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股东会召开规定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公司法股东会召开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法股东会召开规定是什么?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议的召开,必须由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1/3以上董事提议、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资本1/3时。

3.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临时股东会议的决议范围较为狭窄,一般不得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二、情形

概括世界各国临时股东会议召开的情形,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持有法定比例以上的股东提议或者请求召开时;二是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或者监事会认为必要而提议召开时;三是法院责令公司召开时。

三、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

一是公司内部情况变化,如董事不满规定的人数,公司亏损到一定程度。

二是特定主体的请求,如股东、董事、监事请求或提议。

三是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

四、临时股东会召开也有相关的程序。

参考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零二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一百零三条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学习了公司法我们知道了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其中还需要走既严格又正规的途径才可以,并且召开股东大会还需要各位股东表决,只有通过一定的票数后才可以召开股东大会,在时间和地点上还要有一定的要求,所以召开股东大会一定要提前做准备。


·疫情期间企业是否可以延迟发放绩效奖金
      疫情期间企业是否可以延迟发放绩效奖金?疫情期间企业是可以延迟发放绩效奖金,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疫情影响企业无法准时发放绩效资金的,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延迟发放,但延迟期间不能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二、年终奖的规定年终奖作为用人单位激励员工的方式之一,现行法律法规没有强制要求用人...


·电子商务企业融资办法主要有哪些
      电子商务现如今在商业贸易活动当中已经被广泛的运用,也因为电子商务的存在,才导致线上线下经营现如今还处于一个互相适应的阶段。我们单就电子商务这一交易模式来说,电子商务依托于互联网,而在互联网这一平台上可提供给消费者选择的渠道非常多,电子商务的企业长久的发展也离不开融资。那么,电子商...


·股权投资基金公司注册条件有哪些
      股权投资基金公司注册条件有哪些基金经济在现今可谓是炙手可热,有人将自己手中的资金投入基金公司,也有很多人选择注册基金公司,用股权投资的方式集聚资金。那么,股权投资基金公司注册条件是什么?接下来不仅会介绍这些基金公司注册的条件,还会涉及注意的事项和相关的规定。 一、注册流程 1、核...


·公司注册资本验资
      公司注册资本验资对于要开公司的人来说,注册公司是由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或者其他的出资额来进行相关的登记。如果公司在变更或是设立时需要验资,其他情况公司注册不需要验资,那么您知道公司注册资本验资是怎样的吗?在哪些情况下需要验资呢?具体的适用范围有哪些?下面就跟随我们一起去详细的了解一...


·找公司法人找不到应该怎么办?
      找公司法人找不到应该怎么办? 一、找公司法人找不到应该怎么办? 找公司法人找不到应该去工商局查一下公司的相关信息,如法定代表人、股东、注册资金、年检报告等,先起诉公司,公司无力偿还,根据不同情况,再起诉股东。那时还在城西这边可以找到法人代表,否则的话,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也是...


·出让股权给股东以外的人是否允许?
      出让股权给股东以外的人是否允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


·公司法现代公司的主要形式有哪些内容?
      公司法现代公司的主要形式有哪些内容?企业组织形式是指企业财产及其社会化大生产的组织状态,它表明一个企业的财产构成、内部分工协作与外部社会经济联系的方式。现代企业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指不通过发行股票,而由为数不多的股东集资组建的...


·企业合作是合伙协议好还是股东协议好
      企业合作是合伙协议好还是股东协议好企业合作合伙协议与股东协议各有各的好处,无法评判其好坏。股东协议是公司内股东之间的协议,个人合作协议更纯粹个合作协议,之间存在的较明显的区别。个人合伙是指两个及其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


·分公司能否代替总公司签订合同?
      分公司能否代替总公司签订合同?不能,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


·公司法人不是大股东,是否合法?
      公司法人不是大股东,是否合法?公司法人可以不是公司大股东,也就是说即使不是大股东也是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


·新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新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想要挣钱可以自己创业,此时可能需要设立相应的公司,这就要按照我国的规定办理公司注册登记。随着新公司法的修改,很多人不清楚如今新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工商注册 (一)办理名称预核准(在网上申请,2至3个工作日完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