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破产基金资产清算规定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破产基金资产清算规定有哪些 一、破产基金资产清算法律规定
基金合同终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组织清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清算组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组成。清算组作出的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并公告。
依照本条第1款的规定.基金合同终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组织清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基金财产清算是指出现导致基金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或者约定情形时,依法清理基金财产的活动。基金合同终止的最直接结果表现为基金管理人依照本条的规定,负责组织清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这既是基金管理人应尽的职责,也是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义务,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对清算组成立时间的约定,在基金合同终止后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负责组织将清算组成立起来。清算组成立后具体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等工作。清算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二、破产基金资产清算程序的规定
基金财产清算的主要程序是:
1、基金合同终止后,基金管理人向清算组办理移交手续,由清算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其他任何人不得对基金财产进行处理和处置;
2、清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理、核查和确认,也即进行清产核资,以查实和确定基金财产;
3、清算组在对基金财产清理、核查和确认的基础上,编制基金财产账册,并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
4、清算组负责对基金财产进行变现,主要是将基金持有的股票、债券等证券品种卖出变换成现金;
5、清算组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份额比例,进行剩余基金财产的分配;
6、分配剩余基金财产后,清算组应当制作基金清算结果报告,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7、最后由清算组发布基金清算公告。
补充:依照本条第2款的规定,清算组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组成。具体来讲,基金清算组成员应当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具有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清算组可以聘请必要的工作人员。
依照本条第3款的规定,清算组作出的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并公告。由于基金财产清算涉及所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清算组作出的清算报告应当经独立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以取信于基金份额持有人,之后要将清算报告报送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告。根据有关规定,基金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应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从上述整理的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破产基金资产清算规定的相关内容,涵盖了基金破产清算司法解释与基金破产清算程序。同时对于基金投资风险我们应该了解更深入了,我们在这里提醒您,虽然基金投资风险低于股票,但我们仍然要正视基金投资的风险,选择自己适合的基金风格,谨慎投资。



·公司申请破产有什么好处
      公司申请破产有什么好处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如果出现了资不抵债或者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可能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对于公司进入破产程序以后,对于公司本身以及公司的债权人有什么好处?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公司申请破产有什么好处?破产除了维护企业和个人的局部利益外,它还有...


·破产清算重整和解的概念分别是什么
      破产清算重整和解的概念分别是什么企业的破产制度一定有三种,分别是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这三种制度适用的范围是不同的,他们的优势与劣势也是不同的。企业破产是一件比较重大的事,不是宣布破产就可以完成的,还要进行后续的归整工作。那么破产清算重整和解的概念分别 是什么? 一、破产...


·《企业破产法》全文司法解释 《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企业破产法》全文司法解释 《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


·破产逃债包括了哪些情形 在现代社会中出现了一些企业借资产重
      破产逃债包括了哪些情形 在现代社会中出现了一些企业借资产重组为由将原单位全部资产和资金组成股份有限公司,使原单位名存实亡,还有一些企业借资产重组之名将原公司划分为若干小公司,债权债务、经营管理与原来的母公司完全分立,使原公司成为“空壳”等现象。这些行为就属于破产逃债,即债务人不...


·什么情况下破产清算
      什么情况下破产清算 一、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


·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及相关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及相关事项 全球经济不景气,产品没有竞争力,关键性的决策没有处理好,等等这些问题都有可能会造成公司的破产。那么,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是什么呢?本次就由我们来为您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及相关事项(一)、破产条件《企业破...


·地产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存在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地产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存在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1、地产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取决于破产程序的开始,地产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地产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地产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其次,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地产...


·公司破产拖欠工资怎么处理?
      公司破产拖欠工资怎么处理?1、企业破产在总则中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2、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企业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向债务人送达受理裁定后,债务人应当在法定期...


·申请破产的主体有哪些
      申请破产的主体有哪些 一、破产申请的主体 1、“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2、“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解释1】债务人有“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三个选择,债权人有“重整或者破产清算”两个选择。 【解释2】和...


·公司破产清算公告期限大约多久
      公司破产清算公告期限大约多久公司经营不当或不善时则可能需要申请破产,这时就需要对公司现有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算,那么公司破产清算公告期限大约多久呢?下面,的我们就为您解答相关问题。一、公司破产清算公告期限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


·破产公司的债务该怎么清偿
      破产公司的债务该怎么清偿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类公司纷纷涌现,但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一些公司也免不了遭受破产的厄运。那么此时,破产公司的债权人最关系的问题便是:破产公司的债务该怎么清偿呢,或者说,可以怎么对破产公司的债务进行清偿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破产公司的债务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