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2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2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怎样的

一、2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怎样的

(一)国家所规定城镇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

1、按照国家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40年。

6、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间开始算起。

(二)注意:

1、上述提到的年限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

2、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

3、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

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四)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

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二、年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年限是多少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所取得的对除国有土地之外的集体土地的开发、利用的权利。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

1、农村土地使用权

根据农村土地的类型来确定土地的使用权年限,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不过目前政策是到期后自动延长30年。草原实行50年的承包期,林地的承包期一般为30年至50年。

2、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没有年份限制。

3、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

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建设用地只能由本村的村集体内部组织成员所有,具体的使用年限还是需要根据具体的建筑类别所签订的合同来定。

土地在使用权限,已经到期并自己还想使用的情况下,需要在到期之前办理续签手续。因为办理土地使用权是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的,具体需要缴纳多少的税,是根据土地的使用类型和土地的面积进行计算的。不过国家特定的项目使用土地是不用交税的。


·广东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是一个经济大省,一个省的经济进步必然少不了建筑物的更新,这样才能带动更多的交易流通,产生更多的GDP。可是土地的建设就涉及到征地补偿,要处理好与农村人民的征收协议,才能更好的促进经济发展,下面我们来看看广东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实际上征地补偿的标准,由各...


·漳州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漳州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国家的土地征收中,征地补偿是我们最为关心的问题。征地补偿问题得不到好解决,容易产生各类征地纠纷,不利于征地工作的进行和我们切身利益的保护。我国各地都有自己的征地补偿标准,接下来我们为您解答漳州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漳州征地补偿标准 (一)...


·农村宅基地儿子怎样继承父亲宅基地上的权利
      当家中老人去世,老人名下的农村宅基地应该如何处理呢?子女可以继承吗?根据规定是不可以的。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或集体的,农民只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宅基地儿子怎样继承父亲的宅基地上的权利呢? 一、儿子怎样继承父亲宅基地上的权利 需...


·土地使用证的用处
      土地使用证的用处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


·不动产登记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不动产登记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房产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非常的重要的,因为住房直接影响着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但是在买房之前首先要获得土地使用权,而在获得土地使用权之后要对其进行等级,但是不动产登记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呢?我们为您带来了相关参考资料,您来参考一下。一、不动产登记土地...


·河南省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什么
      河南省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什么 河南省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什么? 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 第一条 为维护被征地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做好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


·如何选择债权债务案件诉讼管辖地
      如何选择债权债务案件诉讼管辖地在生活中,我们有时候会碰到债权债务纠纷,当我们提起诉讼想要通过法律解决关于债权债务问题的时候,首先我们要面对的第一个问题是选择债权债务案件诉讼管辖地。正确地选择诉讼管辖地,是解决案件的良好开端。那么债权债务案件诉讼管辖地究竟要怎么选择呢? 一、债权债...


·深圳土地使用权续期费用怎么收取?
      我国未来避免土地资源被浪费,故而即使是属于国家或者是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民事主体也是可以通过既定的方式,获得土地的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的获得,是需要缴纳税额的,并且需要缴纳续期费,不同的地区缴纳规定不同,深圳土地使用权续期费用怎么收取呢? 一、深圳土地使用权续期费用怎么收取? 房...


·商用土地使用自动续期到期后怎么办?
      我们您都知道,任何事物都有保质期,不管是食品、衣服还是家居等,都有一定的使用期限,如果超过了期限,就会对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一定的危害,其实,土地也是有使用期限的,比如商业用地,商业用地一般都是租用的,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商用土地使用自动续期到期后怎么办? 一、商用土地使用权...


·河北地方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的规定
      河北地方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的规定 《河北地方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的规定》 第一条 根据《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本省境内地方投资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公路建设用地(包括新建、改建和养护工程,以及取土、...


·土地使用权空间权是什么意思
      现在制定的有一些的法律制度当然也有其自身的一些不足的地方,很多法条,如果要擅自进行修改的话就会和其他相应的法律冲突了,近几年来,关于土地使用权当中的空间权越来越为您所注重,实际上空间权也并不是一个虚无的权利。那么,土地使用权空间权是什么意思? 一、土地使用权空间权是什么意思? 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