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当事人不在离婚可以分割财产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当事人不在离婚可以分割财产吗??当事人不在离婚可以分割财产。缺席审判中涉及到子女的抚养及财产的处理,原则上应按照被告的答辩意见,如被告庭前有书面答辩意见的,应当按照被告的答辩意见进行认定,这属于被告的自认;没有答辩的,则应按照《婚姻法》及其解释的要求处理。实践中因被告拒不到庭,对于子女应由谁来抚养及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确定,人民法院认定的难度较大,一般可根据子女目前抚养的现状,判决子女由原告或被告抚养,夫妻财产则由原告负责保管。被告如有异议时则可由被告另行主张。这样判决既不会影响被告事后再主张权利的诉权,也保持了子女抚养及夫妻财产的相对稳定,有利于减少社会矛盾。1、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被告(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但如果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传被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2、被告一方下落不明一方下落不明要求离婚的案件很常见,因为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导致双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决此类案件时,大都判决离婚。可是夫妻一方已经下落不明了,法院如何传唤被告才能将离婚缺席判决呢?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程序来完成对被告的通知义务,公告送达60日的公告期一满,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亦可缺席判决。但是,公告送达有严格的适用条件:(1)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2)没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但法院已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都无法将诉讼文书送达受送人的。综述,夫妻双方起诉离婚双方不一定都必须到场,一方如果有事可以出具书面证据委托律师代为到场;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法院会通过公告的方式通知;因此法院可以根据事实情况灵活处理夫妻离婚的财产问题,但一般建议夫妻协商分割财产。



·父母离婚时孩子有权分配财产吗?
      父母离婚时孩子有权分配财产吗父母离婚时孩子无权分配财产。父母的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无权参与分割。父母如果离婚,婚后财产双方平均分割。即使孩子把工资上交家里,父母离婚时孩子也不会分到财产。如果父母在孩子结婚前后离...


·怎么对夫妻感情破裂认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主要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那么具体来说该怎么对夫妻感情破裂认定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对夫妻感情破裂认定 根据《...


·女方什么情况属于骗婚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或用欺骗手段缔结可撤销婚姻的行为,骗婚的实质是以结婚为诱饵,诈取对方的财物。这里面有许多细节需要认真调查,因此,如果感觉到对方是在骗婚,建议向公安机关报案,由专业司法机关来进行判断、处理。另外,一方故意隐瞒欺骗对方不利结婚的情况,包括性格、家庭...


·离婚财产分配小孩有份吗?
      一、离婚财产分配小孩有份吗   离婚财产分配小孩没有份。离婚时分割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人是夫妻,不包括孩子,既然孩子并没有财产的所有权,也就不可能拥有分配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自然没有他的那一份。   二、离婚夫妻财产分配原则   离婚夫妻财产...


·北京因公死亡家属抚恤金怎么规定的
      北京因公死亡家属抚恤金怎么规定的 职工是否属于因公死亡职工,该职工虽然和你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但其是在一家私营企业因公死亡,如果其到这家私营企业是你单位的安排,你单位应当承担义务,反之则不承担。 关于非因工死亡待遇(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金),根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


·协议离婚的满足条件都有哪些
      虽然法律中规定了两种不同的离婚方式供当事人选择,但实践中不管是哪种方式下办理离婚手续,其实都是需要当事人满足了相应条件才行的。那其中协议离婚的满足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分析解答。 一、协议离婚的满足条件都有哪些 协议离婚须有以下五个前提条件:(一)双...


·一、分家分割财产协议的公证流程是什么?
      一、分家分割财产协议的公证流程是什么?公证的一般程序由申请与受理、审查、出具公证书(出证)三个基本环节构成。此外,还包括办理公证的原则、公证的管辖、公证期限、公证收费、终止公证、拒绝公证、公证的特别程序、公证档案、公证的复议和申诉等内容。1、申请。申请是指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


·一、离婚协议抚养权和抚养费是怎么认定的?
      一、离婚协议抚养权和抚养费是怎么认定的?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需要公证吗?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需要公证吗? 离婚财产分割不需要公证。 双方对于财产分割如果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在离婚协议中可以写明财产如何分割。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未能达成一致,那么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官判决或组织双方调节来解决财产分割问题。 二、离婚财产分割标准是怎么样的? 1...


·怎么样变更孩子抚养权?
      对于已经离婚的夫妻来说除了双方的财产很重要之外,还有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双方中的某一方在获得抚养权之后是需要对孩子进行赡养的同时在今后的日子中也可以进行孩子抚养权的变更。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怎么样变更孩子抚养权吧。 怎么样变更孩子抚养权 1、双方协商 夫...


·分居3年算是自动离婚吗?
      分居3年算是自动离婚吗?有些夫妻常常认为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这是因为他们误解了《婚姻法》规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条规定。首先,分居两年并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生活中,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种,比如异地工作等等。因此,并不是只要分居就可以作为离婚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