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期内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工伤期内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如果员工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是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在通常大部分情况下,只要工伤后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除非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影响,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依然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二、工伤期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工伤期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除了劳动者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外,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同时要求支付工伤待遇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要注意的是,在劳动者在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关。但要是反过来,劳动者还是依法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如果用人单位在工伤期间擅自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明显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即用人单位的做法应属于违法解除。此时,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针对用人单位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具有选择权。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哪些亲属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哪些亲属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第一条 为明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授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


·日照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什么?
      日照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什么?劳动关系对每一个职工来说是十分重要的,无论在什么企业单位做什么工作都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这也是劳动法中明确规定的一项工作,很多工作者要十分重视劳动关系,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到侵犯,那日照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1)...


·上海劳动争议仲裁证据包括哪些
      上海劳动争议仲裁证据包括哪些 一、上海劳动争议仲裁证据包括哪些?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 2、 企业工商注册电脑咨询单/组织机构代码数据登记表:证明被申请人主体资格 3、 劳动合同书: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及入职时间 4、工资条/银行存折: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


·职工不签字能解除合同吗?
      职工不签字能解除合同吗?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合同需要提前出具解除合同通知书,并送至员工处双方签字确认,那么如果职工不签字能解除合同吗?如果解除理由是合法的,可以通过仲裁判决合同解除,在这里,我们将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个角度,为您阐述这一问题。 职工不签字能解除合同吗...


·合同岗位不明确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依据有哪些?
      劳动者在进入用人单位工作之后,双方应针对劳动过程中的一些具体事项签订合同,如工作岗位、工作地点以及工作内容等等。但有些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未对工作岗位进行明确的说明,这样的合同事实上是无效的,这就给双方的劳动关系认定带来了一定的困难。那合同岗位不明确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


·半月板损伤工伤鉴定能定到几级
      一、半月板损伤工伤鉴定能定到几级?1、半月板损伤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的。2、法律依据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十级: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二、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的区别是什么?1、申请鉴定主体不同:工伤鉴定申请主体是已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本...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补偿怎样支付?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与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获得一定的一次性补偿,这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有利于劳动者保障生活有生存能力。很多人不知道补偿有着怎样的规定。那么,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补偿怎样支付?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 一...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是否默认继续?
      我们在企业中上班,上班的开始就要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说劳动的工资、时间、待遇等等。签订的劳动时间,尤其在首次签订时一般是1至5年左右。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是否默认继续?如果到期后不续签,我们可以默认为继续,变成无固定期限,如果在这个过程中一年内离职或者辞...


·工伤一级赔偿多少钱?
      工伤一级赔偿多少钱?工伤一级赔偿能不能一次性给? 一、工伤一级赔偿多少钱? 一级工伤享有2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按本人工资90%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直至退休,按护理级别发给生活护理费直至去世。 工伤一级赔偿标准如下: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


·江苏省工伤认定标准2023年是怎样的?
      江苏省中小企业众多,在小企业打工的人们,有时候会因工受伤。这种情况下,企业会为其申报工伤认定,经过认定确定工伤的,工人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认定是有标准可循的,目前总共分为十级。那么,江苏省工伤认定标准2018年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江苏省工伤认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1、用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