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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案件如何申请法院成立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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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产案件如何申请法院成立清算组? 一、破产案件如何申请法律成立清算组
我国破产法明确规定清算组由法院任命,不需要债务人向法院申请。
二、清算组的职权
清算组的主要职责是了结公司的现状、收取债权、清偿债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的具体职权包括以下各项: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三、清算组权利
根据我国破产法规定,清算组具有以下职权:
1、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从成立之日起,接管破产企业。接管的具体形式表现为接收破产企业的财产、帐册、经营文件、印章等,从而替代破产企业进行日常工作。
2、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在接受破产企业财产之后,对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既是清算组的权利,也是清算组的义务。清算组有权对破产财产保管和处置,任何人都不得干涉清算组对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权利的行使。清算组对破产财产处理和分配的方案须经债权人会议通过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后才可执行。
3、替代破产企业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债务人在被宣告破产之后,其对外的日常事务并未即刻了结,这些工作需要清算组来完成,例如参加对外的民事诉讼活动;决定原先签定的合同是否要继续履行。此外还有权决定是否承认抵销权:别除权、取回权;决定支付有关破产费用等权利。
四、清算组义务
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清算组的义务主要有以下方面:
1、接受债权人的监督的义务。清算组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接受债权人的提问,并作出如实的回答以接受债权人的监督。
2、定期向法院汇报工作的义务。清算组由法院选任,并对法院负责,所以清算组在执行工作中应定期向法院汇报工作。清算组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或者其他违法行为时,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纠正,直至解除清算组成员的职务。
3、办理破产企业的注销事宜。
以上就是有关于破产案件如何申请法院成立清算组的相关内容,根据文章可以知道,清算组的责任非常重大,所以按照破产法中规定,清算组应对人民法院负责以及接受人民法院的监督,并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当清算组有损害债权人利益或者有违法行为时,人民法院可以解除清算组成员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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