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信用卡诈骗罪的主要形式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1997年的刑法中新增了一种罪名叫做信用卡诈骗罪。不过现在信用卡诈骗罪已经被纳入了伙国刑法中,并且在司法解释之中做过相关的规定。信用卡诈骗罪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但是在处理这个问题中也常常有争议产生,为了避免大家不小心触碰到了“信用卡诈骗罪”,今天小编就带大家认识一下“信用卡诈骗罪”是如何构成的。信用卡诈骗罪的客观构成分为以下四个方面: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我们所说的伪造的信用卡的意思,就是说仿造信用卡的模式,图样,质地以及磁条密码做出来的信用卡。而所谓的使用的意思呢,就是说,为了非法取得其他人的钱财,利用这种仿作出来的卡片,实施诈骗行为,最终达到骗取他人钱财得目的。具体包括用伪造的信用卡支取现金,购买商品,还有就是用这种卡片实施各种服务等等。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就是说按照法律相关规定不能再继续使用的那种过期,无效的信用卡,还有是依据法律已经宣布作废,持卡人在卡的有效期内突然中途停止使用,已经将它交会发卡的银行的信用卡,还有就是因为挂失而导致失效的信用卡。另外,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还包括用涂改过的卡片。所说的涂改卡就是说被人为修改过卡号而导致不能再使用的信用卡。同时,考虑到这些信用卡因为所有人的挂失行为或者被取消了,导致被列入了失去支付能力的名单,但一些有心人士将卡上得某一号码通过一定手段处理之后重新获得一个新号码,用来躲避黑名单的搜索。就是因为如此,所以说涂改卡也可以称得上是伪卡的一种类型。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冒用的意思就是说不是卡的所有人拿着别人的信用卡去骗得钱财的行为。根据我们国家对于信用卡的规定来说,信用卡只能限于合法的持卡人本人所用,不能够转借或者转让,这也是各个国家普遍都会遵循的一项原则。但是,如果你把信用卡身份证都放在了一个钱包里,钱包丢了,被拿到的人或者偷了的人给了冒用的机会。这些人在拿了别人的信用卡之后,利用持卡人发现丢了信用卡之前,或者启用挂失停卡这段时间差,假冒卡主身份,然后模仿卡主签名,到信用卡支持的商店或银行取款购物,这几种就是拿了别人信用卡之后进行诈骗犯罪的几种情形。4、进行恶意透支透支的意思就是说在相关银行有账户的客户明明账户上已经没有钱或者钱不够的时候,经过银行方面的批准,允许客户用超过账户余额的额度来进行花销的行为,透支说白了就是银行借钱给客户。而所谓的恶性透支,根据我们刑法的相关规定来说,就是信用卡的拥有者意图非法占有,超过限额透支,并且在约定的时间经过发卡银行的催收依然拒不归还的行为。而所谓的善意的透支和恶意的透支其本质上也有区别,虽然两者实际上都造成了透支,善意的透支主观上来说是有先用后患的意图,到时候归还利息和本金,而恶意透支就是说,为了将钱据为己有,根本不想还或者没有能力还,做出了潜逃的方式用来躲避债务的行为。以上就是信用卡诈骗罪的几种主要形式了,所以大家在使用信用卡的时候一定要多加注意,小心不要触碰到了信用卡诈骗的罪名。花钱的时候蛮开心,一到还钱就很惆怅了,一定要根据自己的能力量力而行。



·毒品犯罪辩护律师的职责是什么
      相信您对于毒品这两个字都有一种禁忌的感觉,从小就被教育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但是现实生活中仍然会有一些毒品犯罪的案件发生,在法院提起公诉的时候,也是需要律师对其进行辩护的,那么今天我们就带您去看看毒品犯罪辩护律师应该要做些什么。 一、毒品犯罪辩护律师的职责 刑事辩护律师的职责...


·常见刑事罪名的量刑起点的确定是什么?
      中国古语“无规矩不成方圆”,发展到今天,人们生产生活方面也都是有法可依,有据可循。为了保障社会攻攻攻秩序稳定,人们安居乐业,法律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一旦违法乱纪,就会收到法律的制裁。那么常见刑事罪名的量刑起点的确定是什么? 一、交通肇事罪 1、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


·怎么区分抢劫罪与盗窃罪
      虽然抢劫罪与盗窃罪在主观方面、主体方面是相同的,但最大的区别就表现在犯罪的客观方面,即隐蔽性和公然性。那在司法实践中,我们该怎么区分抢劫罪与盗窃罪呢?具体来说,抢劫罪与盗窃罪的区别有哪些呢?针对以上问题,下文将一一为您展现详细介绍。 一、怎么区分抢劫罪与盗窃罪 1、什么是抢劫罪...


·刑事诉讼法证明责任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中有几大原则,而无罪推定就是其中之一,而与无罪推定相对应的原则就是控方承担举证责任,这其实是对被告的一种保护,体现了我国在法律上对人权的重视。刑事诉讼法对证明责任有明确的相关规定,那么刑事诉讼法证明责任的规定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一、证明责任证明责任最初是德国民...


·根据我国法律刑诉法三十四条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国您都知道的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主要是程序方面的问题。但是,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具体范围,内容是十分广泛的,很多普通老百姓对于这个问题并不是特别的清楚,因此他们都想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刑诉法三十四条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根据我国法律刑诉法三十四条的规定是怎样的? 第...


·集资诈骗缓刑期间需要遵守什么
      一、集资诈骗缓刑期间需要遵守什么? 根据《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


·未成年犯罪法律援助如何申请?
      在公民的权益遭受到他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侵害时,受到侵害者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得到司法救济的请求,对于那些必须参与诉讼,但是却没有经济能力聘请律师,或者是案件比较特殊的情形下,案件当事人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得到法律援助的请求。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在一定条件下也是可以申请法...


·一、伪造遗嘱诈骗个人财产百万是何罪行?
      一、伪造遗嘱诈骗个人财产百万是何罪行?认定为诈骗罪,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


·绑架罪、抢劫罪等的区别有哪些
      绑架罪、抢劫罪等的区别有哪些1、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2、客观要件不同。抢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经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


·判决书生效后多久可以探视犯罪人员判决书生效后5日
      判决书生效后多久可以探视犯罪人员判决书生效后5日就可以探视犯罪人员。监狱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知罪犯亲属、监护人会见,通知应当包括会见人范围、会见时间安排、会见办理流程、所需相关证件等内容。罪犯亲属、监护人,可以向监狱提出会见申请。二、探视权的特征(1)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


·故意损坏财物罪的构成标准是什么
      损坏财物罪从字面上我们可以理解为,行为人故意损毁损坏他人的财物,包括公私的财物。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的要素有两点,一是行为人的年龄已经达到要负刑事责任,二是行为人自己具备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这些要求的自然人可以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那么故意损坏财物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呢?从我国的《刑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