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火车票预售时间调整了哪些内容?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火车票预售时间调整了哪些内容? 一、火车票预售时间调整原因
今年春运前,火车票预售期进行了相应调整,即通过互联网12306网站、电话订票、12306手机客户端,订票的预售期从原来的60天缩短为30天;通过车站售票窗口、火车票代售点和自动售票机,购票的预售期则由原来的58天改为28天。春运后,预售期也未立即调整,按此推算,从3月16日起,旅客就可通过12306网站、95105105电话、12306手机客户端购买4月14日的火车票了。
二 、预售时间调整
4月中旬,全国铁路列车运行图将再次进行调整。受此影响,4月14日及以后始发的旅客列车车票,将推迟至3月21日起开始发售。
三、订票途径
1、电话订票预售期:提前4-20天(含订票当天,开车前3天的车票不可以电话订票) 电话订火车票流程
2、电话订票系统开发时间: 6:00~23:00
3、电话订票取票期限:12点前预订的,最晚次日12点前取票;12点后预订的,最晚次日24点前取票。
4、网上订票预售期:提前1-20天(含订票当天,开车前2小时不可以网上订票)网上订火车票流程
5、网上订票系统开放时间:7:00~23:00(注意7点开始只能预订第19天以前的车票)
6、代售点/车站窗口/自动售票机 预售期:提前1-18天(部分车站窗口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代售点查询 代售点营业时间
综上所述,就是我们对火车票预售时间调整问题的解答,在春运时间交通部门对列车的调整导致火车票的预售期也一直在变动,每逢节假日出行的人就会特别多,交通部门必须提前做好车票的预售期,以免假日来临人们订不到车票影响出行计划,预售期的提前订票也可以给交通部门足够的时间做好车次的调整。



·机动车牌照能不能换 更换车牌的流程条件
      机动车牌照能不能换 更换车牌的流程条件 一、机动车牌照能不能换 机动车车牌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进行更换的。 二、机动车牌照办理条件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要变更机动车共同所有人姓名的,机动车所有人可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申报材料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发生交通事故后
      发生交通事故后,大家一定要记住,要立马报警,并保护现场,让警察来处理,并看到第一事发现场,然后能准确的确定出是谁的责任,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一方不服气该怎么办呢,下面我就来跟大家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对交通事故认定当事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交...


·一、交通事故中手伤筋会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中手伤筋会赔偿多少钱? 交通事故经济赔偿需要根据受害人的年龄、户籍、伤残等级、诉讼法院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抚养人年龄等因素综合认定。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可赔偿项目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


·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需要提交哪些材料?1、民事起诉书。(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都须原告签字或盖章)2、主要证据材料复印件。(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


·什么情况下会终止交通事故调解交通事故调解不是交通
      什么情况下会终止交通事故调解交通事故调解不是交通事故处理的必经程序,而是由交通事故当事双方一致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请,由交警部门主持对交通事故赔偿问题进行调解,当调解活动无法进行,或者调解无法达成,或者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发生时交警部门会终止调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四条...


·分期车抵押了算诈骗吗
      不算,但是有一定限制。分期付款车辆在售出时就已经存在了一个抵押权,银行或车贷公司因为对车辆享有抵押权,如果消费者不还贷款,就可以将车收回。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驾驶车辆肇事拘留多久?
      驾驶车辆肇事拘留多久? 一、驾驶车辆肇事拘留多久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2、《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


·五险一金的查询在生活中困扰了不少普通的大连上班族。单位为你交
      五险一金的查询在生活中困扰了不少普通的大连上班族。单位为你交了五险一金,可是你心理没底想要知道具体的数字以及具体的年限等各项情况,当然这也是对自身权利的一种保护。那么如何方便快捷地操作大连五险一金查询的查询方式呢?的我们简单介绍一下五险一金查询的方式。 一、大连五险一金查询方法...


·一、工作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是怎么样的?
      一、工作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是怎么样的?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


·一、交通事故关于伤残误工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关于伤残误工费计算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 前一天。受害人有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