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租房合同已签对方毁约怎么办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租房合同已签对方毁约怎么办如果租房合同签了毁约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了租房约定,需要严格实行约定。对于租金的支付也是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另外对方退租的是属于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以及实际损失赔偿,与对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二、租房违约如何赔付法律规定,租房超过3个月以上的,应当签订合同。1、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房屋租赁违约金也是如此。2、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算又因情况的不同二不同。三、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的确定(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四、违约金1、依不同标准,违约金可分为:(1)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2)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赔偿性)违约金。民法典施行之前,中国的违约金制度兼容以上各种形态,民法典则做了全新的规定。2、根据现行民法典的规定,违约金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是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合同条款之一);(2)是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额损害赔偿金);(3)是对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约定(不同于一般合同义务)。如果双方的合同上没有约定违约金,那么违约金最高是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三十,过高了,或者是过低了双方可以先协议,协议不了的,到当地有管辖范围的人民法院进行调解一下。提醒一下,不按时支付违约金,还会产生滞纳金。



·北京自住商品房政策是怎样的?
      北京自住商品房政策是怎样的? 我国一些沿海城市,因外来人口居多,商品房价格一直呈现疯狂上涨趋势,而北京作为我们的首都,人口与经济的核心城市,房价也是令您觉得望尘莫及,为此国家不断的出台各种限制措施迫使房价涨势放缓,那么现在北京自住商品房政策是怎样的呢,我们来看一下相关规定。 北...


·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可以改吗
      不能。贷款期限一经确定,在贷款期间内,借款人不可自行申请变更贷款期限。如发生提前还款,借款人选择缩短还款期限,则由系统根据还款金额自动生成剩余还款期数。贷款缩期业务办理请慎重考虑,办理后不能再恢复原贷款期限,也不能展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


·多项房产产抵押合同诉讼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
      多项房产产抵押合同诉讼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 一、多项房产产抵押合同诉讼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 房产抵押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专属管辖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


·要是现在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在夫妻离婚的过程中,不管采取的是怎样方式,在有共同财产的情况下,肯定都是要对共同财产做出分割的,而这里面就包括了对房产的分割。那夫妻要是现在离婚房产怎么分割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新婚姻法,婚前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房子归谁? 1、夫...


·房屋抵押贷款多久能下来
      一个月的工作日就可以下款。 房产抵押贷款流程: 1、借款人在银行开立活期存款帐户; 2、准备贷款要求的资料; 3、面签银行; 4、银行报卷和审批; 5、银行审批通过后,通知借款人审批结果,并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6、到建委做抵押登记; 7、建委出它项权利证; 8、视情况办理保险...


·买房时注意哪些问题
      不管是买房投资还是买房居住,购房者都应谨慎对待,因为毫无疑问,性价比高的房屋升值空间更大,好房居住也更加舒适。那么为了买到好房,购房者在买房时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买房时注意哪些问题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


·农村房屋买卖 效力该如何认定?
      由于社会经济的稳步增长,使得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更多的人愿意居住到农村去。这就导致了农村的房屋开始变得紧俏起来,也让房屋买卖的现象变得非常的普遍。但是由于农村房屋属于小产权房,而且宅基地是不可以进行买卖的,所以在农村房屋买卖的背后存在着非常多的纠纷的问题。那么农村房屋买卖 效力该...


·协议离婚房屋公证析产手续是怎样的?
      协议离婚房屋公证析产手续是怎样的?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但如果在离婚判决或离婚协议(民政局备案)中已经约定了房屋归属的,可以不再办理析产公证; 2、办理抵押权银行规定的事项;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大约10个工作日,各区略有不同); 4、到房管局办理离婚析产...


·《民法典》关于婚内买房是怎样规定的
      《民法典》关于婚内买房是怎样规定的 同以往的规定不同,婚前买房的相关解释明确说明,婚前夫妻一方取得的财产不在作为共同财产。同时,2013新婚姻法全文中还首次出现了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属于私有财产,归一方所有。除此之外,新婚姻法婚前买房相关条例还指出,一旦双方离婚,其中一...


·什么时候买房子才会涉及到首付的问题呢?
      什么时候买房子才会涉及到首付的问题呢?这点应该大多数的人都比较清楚,如果是一次性支付了全款的话,自然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至于在按揭贷款买房的时候,才需要由购房者首先承担首付。那一般买房子首付要多少才行?下文中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一般买房子首付要多少在首套房的情...


·疫情房贷能申请延期嘛?
      疫情房贷能申请延期嘛?疫情房贷能申请延期,官方对疫情期间的房贷有明确规定,具体各家银行的情况可以参照处理:中国银行: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政府工作人员,以及确诊患者、疑似人员及其配偶,疫情期间在中国银行、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的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发生逾期的,将给予还款期宽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