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刑法规定强奸罪刑期有哪几种?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根据刑法规定强奸罪刑期有哪几种?强奸罪的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一)强奸妇女1人的,为有期徒刑四年;(二)强奸妇女2人的,为有期徒刑七年;(三)对同一妇女强奸,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一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轮奸妇女的,为有期徒刑十一年,轮奸妇女增加1人,刑期增加二年;轮奸妇女增加1次,刑期增加二年。强奸妇女三人的,为有期徒刑十二年,强奸妇女增加1人,刑期增加一年。在公共场所强奸妇女的,为有期徒刑十二年。强奸妇女,致被害人重伤或精神失常的,为有期徒刑十四年。强奸妇女,致被害人死亡或自杀的,为有期徒刑十五年。强奸妇女,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为有期徒刑十二年。既有强奸、又有轮奸行为的,先计算轮奸的刑期,每增加强奸妇女1人,刑期增加1年,对同一妇女强奸增加一次,刑期增加6个月。二、重处规定奸淫13至14周岁 女孩的,重处20%;被害人年龄每减少两岁,对被告人再重处5%。强奸怀孕妇女、强奸70岁以上老年妇女、强奸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少女的,从重10%。强奸妇女致被害人轻微伤的,从重5%;致人轻伤的,从重10%;致人重伤的,从重15%。【个罪自由裁量权规则】合议庭(独任庭)按本节规定对个案量刑认为偏轻或偏重的,依第一百一十条量刑时,可行使一年以内的自由裁量权;依第一百一十一条量刑时,可行使二年以内的自由裁量权。在当代社会,对于很多的犯罪行为,他所作出的规定并不仅仅只有一个幅度的量刑,还是有多个不同的,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严重程度以及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后果来进行一个不同的判断,比如说强奸罪就包括有30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死刑的规定。



·诈骗罪起刑金额是多少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并且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了诈骗罪起刑金额和起刑点。针对诈骗罪起刑金额的相关问题,我们为您整理如下。 一、诈骗罪的起刑金额是多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


·被判处拘役刑该在哪里执行刑罚
      被判处拘役刑该在哪里执行刑罚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一般采取的是拘留所服刑,具体在哪个拘留所,这个一般是就近原则,离那里近就在那里,当然本地有拘留所,就关押在本地拘留所服刑就行,当然现在基本上每个县都有拘留所了,基本上都是在本地服刑,对于拘役类刑罚,其实灵活性比较大,可以在看守所...


·适用死刑的条件有哪些
      我国刑罚的最高刑为死刑,也就是直接剥夺犯罪分子的生命权。当然,现在也是慎重适用死刑的,根据法律的规定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能判处死刑。那么一般来讲,适用死刑的条件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适用死刑的条件有哪些 死刑又称极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是一种最...


·行政拘留探望符合法律规定吗?
      如果当事人触犯了我国相关的行政法规并且情节严重就会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既然是拘留,当事人势必在一段时间内暂时的失去自由,在拘留所进行深刻的自我反省。那么,当事人行政拘留探望符合法律规定吗?结合相关法律解答如下: 行政拘留家属可以看望 被拘留人的近亲属、单位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探...


·一、无期徒刑假释是多少年?
      一、无期徒刑假释是多少年?无期徒刑假释是10年的时间。假释考验期限,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并在一定期限内对其考验的期限。假释在我国刑法中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


·构成刑讯逼供罪怎样进行处罚
      我国法律规定,要是司法工作人员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录取口供的时候,采用了刑具、实施了暴力手段的话,那么此时就会构成刑讯逼供罪。那被认定为刑讯逼供罪的该怎样进行处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构成刑讯逼供罪怎样进行处罚 (刑法第247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


·毁坏财物8000元会被判刑吗
      会。故意毁坏财物8000元,已经达到了刑事立案标准,即使同意和解也会被判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33条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


·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是法条竞合吗?
      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是法条竞合吗?是法条竞合,两者竞合后按照诈骗罪的犯罪事实来进行量刑处理。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违法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


·虚假广告罪立案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虚假广告罪立案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一、虚假广告罪立案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10]23号)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涉嫌下列...


·绑架罪客体是怎样的,如何认定绑架罪?
      绑架犯罪往往是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并且利用对被绑架人安全的担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向他人索取财物。那么您知道我国规定的绑架罪的客体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绑架罪的客体是怎样的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生命权、人身自由权。...


·法院移送拒执罪流程
      人民法院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人,可以先行司法拘留认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依法移送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根据法律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依法移送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关于审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