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上班时间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上班时间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款中明确规定下上班百时间发生了交通事属于工伤。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度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问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答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回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答;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工伤赔偿事项:

(一)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

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三)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四)护理费 :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五)职工因工致残享受的待遇

第一情况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综上所述,工伤赔偿事项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交通轻微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交通轻微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轻微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1、互看证件。 当发生双方的轻微交通事故时,应该首先互看证件,即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如遇到证件不全的,应该立即报警等待处理。没带驾驶证就是无证驾驶,这时不能轻易离开现场。 2、拍照取证。 在车辆出现碰撞后,要...


·一、根据法律规定醉驾车被扣怎么办?
      一、根据法律规定醉驾车被扣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醉驾车被扣在接受到相关的行政处罚之后,就可以将车辆提回来,对于相关的处罚单位来说,他是不可能有权利将车辆的所有权转移的,所以他扣留车辆的话,目的也是为了让你尽快的缴纳相关的行政罚款。酒驾扣车,在接受完行政处罚以后,可以将车提回来。当事...


·强迫交易罪怎么认定
      强迫交易罪怎么认定 一、强迫交易罪怎么认定 强迫交易行为属一种扰乱市场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在商品交易或服务交易中并不鲜见,因此,本法为了不至于打击面过大,而规定了强行商品交易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应当包括以下几点: 1、促成不公平交易...


·一、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最高赔偿是什么?
      一、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最高赔偿是什么?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最高赔偿是:有责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时限是多久
      实践中,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限也是与当事人的利益挂钩的,如果能够很快的进行处理的话,那么也就能节省当事人不少的时间、精力。对此,我国相关法律中规定了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时限,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


·盗窃车辆出事故谁来赔偿
      盗窃车辆出事故谁来赔偿一、盗窃车辆出事故谁来赔偿 驾驶盗窃车辆的情形下,肇事人为民事赔偿主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13号《关于被盗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中规定,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在...


·什么人要交社会抚养费?
      相信您对于社会抚养费并不陌生,在很长一段时间,我国实行的是独生子女政策,因此第二胎出生后父母一般会被征收社会抚养费。许多人认为目前实施二胎政策之后就不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了,这是错误的想法,二胎政策实施之后仍然存在社会抚养费。那什么人要交社会抚养费?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


·取保候审买火车票能被发现吗
      取保候审买火车票能被发现吗 一、取保候审买火车票能被发现吗 依据新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


·持枪抢劫运钞车判多少年
      我们国家是一个依法治国的国家,法律对我们来说十分重要,它既是我们的保护膜也是悬在我们头上的一把利剑。了解法律可以帮助我们防止自己的权益被侵害也不至于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而违反法律。持枪罪、抢劫罪在法律规定上无疑都是非常严重的,那持枪抢劫运钞车判多少年?下面的我们就为您解惑。 一...


·一、交通事故小孩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小孩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小孩赔偿标准2020年是如下。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要交税吗?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要交税吗? 一、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要交税吗?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租房屋当然要交税。出租人(房东)为当然的纳税义务人,必须主动按章申报纳税。如果应纳税而未纳税的,出租人需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租金收入相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的20%的房产税,租金收入5%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