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醉驾驾驶出交通事故怎么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因为醉酒驾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醉驾驾驶出交通事故怎么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造成一人重伤以上结果的,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仅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没有人受伤,或者伤情只是轻伤或者轻微伤的,那么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刑法》中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二、怎样处理醉酒驾驶1、未造成交通事故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饮酒驾驶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3、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4、驾驶运营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醉酒驾驶,不管是否有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较大的损害后果,其实均是会对驾驶人员作出相应的处罚。首先,对醉驾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给予交通行政的处罚,同时因为醉驾入刑了,只要不是情节显著轻微的,往往会认定为危险驾驶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一般赔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一般赔多少钱? 1、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要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具体赔偿多少钱由案情而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


·车子撞到人多要误工费的规定是什么?
      车子撞到人多要误工费的规定是什么? 误工费的计算有法定的计算方式,过度主张不会得到支持。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


·公司两方就业承诺书违约金可以不用交吗?
      公司两方就业承诺书违约金可以不用交吗?可以不用交,但具体的还是要看合同来进行判定;就业协议中约定了违约金,则出现违约情形时,违约的一方需要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如果协议中虽未约定违约金但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也需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


·交通人伤起诉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交通人伤起诉状需要注意哪些细节交通人伤起诉状需要注意不要随便签署赔偿协议、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治疗、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掌握对方信息、理赔中不要将任何原件交给对方、切勿自行委托伤残鉴定、出院前委托律师。交通事故案件起诉需要的材料多,复杂,准备和整理材料需要大量的时间。二、交通事故伤残...


·一、交通事故骨折鉴定什么时候做?
      一、交通事故骨折鉴定什么时候做?交通事故骨折鉴定在治疗结合后做,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


·交通事故频频发生,交警在处理的时候将要对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
      交通事故频频发生,交警在处理的时候将要对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有时会出现一方全责的情况,但是此时若出现交通事故负责方死亡的情形,又该如何进行责任划分和索赔呢。就着这个问题,的我们将在本文中详细介绍 一、交通事故全责方死亡怎么赔偿 因车祸死亡,如果死亡方自己负全责的,对方如何赔偿...


·交警可以暂扣车辆的情形有哪些
      交警可以暂扣车辆的情形有哪些 一、交警可以暂扣车辆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本条赋予交警因收集证据需要而扣留事故车辆的...


·交强险最高赔偿范围是什么?
      随着有车一族的不断增加,道路行驶压力也日趋增加,汽车刮碰在所难免。而对于有车一族而言,购买一份交强险无异于为自己的爱车规避风险而加了一道无形的保护。那么交强险最高赔偿范围又是什么呢?下面由我们来为您解答。 一、交强险的概念 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车年检几年一次?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车年检几年一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车年检根据不同的车辆类型来进行检测,新车一般情况下是两年检测一次。新规一:从2017年1月1日起,环保检验标志和年审标志将合二为一,车主将不用领取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但是,机动车尾气检验依然进行,如果车辆未进行检验,车管部门将不...


·哪些是交通肇事逃逸自首
      哪些是交通肇事逃逸自首?1、逃逸人主动到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2、逃逸人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向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报案,等候处理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3、逃逸人途中向交管部门或当地有关部门报案,等待接受处理的。二、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 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 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