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20年公寓房产到期房子怎么办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20年公寓房产到期房子怎么办?公寓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对房屋产权到期后的情况有明确规定:①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的时间届满的,可以自动续期。②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百二十二条也有规定: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后,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的外,其他续期申请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二、公寓房的房产年限多久?1、普通公寓(居住型公寓)户型面积小,通常在30~60平米,拎包即可入住。配套设施完善,销售价格一般高于区域整体水平。因为产权一般为综合性用地(商住),因此产权年限有70年;2、商务公寓处于城市核心位置的商务核公寓,居住价格较高。因为产权性质为商务公寓,产根据用地性质产权在50年或40年;3、酒店式公寓面积较小,装修档次高,通常位于商圈周边,室内外都是按照星级酒店的标准设计。一般只租不售,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产权年限为40年。三、土地使用权期限是多久?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百一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仓储用地50年;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虽然说土地使用权有时间上的限制,可是,当事人在获得了土地使用权以后所修建起来的这些不动产都属于私人财产,国土资源部门不可能在土地使用权到期了以后,就直接把这些不动产全部都拆迁掉,房子的产权人也不需要自己去办续期。



·养牛场房被征收赔偿标准是什么
      征收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养牛场被征收前年产值的五倍计算。养殖场(鱼塘、养猪、羊、牛等)的征收补偿包括四方面:对地的补偿;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停产停业的补偿;合理的拆迁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怎么办理?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怎么办理?在房屋的租赁关系当中,除了双方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外,为了保险起见,也为了维护双方的用房权益,一般都会进行房屋租赁的备案证明。有了这个证明之后,这个合同就有了法律的公正效力,如果以后出现了违约或者侵权的行为的话,可以以此为根据提起诉讼,更好地保障自己...


·再婚房产继承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再婚房产继承规定 “两人婚后的共同财产的一半” “丈夫的婚前财产”=丈夫的遗产如果丈夫没有立遗嘱,那么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妻子,子女,父母。继承份额的多少也会考虑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照顾和付出的多少而适当加以调整。 1、如果房子是现在夫妻的共同财产,原则上男方的遗嘱只能处...


·房产继承是儿子还是女儿?
      房产继承是儿子还是女儿? 房产继承是儿子还是女儿? 房产继承即可以是儿子也可以是女儿;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


·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夫妻房产分割情况相当复杂
      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夫妻房产分割情况相当复杂。按照房产的性质,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一)夫妻双方婚后出资获得的房产。对于这种房产,无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应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分割。即按市场价计算房屋价值,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


·上海厂房拆迁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上海厂房拆迁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厂房拆迁过程中,不是简单地赔偿固定的费用就可以,而是需要考虑到现在和因此带来的影响等等,尤其是在上海这样的大城市,重要性可想而知,所以就需要了解上海厂房拆迁赔偿标准是怎样的?针对这一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供您参考。 上海厂房拆迁赔偿标准...


·所谓两限房其实指的是限制价格与限制套型的普通住房,当然限制价
      所谓两限房其实指的是限制价格与限制套型的普通住房,当然限制价格并不意味着其价格没有上升空间,新出台的两限房出租政策也受到广大群众的关注,其中关于如何出租、有什么条件的问题尤为受到关注。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来讨论一下。 一、两限房出租需要什么条件 1、有些地方的经适房、廉租房管理办法中...


·买房定金可以退吗?
      买房定金可以退吗购房定金的作用是保证合同的顺利进行。根据最高法院担保法的司法解释:(一)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的定金。正式购房合同签订之前交付的定金也就是立约定金,是指为保证订立正式合同而交付的定金。一般来说,我们在签订认购书或意向书时约定交付定金作为签订正式合同的担保,这种定金就...


·危房改造审批需要多久
      一般都要半年左右。危房改造一般要经过排查摸底阶段、组织实施阶段、检查验收阶段。补助资金一般是在通过检查验收之后,打到农户一折通账户。(一)排查摸底阶段。村委会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对农村危房改造申请户的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进行评估,并登记造册,建立台帐。(二)组织实施阶段。村委会...


·出售后商品房保修期是多久?
      出售后商品房保修期是多久?关于保修期的长短,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房地产商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低保修期限。”因此房地产商对购房人负有...


·买二手房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有时候在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后,一方当事人可能出现违约的情形,此时另一方就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不过,在此之前需要先了解清楚买二手房违约的情形究竟有哪些,然后才好做出处理。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买二手房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一)出卖人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 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