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肇事罪一般会判缓刑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交通肇事罪一般会判缓刑吗

情节较轻可能会适用缓刑,情节严重,在肇事之后逃逸甚至致人死亡逃逸,则不可能适用缓刑。所谓缓刑适用的原则,就是在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过程中,特别是缓刑适用过程中必须始终考虑的规则和因素,包括法定因素和酌定因素。

1、法定因素。

(1)看是否具备法定从轻和减轻情节。

也就是是否符合《刑法》第67条和68条关于自首和立功的规定。具体到交通肇事罪,主要看肇事者在案发后是否有主动报案、自动投案、委托他人报案等自首情节,当然还包括是否构成立功等因素。

(2)看是否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

首先是刑期的要求,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才可能被判处缓刑。对交通肇事罪而言,只有不具备加重情节的一般交通肇事,才满足缓刑适用的刑期要求。其次是实质要求,即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再次,必须不是累犯,累犯的人身危险性严重,再次犯罪的可能性较大,故累犯不得适用缓刑。

2、酌定因素。

(1)考虑被告人在交通肇事中所负的责任大小。

从目前的法律规定看,只有负全部责任和主要责任、同等责任的才可能构成,那么在具体量刑时如果危害结果相同,而被告人所负的责任不同,量刑时亦应有所区别。

(2)考虑被告人犯罪后的态度,包括认罪态度、案发后能否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犯罪后的态度直接反映行为人人身危险的程度。对案发后没有逃跑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案情的被告人在量刑中应该予以考虑。

(3)考虑被告人是否对被害人及时抢救、治疗。

在司法实践中常常有这样的现象,案发后肇事人在慌乱中忘记报案、投案,而是主动将被害人送至医院抢救、治疗。及时抢救、治疗被害人并不是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但效果却比自首更明显,其直接避免、防止了损失的扩大,因而必须对被告人的这一行为进行鼓励,即便抢救的行为并未能避免被害人的死亡,在量刑中必须予以考虑,而且笔者认为酌情考虑的幅度应比照自首进行。

(4)考虑被告人是否对被害人进行积极主动的经济赔偿。

被告人积极主动对被害人及其家属进行经济赔偿,对被害人的健康或生命是一种补偿,对被害人的精神也是一种抚慰,一定程度上修复了被交通肇事破坏的社会秩序。同时,被告人积极主动赔偿的行为也是体现了对其自身过错行为的正确认识,反映了被告人的悔罪心理。

(5)考虑当时的犯罪时空和周围环境,如天气状况、地面路况等。

很显然,在冰天雪地和大雾天气,造成交通事故的可能性加大。分析肇事时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的对比程度,对于准确判断肇事人的过失大小,进而准确地定罪量刑都大有裨益。

二、交通肇事罪中哪些情形不适用缓刑

(一)《意见》规定6种情形一律不适用缓刑:

1、对醉酒驾驶机动车致死亡一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

2、有出于追逐取乐、竞技、寻求刺激等动机,在道路上超速行驶50%以上的;

3、致死亡一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后逃逸的;

4、斑马线上致行人死亡一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

5、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的“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6、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同时《意见》还规定5种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致死亡一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

2、无驾驶资格的人驾驶机动车致死亡一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

3、曾因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过吊销驾驶证、拘留行政处罚的;

4、交通肇事后让人顶替的;

5、明知是无牌证或已报废的机动车、安全设施、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非法改装的机动车而驾驶,或者严重超载等,致死亡一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

在结合上文介绍之后,我们了解到,对于触犯交通肇事罪而言,只能说在一般情况下适用缓刑的可能性比较大。但要是犯交通肇事罪,同时又存在逃逸的情节,甚至因为逃逸还导致了受害人的死亡,此时犯罪情节比较严重,那么适用缓刑基本是没有可能的了。


·一、交通事故不属于工伤死亡老板有责任吗?
      一、交通事故不属于工伤死亡老板有责任吗? 不属于工伤的老板就没有责任,交通事故认定工伤条件是: 1、必须在上下班途中。包含两个条件,上下班路线和上下班时间。不一定是必经路线,只要是合理的路线则可。关于时间,我们认为迟到、早退也是上下班时间。需员工向工伤认定部门提供上下班途中的...


·无息贷款买车划算吗
      无息贷款买车划算吗一、贷款买车 一般贷款购车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向银行申请车贷,一种是向汽车金融公司贷款。前一种因为审核严格和手续繁琐,往往不被消费者采用。后面一种,因操作流程简便,与经销商捆绑销售,成为现行贷款购车的主要形式,大众汽车金融公司、福特金融公司等为这类贷款提供资金支持...


·当出现交通违章时,我们如何缴纳交通违章罚款
      当出现交通违章时,我们如何缴纳交通违章罚款 一、缴纳交通罚款的误区 很多人认为有违章没及时处理,就会有滞纳金产生,这其实是个误区。如果有了“电子眼”记录的违章,驾驶人要先到交警大队或车管所处理违章行为,拿到《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罚单,然后15天之内...


·一、交通事故调解不成如何起诉?
      一、交通事故调解不成如何起诉?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准备民事诉状、证据,根据被告人数加一份,向法院...


·肇事逃逸处罚新交规规定是怎么样的
      肇事逃逸处罚新交规规定是怎么样的?肇事逃逸处罚新交规规定是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事故打官司要多少钱
      打交通事故官司的,诉讼费是必须要支付的,那么这个诉讼费一般是如何来计算的呢,需要多少钱呢?如果当事人委托了律师的话,那么律师又是如何收费的?我们将在下文中告诉你交通事故打官司要多少钱,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诉讼费: (一)案件受理费 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


·马路上都是划有道路交通标线的,将马路分成直行道、公交车专用道
      马路上都是划有道路交通标线的,将马路分成直行道、公交车专用道、人行道等等,借到行驶是说车辆没有在应该在的道路上行驶,例如小汽车在公交专用道上行驶。不在规定的道路行驶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那么 借道行驶的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原则是什么呢?我们为您解答。 一、借道行驶 借道行驶是指行...


·一、交通事故右手桡小骨切除能评残吗?
      一、交通事故右手桡小骨切除能评残吗? 1、伤残评定应在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评定。 2、你在上班时间因交通事故造成骨折,肯定是可以尝试申请评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建议你再看看自己是否符合工伤认定,如果符合工伤构成,还可以尝试申请工伤伤...


·车祸后什么时候可以申请调解
      车祸后什么时候可以申请调解 一、车祸后什么时候可以申请调解 按照规定,损害赔偿的调解申请时间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调解期限是10天针对不同的事故情形,损害赔偿调解的起算时间点有所不同: 1、交通事故致...


·公司交社保会从工资里扣吗?
      公司交社保会从工资里扣吗? 不会从工资里扣,社会保险是单位必须缴纳的,但是单位缴纳的是一大部分,少部分需要自己缴纳。社会保险是五险一金中的一部分,所以应当按时的交付,这样有利于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公司交社保会从工资里扣吗? 社会保险是单位交一部分,职工自己交一部分的,...


·法院宣判交通肇事逃逸可以判处缓刑吗?
       法院宣判交通肇事逃逸可以判处缓刑吗? 1、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且有逃逸情节,是不能判处缓刑的。 2、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3、《...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