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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有子女算不算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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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外有子女算不算重婚?婚外有子女不算重婚,我国关于重婚罪的构成是明确和另外的一个人选再次登记结婚或者是通过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况来进行。一般来说,法律上的重婚,指的是一个人通过婚姻登记的方式,同两个人或者两个以上的都缔结了法律上的婚姻关系,获得了法律上的认可。而另外一种是事实上的婚姻,即一方的婚姻关系没有解除的情况下,与他人(第三人)以夫妻的名义进行生活,虽然两个人没有进行国家法律上的登记,但是双方确实是有了事实上的婚姻。包含,举行结婚仪式,以夫妻相互称呼,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的生活等相关情形。无论是法律上的重婚,还是事实上的重婚,我国采用一夫一妻的制度。因此,出现重婚行为时,将进行刑事上的处罚。维护我国的婚姻自由。以下是区分重婚罪与非罪的界限:妇女在被拐骗,贩卖之后,不得以又与他人进行结婚。对于此类被拐骗,贩卖的妇女虽然其在事实上已经产生了重婚,但是由于其主管上并没有重婚的故意。其与他人的成婚属于一种被迫或者欺骗。而在被解救之后,被拐卖的妇女是有权的进行选择同谁进共同生活的。情节严重也是判定是否的有罪的重要依据之一。一般情况下,重婚分为情节轻微和情节严重两种情形。如果是情节轻微的时候,虽然有重婚的行为,可危害不大,此时不会认为犯罪。二、一般来说如果有以下情节的,将不会被处以重婚罪:(1)夫妻双方中,一方因为另一方的虐待行为外逃,在外逃中与他人另行结婚的。此时外逃的一方并没有解除婚姻的关系。但是由于其存在因为受不了家庭暴力或者虐待而外逃,其产生的危害极小,根据立法精神,不宜以重婚罪论处。(2)自然灾害而产生了外逃,在外逃的期间内与他人结婚的。由于遭受的灾害,人员外流谋生,不清楚对方是否还或者的时候,重婚的。虽然有着重婚的事实,但在法律上认定为重婚的,是不合适的。重婚罪在进行认定的时候,他并不是看后者的婚姻是否生了孩子,而是需要看后一者的婚姻有没有符合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登记,或者是形式方面的要件具体的登记指的,就是到民政部门来再次的登记,而形式要坚持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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