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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对半具体赔偿细则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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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是谁都不愿意发生的,交通事故容易导致人受伤,甚至死亡。实际的交通事故中,交通事故责任有的并非一方的责任,有的也是双方共同的责任。在遇到双方责任对半的时候该依据什么赔偿呢?接下来,我们将介绍下交通事故责任对半具体赔偿细则。
一、交通事故责任对半赔偿标准
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只写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全责还是次要责任,不会写每人承担百分之多少的。如果交通事故中责任各占一半是同等责任的话:
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如果双方谁有保险,就可以用保险公司赔偿。
2、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对方应当承担百分之六十照顾非机动车方。另外要注意的是责任是在交强险范围外划分的也就是说医药费中的1万块钱是由保险承担余下的部分按照规定当事人各自承担。
交强险赔偿项目及限额,对方财产2000元,对方医疗费用1万元,对方死亡残疾、误工费、护理费等限额11万。
二、如何赔偿
1、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规定,赔偿义务主体只需就超过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现行交强险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千元)的部分,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责任。
2、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3、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驾驶员在执行机动车所有人交付的交通运输任务时,因违章行驶引发事故,那么驾驶员一般只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不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应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赔偿,但是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驾驶员违章驾驶而造成的,由于违章行为的违法性以及驾驶员的主观过错,所以规定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
4、机动车转卖后未过户,机动车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经过汽车交易市场并由所有人或车辆所属单位及时向当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无效,如果机动车已经转卖但是尚未办理过户时发生交通事故,由事故责任者和车辆所有人或所属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我们已经作了介绍。交通事故经过现场勘察、事故分析以及责任明确以后,就是对事故导致的损失进行赔偿,让受害的一方得到应有的补偿。所有的赔偿标准也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赔偿。确保符合规定,受害者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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