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老板欠钱不还找不到人怎么办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老板欠钱不还找不到人怎么办?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3、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二、欠钱不还诉讼流程是什么?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8、判决宣告。关于老板欠钱不还的这个问题,如果拖欠的是自己的工资,那跟一般的债务债权纠纷的性质就不一样了,拖欠工资可以选择的解决方法包括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劳动局投诉,所以,债务人首先得确定了,拖欠的欠款到底是哪种性质。



·遇到的欠款纠纷可以如何解决
      欠款纠纷作为生活中十分常见的民事纠纷之一,大多数人都有可能会遇到,然而在发生此类纠纷时,有些人会因气愤采取一些不理智的讨债手段,甚至可能会动粗,这些做法都是不可取的。那么,具体怎样解决遇到的欠款纠纷呢,换句话说,遇到的欠款纠纷可以如何解决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明。 一、...


·诉讼时效还款期限届满会怎样
      诉讼时效还款期限届满会怎样(一)、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在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上,依据《民法通则》第135条和第138条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3条的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满,发生胜诉权消灭...


·借贷合同公证该怎么办理
      借贷合同公证该怎么办理 一、借贷合同公证该怎么办理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民间借贷合同公证,应由借贷双方当事人或是当事人的代理人到当地公证机关办理,申办民间借贷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即借贷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


·留置权与流质条款分别是什么意思
      留置权与流质条款分别是什么意思在现行的我国民商法律中,对留置权有明确的规定,而流质条款其因违反担保的原则而被现行法律认为无效,所以在法律法规中没有规定。对于初识者,这两个概念在一定范围内具有相同性,不容易区分,下面我们从概念及法律规定两个角度对留置权与流质条款做下区分。一、留置权...


·离婚时信用卡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时信用卡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一)在认定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法院考量的因素主要是“信用卡消费是否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果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应当认为为共同债务;(二)其次是主张信用卡债务属于共同债务方的举证责任问题:有真实的消费记录、有相关原件证据、消费来源于该...


·债务在企业改制后的归属是怎样的
      债务在企业改制后的归属是怎样的? 一些国有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会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企业资不抵债。在出现这种情况之后,企业可以通过改制的方式来扭转目前的书面,以获得新的生机。企业改制的方式有多种,无论哪种企业改制方式都会对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有一定的影响,债务在企业改制后的归属是怎样...


·执行过程中债权能否转让?
      执行过程中债权能否转让? 一、执行过程中债权能否转让? 执行过程中债权可以转让。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 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


·欠钱人不还担保人不还怎么办?
      欠钱人不还担保人不还怎么办?1、欠钱人不还担保人不还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还款义务。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2、如果在担...


·民间借贷的利息该怎么计算
      民间借贷的利息该怎么计算 一、民间借贷的利息该怎么计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


·一、起诉离婚财产和债务怎么分配?
      一、起诉离婚财产和债务怎么分配?谁提出离婚对财产如何分割并无影响。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有照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双方的共同债务,应该共同承...


·借款合同管辖权异议规定是怎样的?
      借款合同管辖权异议规定是怎样的? 一、借款合同管辖权异议规定是怎样的? 借款合同管辖权异议规定具体如下: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