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的内容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的内容有哪些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的内容有哪些

(一)属于行政划拨用地,因机构变化等原因申请更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应提交以下资料:

1、按要求填报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和申请报告各一份;

2、原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条件(原件)和地块相关资料、批准文件等;

3、市编委及相关部门关于申请单位的身份证明文件;

4、城乡规划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已出让的土地依法转让,且不改变用地性质和规划条件,需要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提交以下资料:

1、按要求填报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及申请报告各一份;

2、该地块原批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规划条件(原件)及相关资料、批准文件等;

3、载明有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及依法办理转让的相关资料、批准文件,地块需特别注明的情况和事项等资料;

4、转让双方其它相关协议、要求和需要说明的材料;

5、受让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6、城乡规划局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三)通过司法程序的取得的建设用地,需要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提交以下资料:

1、按要求填报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及申请报告各一份;

2、该地块原批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规划条件(原件)及相关资料、批准文件等;

3、通过司法程序产生的有效执行文件;

4、申请人身份证明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5、城乡规划局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凡不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一律不予直接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登记和变更。根据市政府批准,依照相关法律和规定对其征用、收购,并按城市规划要求重新办理用地规划许可。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延期和续办

应提交以下资料:

1、按规定填报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和说明需延期原因申请报告一份;

2、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和规划条件及相关资料、批准文件等;

3、确因特殊原因和不可克服的因素,使原证超过有效时限且又超过办延期时间,在其它条件均未改变的情况下,可申请续办。续办项目应补充特殊原因和不可克服因素的证明材料。

4、城乡规划局认为需要报送的其他资料

以上内容详细介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的知识。建设用地不同于其他用地,城市的建设对于土地的需求较大,但是国家和政府对于建设用地的变更也是十分严格。规范规划许可证的变更也是在规范土地的使用,这也是中长期建设发展的需要,有计划发展才是长久之计。如果对以上内容还有疑问


·土地补偿合同违约金怎么赔偿?
      土地补偿合同违约金怎么赔偿? 一、《土地补偿合同》违约的法律规定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转让土地使用权营业税计算办法是什么?
      转让土地使用权营业税计算办法是什么? 一、转让土地使用权营业税计算办法是什么?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在中国境内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企业转让抵债所得的土地使用权的。 1、营业税:以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受让原价...


·征地补偿价格怎么计算?
      征地价格补偿价格怎么计算(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


·说到竞业限制补偿金,相信大家都听说过吧,各个地区的竞业限制补
      说到竞业限制补偿金,相信您都听说过吧,各个地区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是有一定的差异的,是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来制定标准的。那么,竞业限制补偿金是什么呢?竞业限制补偿金有关规定包括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竞业限制补偿金是什么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


·征收土地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征收土地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我国是一个农耕文明的国家,从古时起,常常听见人说过的一句话就是:“面朝黄土背朝天。”这是我国农耕文明的真实写照。所谓农耕,就绝对离不开土地。现今,国家为了完善公共建设,征收土地是家常便饭了。那么,征收土地的法律依据有哪些?今天,我们给你答案。 一、...


·自行开垦的荒地,村里有权分配征收补偿款吗?
      一、自行开垦的荒地,村里有权分配征收补偿款吗?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开垦的荒地原则上还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的土地,对开垦的荒地进行征收的,土地补偿费应该归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的分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


·被异地警察带走多久通知家属
      24小时内。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


·二手房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如何进行买卖?
      新房太贵买不起,现在许多人选择购买二手房,其中人们比较关注的问题是二手房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进行买卖吗?买卖的时候那些是需要特别关注的,有什么法律陷阱是需要特别留意的,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的解答。 一、二手房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况 购房者购房的时候很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


·开发商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有哪些影响因素?
      开发商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有哪些影响因素?1、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


·2023征地补偿款怎么管理使用?
      征地补偿款怎么管理使用?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


·土地使用金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金是什么意思? 土地是国有资源,国家有所有权,我们在获取土地的使用权的时候是要依法缴纳一定的费用的。那么关于土地使用金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金是相对于外商投资企业来说的,企业想要获取土地,国家依法收取使用土地的费用。 一、土地使用金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费是指外商投资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