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当事人解决赔偿问题的重要依据,根据受害人伤情的不同,赔偿的项目和标准也不同。那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什么呢?可能很多人都不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什么
赔偿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除此之外,根据受害人残疾或者死亡等,相应增加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项目。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详细]
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
根据法律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具体情况如下:
我国《民法通则》第 136 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第 137 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道路交通事故受到人身伤害,当然要适用该一年的诉讼时效规定,但是实务中许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后过比较严重,被害人往往还在住院或者还在治疗过程中,时间已经超过一年,如果按照事故发生时作为时效起算点,许多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将不能得到保护,或者虽然能得到保护但是增加了法院诉累……[详细]
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处理程序
要求交通事故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要参考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书,然后根据受伤人员进行伤残评定的结果确定,最后进行调解。
1、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书。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是确定各方事故责任大小以及日后索赔的重要依据。
2、受伤人员进行伤残评定。受害人在治疗终结后应当及时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伤残级别的不同,赔偿数目也有较大差异。鉴定报告应确定伤残等级、误工、护理、营养三期的期限,鉴定报告是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的重要依据……[详细]
以上就是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范围的介绍,希望能对您解决纠纷有帮助。从交通事故发生的那一刻起,能否正确的运用法律将直接影响受害者最终获得赔偿的数额。因此,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咨询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显得尤为重要。如有需要,你可以通过网站委托你所在地区的专业律师来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交通事故和解的利弊是什么
      根据实践经验总结出来的处理交通事故的方式包括:协商、和解、仲裁以及诉讼。不管当事人选择哪种方式处理交通事故,这里面都是有利有弊的。具体说到和解上面,您知道交通事故和解的利弊是什么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和解的利弊是什么 我们经常见到伤者或其家属,很想通过...


·交通事故受害者有哪些要注意的
      交通事故中的受害者主要是指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的当事人,此时在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可以要求肇事方做出相应的赔偿。但在参与事故处理的时候,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那么交通事故受害者有哪些要注意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受害者有哪些要注意的 1、不要随便签署赔偿...


·四川省水上交通事故人身伤亡赔偿办法
      水上交通事故,顾名思义就是发生在水面或者海上的事故,其事故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为了规范水上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1997年四川省颁布了《四川省水上交通事故人身伤亡赔偿办法》,规定总共17条,自2008年开始实施,因此之后发生于水上交通事故属于《办法》规定的情形的,关于赔偿问题必须按...


·交通事故可以分为几类
      我们发现,现实中针对不同类型的交通事故,在实际处理的时候有所不同,并且需要当事人承担的责任也是不一样的。但对于普通人而言,可能都还不知道交通事故可以分为几类,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可以分为几类 1、轻微事故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


·交通事故退休的有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退休的有误工费吗? 被害人没有误工或者没有因误工而减少实际收入的,不可以主张误工费。因此,退休人员遭受人身损害的,一般不可以主张误工费,但是退休人员如果在遭受人身损害时存在兼职工作并有实际收入,遭受人身损害虽然并未影响其领取退休金,但实际已影响了其兼职收入的,也可以主张误...


·借给别人汽车不知道别人贩毒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借给别人汽车不知道别人贩毒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借给别人汽车不知道别人贩毒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但汽车这种时候属于作案工具,是很有可能会被没收的,想要回汽车话,需要和公安机关沟通。如果汽车是作案工具,依照刑法的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应当没收。1、如果该车曾经被你用来从事过贩...


·刑事案件申诉提交资料有哪些
      刑事申诉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提起,但是针对的具体情况不同,那么您知道提起刑事案件的申诉具体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吗?而在提起申诉的同时又要哪些资料呢?我们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刑事申诉需哪些条件 刑诉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材料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材料有哪些? (一)《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二)《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


·开发商延期交房业主怎么维权?
      开发商延期交房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很多业主并不能处理好这个问题,最好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那么开发商延期交房业主怎么维权?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开发商延期交房业主怎么维权? 1、集体与开发商协商。开发商一般派能说会道的业务人...


·一、夫妻婚后购买的车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夫妻婚后购买的车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婚后购买的车算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汽车应该属于动产,因此不受该条的限制,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女方父母出资给女儿购买汽车应该是一种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应该是对于双方的一种赠与,应该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二、...


·汽车租赁协议模板
      汽车租赁协议模板甲方: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汽车运输货物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车辆类型:______________型_______汽车。 二、 车辆数量:_______辆。 三、 货物类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