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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佛山市交通事故伤残补助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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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佛山市交通事故伤残补助标准是怎样的?


佛山市交通事故伤残补助标准是如下所示: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伤残等级评定标准赔偿是怎样的?


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各种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二)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三)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四)交通费 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宿费 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七)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十)丧葬费 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一)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当地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十二)死亡赔偿金 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佛山市交通事故如果发生的话导致人员受到伤害,那么它是存在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发放的前提,必须要构成我们国家所说的伤残等级一级伤残等级就是按照100%进行计算,二级伤残等级依次往下降低10%个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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