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死后的赔偿金算不算遗产?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死后的赔偿金算不算遗产?1、遗产是公民死亡时尚存的个人财产。公民死亡的时间是划定遗产的特定时间界限,死亡赔偿金是公民因人身损害事故死亡之后才发生的,而不是公民死亡时所遗留的,因此不是遗产。2、遗产是公民的合法财产。遗产必须是公民依法可以拥有的财产和有合法根据取得的财产。而公民只有在自己生命存在的情况下,才能通过行使一定的民事行为,合法取得财产所有权,但由于加害人支付死亡赔偿金时,该公民已经死亡,也就不是通过亲自行使民事行为而取得该款项的所有权;由于死亡赔偿金是在公民死亡之后才由加害人支付的,该公民无法将其作为生活资料或生产资料进行使用,也无法对该费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同时,公民不能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换取合法财产所有权,否则,不但违反了法律规定,而且有悖于社会的公序良俗。因此,死亡赔偿金不属于受害人的个人合法财产。3、任何公民都可以在生前立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如未立遗嘱,死后也可以依照法定继承原则分配该公民的遗产,而公民在生前无法也不可能处分自己的死亡赔偿金。4、如按遗产处理死亡赔偿金,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有权分得该项的一部分,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指的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两种人,即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而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如按遗产处理死亡赔偿金,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综合上面所说的,死亡赔偿金一般是针对于发生意外事故而得到的金额,对于此赔偿金也属于给亲属们一种因事故带来的精神和物质上的损失,因此,对于在得到赔偿金的时候就要以协商的方式来进行处理,从而不会因此引起各种纠纷。



·抚恤金丧葬费由谁继承
      抚恤金丧葬费由谁继承 抚恤金和丧葬费不属于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所规定的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可以依法转移给他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我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一、法定继承放弃继承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法定继承放弃继承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


·儿子去世孙子可以继承遗产吗?
      儿子去世孙子可以继承遗产吗?可以。1、这种情况属于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


·第一第二第三继承人的关系必须是亲属吗?
      第一第二第三继承人的关系必须是亲属吗?第一第二第三继承人之间不一定都是属于亲属的亲系;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关于第三顺序继承人法律中没有规定。根据《继承人》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


·父亲二婚死后财产怎么继承?
      父亲二婚死后财产怎么继承?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之下就可以按第一顺位的继承者来继承自己相应部份的财产,《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第二十六条规定,...


·死亡抚恤金能否继承抚恤金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死者家
      死亡抚恤金能否继承抚恤金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死者家属的一种补偿费用,是对死者家属的抚慰和经济补偿,应由受抚慰的家属享有。单位支付的一次性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由于抚恤金不是给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发给死者...


·长子不赡养父母是否会剥夺继承权
      在有多个子女的家庭中,难免会出现其中一些子女不实际赡养父母的情况,此时可能会对子女的继承权产生一定的影响。那要是家庭中,作为长子不赡养父母的话,此时是否会剥夺其继承权呢?下面我们为您分析解答。 一、长子不赡养父母是否会剥夺继承权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成年以后,有赡...


·财产继承的分配比例是什么?
      财产继承的分配比例是什么 一、财产继承的分配比例是什么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这里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民法...


·女儿和儿子有同等的继承权吗?
      女儿和儿子有同等的继承权吗?1、根据《继承法》第九条的规定,儿子和女儿是有同样的继承权的,在法定继承中,子女和父母、配偶一样都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儿子和女儿是一样的。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比如尽到较多抚养义务等,儿子和女儿继承的遗产份额应该是一样的。同时根据《继承法》...


·丧失继承权需要起诉么?
      丧失继承权需要起诉么?丧失继承权不需要起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二、哪些情...


·非婚生子女继承权遗嘱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非婚生子女继承权遗嘱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关于继承,原则上有遗嘱从遗嘱,如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所谓非婚生子女,从广义上讲,是指父母非婚姻关系所养育的子女,包括婚前、婚外性行为所生子女和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未经丈夫同意、事后丈夫又不予认可的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 二、非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