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卖房人签了阴阳合同可以毁约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卖房人签了阴阳合同可以毁约吗卖房人签了阴阳合同可以毁约,如果证实已经签订阴阳合同,不仅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合同双方还可能涉嫌违法。不管买卖双方同不同意签订阴阳合同,只要是签订了这个合同,一般会被认定为违法。买方要求签订阴阳合同,就算是卖房者拒绝签阴阳合同或者拒绝履行,也不需要双倍赔定金,因为阴阳合同本就是属于无效合同。并且卖房者是没有义务和责任配合购房者签订阴阳合同,所以自然不存在双倍赔偿定金的问题。实践中,卖房者需要双倍赔偿定金的情形包括违约和一房二卖等。二、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合同的生效条件是约定的内容是合法的、签订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完全有民事的行为人、合同的内容是属于法律规定的。只有符合这种条件合同才是生效的,所以阴阳合同本身就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更谈不上什么违约,这个是违法的,双方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新婚姻法自建安置房的处置规定有哪些?
      近几年,随着离婚率的不断上升,离婚时产生的问题和纠纷也接踵而来,因此婚姻法对于离婚产生的各类问题都有详细的说明和规定,特别是对于离婚之后房产的处理,在处理上要保证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失,那新婚姻法自建安置房的处置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新婚姻法自建安置房的处置规定 根据规定...


·二手房买卖税费由谁承担
      在二手房的交易过程中,当事人需要交纳一定的税费,这是必须要支付的,那您知道买卖二手房具体要缴纳哪些税费吗?而二手房买卖税费由谁承担呢?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二手房买卖税费由谁承担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二手房交易的税费中,各项税费由...


·湖北省宜都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包括哪些项目?
      湖北省宜都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包括哪些项目?湖北省宜都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包括的项目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这几项的总和我们统一称之为房屋的拆迁补偿,每个地区对于各项补偿标准有所不同,需要严格按照当地的政策执行。二、赔偿的具体内容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


·房产税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房产税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如学校的工厂、商店、招待所等应照章纳税。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经营用的房产...


·通常什么人对房屋有居住权
      通常什么人对房屋有居住权?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享有居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二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中华人民共和...


·私募基金收购房屋受限在哪些方面
      由于国家间贸易的发展,很多国内的投资者开始向国外市场进军,而很多外资也开始涌进国内进行投资。在众多的投资领域中,近期房地产行业似乎成为了外资企业投资的重点对象,而且还都是比较大的项目。但是最近国内的房产限购政策也使得私募基金收购房屋受限,那么私募基金收购房屋受限在哪些方面呢? ...


·信用卡逾期还款会影响房贷吗
      信用卡逾期还款会影响房贷吗,怎么补救? 一 、信用卡逾期后果 1、银行信用卡银行中心就会收取滞纳金和利息: (1)滞纳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计算,最低收取人民,10元或1美金元 (2)同时银行还会收取整个账单的每天万分之五的利息。 2、影响信用: (1)逾期在一个月内,算...


·一、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哪些?
      一、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哪些? 房屋租赁协议的解除方式有三种: 1、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合同的,那么自达成共识时起,房屋租赁合同解除; 2、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的,那么自条件发生时,合同自动解除。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对合同是否解除发...


·一、买二手房违约情形?
      一、买二手房违约情形有哪些1、出卖人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房人有优先过户的权利,可以向法院请求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并已办理了过户,那么出卖人就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造成合同不能继...


·假结婚买房子的房屋归属 ?
      假结婚买房子的房屋归属 ? 根据目前的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婚后购置的房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存在关于房屋产权的特别约定。 婚后购买房屋的产权归属要看双方婚后实行何种财产制,以及是否有关于所购房屋产权的约定。如果夫妻双方已经有协议,商定房屋产权份额全部归出钱买房一方所有,...


·房屋租赁纠纷在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发生纠纷时如果双方无法协商
      房屋租赁纠纷在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发生纠纷时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解决,一方当事人是可以提起诉讼的,在一方提起诉讼的情况下,你知道另一方作为被告的答辩状该如何写吗?我们在下文为您提供了一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答辩状范文,供您阅读。 房屋租赁纠纷答辩状 ? 答辩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