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质保金一般是多少?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建筑工程质保金一般是多少?《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里没有具体规定质保金的多少,但是建设部有一个格式合同,规定的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3%,一般工程都依据此比例执行。在质保期内,施工单位有对所建工程维修的义务,如果不尽此义务,那么建设单位可以另找他人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剩余部分在质保期结束后,建设单位必须支付。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二、关于建筑工程质保金有哪些规定?1、缺陷责任期的确定所谓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或24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2、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3%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参照执行。3、质量保证金的返还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综上所述,发包人将工程交给承包人后,双方会签署一份工程承包合同,里面规定好质保金的数额及支付方式,比例就按照工程总造价的3%执行。在质保期内,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需要维修的,所产生的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等质保期结束后,发包人返还剩余部分。



·讨要工资多少钱能起诉
      讨要工资是法律上的财产案件,起诉还需一定的诉讼费用,也就是说,财产案件是根据诉讼的金额并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段交纳,诉讼费用是和诉讼标的挂钩的,老板欠的工资越多,诉讼费也越高。对于诉讼费,如果标的额不超过一万元,则每件交纳50元左右;若超过一万元至十万元,则按照2.5%交纳诉讼费;若...


·小服装厂要签劳动合同吗
       一、小服装厂要签劳动合同吗,有哪些依据 应及时的进行签署 按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不会罚款,但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


·童工年龄标准是多少,怎样处罚非法招录童工
      在历史长河里面,童工的使用是屡见不鲜的,不仅是我国,世界各个国家都有关于使用童工的历史记录。但各国的情况不同,因此对童工的规定也是不一样的。那么在我国,童工年龄标准是多少岁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童工年龄标准是多少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


·施工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施工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大多是双方当事人的自愿约定,不违反民法的平等、等价有偿原则。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


·工伤鉴定书拿到就可以辞职吗?
      工伤鉴定书拿到就可以辞职吗? 辞职的话是随时都可以进行的,所以工伤鉴定书拿到之后是可以辞职的。 二、工伤赔偿项目 医疗费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


·公司开除员工要符合什么条件
      公司开除员工其实也就是提前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也可以说是提前终止劳动合同,但出于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公司开除员工的必须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那究竟公司开除员工要符合什么条件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公司开除员工要符合什么条件 单位以职工违反劳动纪...


·劳动合同法哺乳期过后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哺乳期过后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4条规定,除《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纪、失职舞弊、追究刑事责任情形外,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孕期、产期和...


·建筑公司违法转包拖欠工资怎么办
      建筑公司违法转包拖欠工资怎么办?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道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问到法院起诉4、据国家规答定在仲裁版或诉讼的时候,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权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


·一、劳动合同简版范本如何书写?
      一、劳动合同简版范本如何书写?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


·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一、概念介绍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


·临时工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吗
      一、临时工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吗 一些单位经常聘用临时工,这些单位包括劳动者都认为临时工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而根据劳动法规定,只要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无论用人单位是政府部门、事业单位,还是企业或者个体户,他们都应该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所以,有些用人单位招聘农民工做保洁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