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东会按规定要提前通知多少天?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股东会按规定要提前通知多少天?有限责任公司是15天(公司法42条),但章程或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股份有限公司正式股东大会是20天,临时股东大会是15天(公司法103条)。股东大会一般是一年召开一次,且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结之后六个月期限内召开。必要时,公司也可以召开临时的股东会议。临时会议的内容,即在什么情况下哪一类问题可通过临时会议来讨论解决,企业集团法律问题也应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规定。股东大会原则上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书以书面形式在会议召开前的充分时间内传送给每位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大会的出席人一般应是股东本人。股东也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委托时应出具委托书,一个股东只能委托一个代理人,但是一个代理人可以同时接受多个委托人的委托,代他们行使权力。二、股东大会的职责包括哪些?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通知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的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临时提案: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再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的事项。股东大会不得对上述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止将股票交存于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经营过程中,总会发生一些突发的事件,并且还是大事,此时距离股东大会的召开又有一定的时间,所以规定了临时股东会议,该会议一般是处理紧急事务的时候召开的。



·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怎么办?
       我国致力于“科技强国”,因此,科技型企业日渐增加,但是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迅速发展的同时,随之而来的是融资问题,没有足够的资金,某些科技研究项目则无法进行,中关村可谓是我国的科技村,下面,我们一起看一下中关村遇到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怎么办? 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这个问题要是解...


·公司章程股东认缴时间是否有统一的规定?
      公司章程股东认缴时间是否有统一的规定? 一、公司章程股东认缴时间是否有统一的规定? 没有,股东认缴时间是自行协商确定的,现在不做强制性的要求。注册资本认缴制文件的详细规定是: 1、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


·所属公司故意不让我加班违法吗
      所属公司故意不让我加班违法吗所属公司不让加班一般是不违法的,自愿加班是不需要支付加班费的,只有在用人单位要求加班的情况下才需要支付加班费。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


·新公司在哪里注册
      在工商管理局,公司的登记机关是设立所在地的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一般来说,公司注册的流程包括:企业核名→提交材料→领取执照→刻章,就可以完成公司注册,进行开业了。但是,公司想要正式开始经营,还需要办理以下事项:银行开户→税务报到→申请税控和发票→社保开户。《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


·增加注册资本的股东书面决定需得到股东大会的同意吗?
      增加注册资本的股东书面决定需得到股东大会的同意吗? 一、增加注册资本的股东书面决定需要得到股东大会的同意吗? 增加注册资本的股东书面决定需要得到股东大会的同意,《公司法》第38条规定了股东会的12项权利,其中就包括“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等” 的权利...


·什么情况下可以强制解散公司
      什么情况下可以强制解散公司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强制解散公司 强制解散的原因是指由于某种情况的出现,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命令公司解散。《公司法》规定强制解散公司的原因主要有: (1)主管机关决定。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解散的决定,该国有独资公司应...


·公司法人与股东的责任主要是什么
       除了一人独资公司,可以说如果没有股东也就不可能存在着所谓的公司法人,但法人制度是把公司的经营权和所有权严格的进行了区分。所以,公司法人与股东的责任也并不冲突,作为法人的主要责任就是要合法的经营和履行纳税,而股东的责任就包括遵守公司的章程,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等。 一、公司法...


·公司法解散公司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公司法解散公司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我国的公司法明确的规定了公司设立的条件,以及入股的条件,对于我国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进行了规定,公司如果经营发生困难的话,是需要考虑是否申请破产的,关于公司法解散公司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很多人有疑问,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规定。 一...


·公司法人变更的后果有哪些
      公司法人变更的后果有哪些?企业法人作为一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个位置何等重要,轻易是不能变更的,但是公司总有些时候会为了一些特别重大的战略调整或者一些突发事件来做出变更法人的决定,在这样情况下,每一次变更法人都是需要很慎重的去选择的。我们就为您讲一讲公司法人变更的后果。 一、企业...


·请求变更公司登记争议是什么,需要怎么办
      请求变更公司登记争议是什么,需要怎么办 在我们进行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的时候,由于涉及到很多股东的切身利益,所以,是经常容易引起纠纷的。要处理好请求变更公司登记争议,我们应该怎么办呢?公司变更登记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流程呢?应该注意些什么呢?下面,一起学习一下变更登记的流程、公司...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分公司法人责任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分公司法人责任包括哪些?在当代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我国公司的种类有许多的,各大公司的经营状况与公司的规模也是有一定关系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分公司和总公司是一样的会有法人的,很多人想要知道分公司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分公司法人责任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