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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构成条件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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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损害赔偿构成条件是怎样的(一)一方有过错并且过错形式是故意司法实践中,法院认定一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其主观方面必须存在过错并且是故意。从婚姻法规定的四种情况看,有过错方所持的主观心态均为故意,没有过失的情况。也即是说,实施婚姻法46条规定的四种行为,不管是通过作为形式,还是不作为形式,行为人都认识到其行为的法律后果。(二)客观上存在法定的过错行为婚姻法46条规定的四种行为包括:①重婚行为。包括事实上的重婚和法律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有配偶者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②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指的是由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包括姘居和通奸。③家庭暴力行为。即行为人以捆绑、殴打、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④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包括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以及对年老、年幼、疾病或没有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三)配偶一方的行为与另一方所受到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只有配偶一方的受损害的原因是另一方的过错行为引起的,过错方才能对此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配偶之间的夫妻关系,是基于双方的信赖、自愿、忠诚而建立,是受法律保护的以配偶权为主要内容的身份关系。配偶一旦实施了四种行为之一,必然损害另一方的配偶权,给对方造成身体上的损害或精神上的痛苦。(四)有损害事实由于婚姻关系不是财产关系,对于婚姻损害后果的衡量不能通过有形的、外在的客观标准进行计算。只要过错行为能对婚姻关系产生破坏,就可以认定为过错方的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五)是否要求受害人完全无过错,值得商榷婚姻关系是由一系列错综复杂的生活琐事构成。在绝大多数家庭中,夫妻之间发生冲突,通常不存在绝对无过错的一方。夫妻关系的恶化甚至破裂,往往不是一方单方面的行为所致,存在多种原因和互为因果。如:女方婚外恋可能是男方长期家庭暴力所致,男方婚外恋可能是女方长期不关心男方生活所致……法院应当采取“区别过错、过错相抵”的原则裁判案件。只要一方存在46条所规定的情形,另一方无论有无过错以及过错大小,都应允许其提出赔偿请求,同时,也应允许另一方提出相应的抗辩,并在审判活动中查明过错的有无、大小和程度,在过错相抵后、由过错大的一方予以赔偿,体现审判的公平和公正。二、离婚时可以索要“青春损失费”吗?1、法律上没有青春损失费的规定,离婚后,也没有没有赡义务。2、如果一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离婚时,另一方可以给一点扶费3、向法院起诉,也不可能支持青春损失费和赡养费。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赔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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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哪些 新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这里的“工资、奖金”应作广义的理解,泛指工资性收入,目前我国职工的基本工资只是个人收入的一部分,在基本工资之外,还有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等,甚至还存...


·俩口子离婚财产怎么办、应怎么分?
      俩口子离婚财产怎么办、应怎么分?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


·离婚案过错方能分到财产吗
      离婚案过错方能分到财产吗?过错方离婚的时候会分到财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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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离婚案件中财产冻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离婚案件财产冻结的法律规定主要是如果对方有可能隐匿、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等保全措施,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一方有意转移共同共有的房产,或一方有意变卖股市的股票以套取资金,就可以申请...


·离婚财产两个孩子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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