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洗车店劳动合同签订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洗车店劳动合同签订时有哪些注意事项?1、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据此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条款的前提首先是同时约定了长于试用期期限的劳动合同期,如没有此前提,则双方就试用期的约定即使有协商的合意存在,也无法生效,反而会产生试用期期限“被视为劳动合同期限”的效果。因此,本案中,公司与小王签订三个月试用期合同的做法不合法。2、试用期工资与“转正”后工资的法律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据此规定,且抛开“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不谈,仅讨论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与试用期工资之间的关系,发现两者之间存在必须满足的法律要件,即“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而非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随意就两个数额进行自主约定。换句话说,如果双方就试用期工资的约定数额未达到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用人单位即可能面临被员工要求承担“未足额发放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律责任。因此,本案中,公司对员工试用期工资设定为2000元,劳动合同期工资设定为3000元的做法不当。3、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时间前提?根据相关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此条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前提有两项: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合法有效的试用期;二是劳动者正处于试用期。两者不可缺一。本案中,基于第一条分析结果,公司并未与员工约定合法有效的试用期,因此,当然不能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4、合同内容要全面二、劳动合同主要应包含下列内容: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要仔细阅读关于相关岗位的工作说明书、岗位责任制、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绩效考核制度、劳动合同管理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做到心中有数。5、合同内容要合法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首先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应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应当用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合同至少应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求职者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的内容上,求职者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具备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条件,包括:用人单位应是依法成立的劳动组织,能够依法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等。洗车店劳动合同在签订时需要注意试用期工资与“转正”后工资的法律关系。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首先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应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应当用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合同至少应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求职者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劳动合同。



·两车相撞对方要误工费必须赔吗?
      两车相撞对方要误工费必须赔吗?两车相撞对方要误工费不一定是必须赔的。因为只有在人身损害侵权案件中才可以主张误工费,如果只是属于车损案件,没有人员伤亡,所以,是不能主张对方赔偿误工费的。对于只有车损的案件,可以向对方主张赔偿替代性交通工具损失。如果车辆是营运性车辆,可以向对方主张营...


·交强险赔偿范围与标准各是怎么样的?
      交强险赔偿范围与标准各是怎么样的?交强险是每一位司机都会购买的一种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根据责任限额内提供赔偿,当然,交强险赔偿是要范围和标准的,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交强险赔偿范围与标准各是怎么样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强险赔偿范围与标准各是怎么样的?...


·交通肇事罪都会判缓刑吗
      交通肇事罪都会判缓刑吗 一、交通肇事罪都会判缓刑吗 所谓缓刑适用的原则,就是在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过程中,特别是缓刑适用过程中必须始终考虑的规则和因素,包括法定因素和酌定因素。 1、法定因素。 (1)看是否具备法定从轻和减轻情节。 也就是是否符合《刑法》第67条和68条关...


·在交通事故责任中,双方当事人可能都是承担同等责任,也就是说此
      在交通事故责任中,双方当事人可能都是承担同等责任,也就是说此时事故责任一家一半。我国对交通事故承担责任的具体情形作出了划分,那么在哪些情况下需要承担交通事故责任同等责任呢?可能很多人并不是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这方面的问题吧。 一、如何认定交通事故同等责任 同等责任是指造...


·无法定责交强险赔偿吗?
       一、无法定责交强险赔偿吗? 应该赔偿,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


·驾校撞车怎么赔偿?驾校撞车学员需不需要赔偿?
      驾校撞车怎么赔偿?驾校撞车学员需不需要赔偿?驾校撞车怎么赔偿 驾校撞车学员需不需要赔偿 一、在驾校练车的过程中出现事故,学员是无需赔偿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 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学习机动车驾驶,应当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再学习机动...


·交通事故处理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随着路面上车辆越来越多,我国交通事故发生量也逐年递增。现实中经常存在因交通事故处理不当造成的纠纷,所以很有必要建立交通事故处理制度。我国早些年推出过相关管理办法,那么交通事故处理制度内容包括那些?下面我们给您罗列了相关条文,我们一起做个学习了解。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一章...


·一、交通事故子女看望有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子女看望有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子女看望没有误工费,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


·交通事故中的鉴定费由谁承担?
      一、交通事故中的鉴定费由谁承担1、《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举证方支付的鉴定费用,仅仅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举证方先垫付,如果最后确定责任在于哪方则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结后在裁判书中确定由哪方最后支付。2、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是诉讼费用承担的一般原则。是对败诉方消耗司...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标准有哪些内容?
      通常我们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交通部门会根据受伤情况交由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伤残等级,确定后续一系列赔偿问题,做出肇事者的责任划分。那么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标准有哪些内容,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标准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就是对伤者伤残做出一个等级划分,所以交通事故伤残...


·一、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定义为重大交通事故吗?
      一、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定义为重大交通事故吗? 群死群伤交通事故会被认定为为重大交通事故,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