企业改制土地使用的相关问题 时代的发展,必会带来其他事物的发展。这其中包括文化教育,政治,经济。而影响最明显的就是经济,当今时代的发展是的使得很多的集体企业实行改制。改制就是一个企业管理制度,经营方式的重组。那么在这一个过程中就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其中就包括集体企业改制土地使...


·武威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武威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中国实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很多地方在征收土地的同时都会对原有土地使用者进行一定的补偿,但是大部分人都不知道补偿的具体标准是什么,而且因为各地经济的发展不同补偿标准也有所不同,那么武威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


·失地农民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是什么?
      失地农民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是什么?失地农民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是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二、失地农民按照城镇标准计算赔偿费用的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


·监外执行期间是否不能离开当地?
      监外执行期间是否不能离开当地?监外执行期间是不能离开当地的,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有期徒刑或者拘投刑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公安机关执行并由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的刑罚执行制度。这一制度的设立体现了中国惩罚罪...


·我国发达地区职务侵占8万如何处罚
      今天我们要解决的问题是发达地区职务侵占8万如何处罚。首先我们要明确的一点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以不存在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区别,全部一视同仁。一般情况下,侵占5000千元就达到了立案的标准,职务侵占的数额是判刑的一个最主要的依据,职务侵占8万元已经属于数额较大,可能会被法院判处...


·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需要缴纳税额吗?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需要缴纳税额吗? 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需要缴纳税额, 不管是出让还是转让土地使用证的行为,都必须是民事主体自愿的情形下才会生效,土地使用权变更之后,双方为了避免日后再发生纠纷,不仅会签署相关的法律协议,并且还会按照当地的土地资源部门的提示,在转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