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买卖合同管辖法院是哪个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由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涉及的财产金额较大,因此很多人在遇到这类纠纷的时候,都会第一时间选择向法院起诉。而此时就需要知道房屋买卖合同管辖法院是哪个。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您做具体解答吧。一、房屋买卖合同管辖法院是哪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一般来说,房产买卖纠纷诉讼应由该房屋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二、房产买卖纠纷的诉讼程序1、遇到二手房买卖纠纷当事人各方如果不能协商解决,那么应首先了解相关起诉的法律知识,一是通过一定的信息渠道,最好是向专业律师咨询。2、到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3、立案后,法院的内勤将案件分到具体的承办法官,由承办法官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由书记员负责将起诉书送达被告或电话通知开庭时间或其它事项。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4、准备证据并注意法院的证据规则的规定。法院审理案件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举证不能,将承担败诉或审判结果与己不利的后果,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并已提出调取证据的申请和该证据线索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依职权取证;当事人提出申请可由人民法院勘验或者委托鉴定。5、法院确定的开庭时间和地点,所有诉讼参加人均应严格遵守,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的,不得再入庭参加诉讼。原告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自动撤诉处理;被告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6、开庭审理。民事、经济案件开庭审理的顺序为:核实双方当事人的身份及代理人身份、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询问是否回避,然后开始审理。首先原告陈述事实,然后被告答辩,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最后陈述,然后休庭,一般不当庭宣判,等判决书做出来后通知当事人取判决,一般法院不宣读判决书,签字后自己看结果。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经济案件,审限为6
个月;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法院院长批准,可延长
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限为3个月。目前一般的案件均适用简易程序,由一个审判员独任审理,三个月内结案。三个月不能审结的,转为普通程序。7、二审审理。当事人任何一方不服一审判决的,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不服一审裁定的,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提起上诉。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同时交纳上诉费,并通过原审法院提出。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后将上诉状交给被上诉方,被上诉方提交答辩状,一审法院将答辩状再转交上诉方,然后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移送第二审法院。第二审法院只对上诉人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现在的二审案件一般不开庭审理,一般法院通知说“谈话”,只针对有争议的部分进行审理,没有争议的则不再审理。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二审立案之日起
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法院院长批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二审立案之日起30日内做出终审裁定。8、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9、申请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执行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法院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由原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执行案件,简单案件3个月内执结;普通案件6
个月内执结;重大疑难案件1年内执结;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必须办理批准手续。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管辖法院,我国相关法律中规定一般是由该房屋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那具体的诉讼程序是怎样的呢?这些内容,我们也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实践中,用诉讼方式来解决纠纷是很好的,能够有效的保证纠纷的解决,对维护当事人利益也是很有帮助的。



·离婚时房产怎样分割,如何分割离婚房产
      一般来说,夫妻双方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在财产分割上达不成一致的意见,尤其是对房屋的分割有争议。在房价持续攀升的城市里,房屋问题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是一个最大的问题。那么,离婚时房产怎样分割?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时房产怎样分割 1、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


·上海二套房税费计算方式是什么?
      上海二套房税费计算方式是什么? 个人首套普通住宅90平米以下的1%,90-140平米的1.5%,二套房和140平米以上的住宅3%营业税:不满五年的全额的5.5%,满五年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信息系统能核实...


·一、房屋遗产继承过户手续怎么办?
      一、房屋遗产继承过户手续怎么办?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二、哪些人...


·按揭贷款买房要注意什么?
      按揭贷款买房固然有一定的好处,但同时购房者也不要忘了其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想要最大限度的避免风险给自己造成的损害,就要了解清楚按揭贷款买房要注意什么。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1)提供真实资料。 如果按揭购房者向银行提供了虚假材料,则可能带来比较严重的影响:轻则影响...


·提前退租违约房东不退租金可以吗
      提前退租违约房东不退租金可以吗要看是房东违约还是租客违约。如果是租客违约,违约金房东可以依据租房协议不予退还。如果想要减少损失,须与房东协商,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如果是房东违约,不退还租金...


·城市房屋没有证的无证房,遇到拆迁了会有补偿吗?
      城市房屋没有证的无证房,遇到拆迁了会有补偿吗?   一、城市房屋没有证的无证房,遇到拆迁了会有补偿吗?   无证房屋拆迁有没有补偿需要根据房屋的合法性质来确定,如果房屋是合法的,那么在拆迁时是有补偿的;但是如果房屋是违法的,那么拆迁时是不会有补偿的。   1、属于合法建筑,...


·买农村房屋要哪些条件
      在我国,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购房农村房屋的,因为国家通过相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限制了农村房屋的买卖。其实,限制也就意味着附条件的可以,也即是说,只要具备了条件,农村房屋也是可以买卖的。那么,购房者买农村房屋要哪些条件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买农村房屋要哪些条件 ...


·在买房中,有商品房、安置房、回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以及城
      在买房中,有商品房、安置房、回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以及城中村安置房。这些房型不同,所享有的政策与法律也不同。在买房子的时候很多人因为贪婪便宜,没有仔细看合同,造成了后患无穷,赔了钱又买了不好的房子。那么很多人会问:城中村安置房能买吗?下面由我们为您解答城中村安置房能买吗?这一...


·房屋征收申请信息公开
      房屋征收申请信息公开 房屋对于中国人来说是心中的痛,因为在中国的城市中购买土地的话价钱都是非常高的,中国的城市房屋是非常紧缺的资源。而因为城市的发展需要,会对一些旧的房屋进行拆除重新发展地区,这也就是常说的征地,征地有很多内容。那房屋征收申请信息公开内容是什么呢? 一、要求七...


·一、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婚后换房应该注意什么?
      一、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婚后换房应该注意什么? 1、婚后共同买房,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 (1)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 (2)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 (3)分清权益部分和...


·新婚姻法回迁房离婚时应该怎么分割?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婚姻中的财产除了显而易见的财产,还有很多不动产,这些不动产在离婚时往往最容易引起争议,特别是离婚因为房产引起的争议十分常见,由此我国《民法典》对于离婚时的房产进行了详细规定,但是现在很多地方都有回迁房,虽然《民法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