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婚姻可以宣告无效,可以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经过法定机构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查确认后,才能宣告欠缺法定要件的婚姻关系为无效婚姻。那么实践中,可以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可以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有两种情况:(1)人民法院根据婚姻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依法做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2)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经审查发现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确属无效婚姻的,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做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或者离婚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做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做出,即发生法律效力。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二、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有哪些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近亲属”是法律中经常出现的一个概念,根据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可以在无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提出,也可以在婚姻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提出。婚姻当事人一方死亡的,由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法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婚姻当事人双方死亡的,由利害关系人依法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关于宣告婚姻无效的内容,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经过法定的程序宣告婚姻无效后,此时就要对原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债务以及子女问题作出处理。如有需要你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什么
      夫妻就离婚问题起诉到法院的,此时是由法院来进行离婚判决,当然法院判决离婚的也是有一定的标准。那么您知道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什么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


·怀孕离婚有赔偿吗 ?
      怀孕离婚有赔偿吗 ?一、怀孕离婚有赔偿吗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 重婚的; (二)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 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也就是说,离婚时可以请求...


·对国家赔偿时效有限制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活动国家赔偿的前提是司法机关误判案件,或者是公民的人身自由非法受限等违法行为存在,在公民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来自国家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侵害时,是可以提出得到国家配舱的,那么,对国家赔偿时效有限制吗? 一、国家赔偿时效有限制吗? 有。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


·不具备结婚条件的人有哪些
      您都知道,在我国男女要想成为合法夫妻的,则必须要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而此时就要求结婚的男女具备规定的条件,否则的话就不能进行结婚登记。那通常不具备结婚条件的人有哪些呢?以下是具体解答。 一、不具备结婚条件的人有哪些 我国的《婚姻法》倡导婚姻自由,按理来说每个人都具有结婚...


·男方出轨离婚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一、男方出轨离婚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   另一方与第三方之间的通信、电子邮件或聊天记录保证不变。   如果法庭接受此类证据,则应建立完整的证据链,以相互证实。   在提取电子邮件或聊天记录的过程中,由公证处进行公证。法院在起诉离婚...


·哪些情况才属于重婚2023
      哪些情况才属于重婚重婚应包括以下四种情形:(1)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2)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3)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4)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这四种情形中,后两种情形中的当事人虽然没有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司法...


·离婚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对方净身出户
      法律没有规定净身出户,一方出轨可以作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依据,但是不能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所以,更不能涉及到“净身出户”。净身出户是夫妻双方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不带走任何财产,如果双方自愿达成净身出户协议,那么即可以这样执行,一旦对方不愿意的话将不能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


·诉讼离婚的法定标准是什么
      诉讼离婚也不代表一定会准许夫妻离婚,此时需要看有没有达到诉讼离婚的法定标准,如果没有达到,自然法官也是不会判决夫妻离婚的。但是这个诉讼离婚的法定标准是什么呢?可能很多人都搞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诉讼离婚的法定标准是什么 我国《婚姻法》规定认定离婚的条件以夫妻...


·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一、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可以女方离婚后要孩子抚养权吗?
      可以女方离婚后要孩子抚养权吗?可以女方离婚后要孩子抚养权,对于离婚当事人来说的话,双方都是抚养权的。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抚养权。具体包括提供以下方面的情况证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其它家庭成员状况...


·男方长期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男方长期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方不支付抚养费,你可以起诉至法院(孩子为原告) ,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