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教师被幼儿园辞退要赔偿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教师被幼儿园辞退要赔偿吗

一、教师被幼儿园辞退要赔偿吗

要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二、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一般有编制的老师是不可以轻易辞退的,但是如果教师有违法行为,那么在辞退的时候是不需要支付任何的经济赔偿金;但是如果不是编制的教师,那么进行辞退是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的,经济赔偿金是直接打到个人账户上的。


·劳动合同的七大要素是什么
      生活中我们可能签过大大小小各种合同。有时你是合同的制定方也可能是被签约方。不管是哪一方都要对合同有一些最基本的概念才行,签合同是一件很严谨的事情。那么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什么是劳动合同的七大要素,在签订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


·一、没钱劳动合同毕业后被辞退怎么办?
      一、没钱劳动合同毕业后被辞退怎么办?没钱劳动合同毕业后被辞退不会获得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很多用人单位辞退员...


·消防工程质量要求了什么内容?
      消防工程质量要求了什么内容? 火灾是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灾害,特别是建筑物的火灾。为了防止火灾的发生,消防工程的建设就显得尤其重要了,消防工程的质量保证也是人民生命财产的保障。那么,消防工程质量要求了什么内容?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一起来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 一、原材料及产品进...


·劳动合同解除后,怎么结算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后何时能领到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一直是劳动者关心的问题。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在劳动合同解除后,怎么结算工资呢?涉及到工资方面的内容都是广大劳动者比较关注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一、劳动合同解除后,怎么结算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仲裁超过一年怎么办?
      劳动仲裁超过一年怎么办??1、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


·一、抚养费随工资变动而变动吗?
      一、抚养费随工资变动而变动吗?抚养费随工资变动而变动,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衡量子女抚养费的具体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实际需要。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原则,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需要。那么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子女在父母离婚...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如何规的?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如何规的? 废弃废水是当今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为了更好的保护环境,国家相关部门以法律形式明确保护环境是每个公民的义务,破坏环境的行为是会遭受到法律的处罚的。对于企业来说,废气废水必须经过处理并达到标准后才能排放。那么,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


·员工入职不签合同是违法吗?
      对于准备或即将实习的大学生来说,现在社会的就业或实习实在是太难找了。因此,难得找到工作,管他是什么类型什么专业,能去工作就没其他要求了,所以有些企业想为省钱而不与入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最后,却害人又害己。今天,我们要跟您讨论的便是员工入职不签合同是违法吗? 一、员工入职不签合同...


·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因为意料之外的因素,导致工程的
      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因为意料之外的因素,导致工程的停工,因停工造成的纠纷损失,需要合同双方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法律途径来认定责任归属,那么,建设工程停工损失纠纷要怎么来处理呢?今天我们就来介绍一下建设工程停工损失纠纷处理方法。 一、建设工程停工损失纠纷法律...


·协警工资多少钱?
      协警工资多少钱一月 法律对工资做了哪些规定 一、协警工资多少钱一月 协警工资一般是2500到3500左右,具体的协警工资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公司的各种补助、津贴以及加班时间的多少有一定的关系,加班时间越多,工资总额也就越高,其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


·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会在不小心的情况下受伤,特别是在一些从事高危行业的工人,受到伤害的可能性更大。在受了工伤以后,我们要详尽地了解赔偿标准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保障自己的利益。下面我们就来向您介绍一下十级工伤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 一、劳动法1-10级工伤鉴定等级分级原则: ?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