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权部分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土地使用权部分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部分转让协议书

转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本合同甲方为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之合法拥有者,并同意转让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让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现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事宜,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_________》及其它有关规定,参照国内和_________市各开发区的通行惯例,由甲方向乙方转让_________号地块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权,用于乙方兴办_________。

2、双方法律地位及有关文件

甲方系经国家批准成立,负责_________土地开发和经营管理的经济实体,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3、乙方系经_________国政府批准成立,从事生产经营_________的经济实体,具有_________国法人资格。

二、甲方的确认与保证

1、甲方确认并保证,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所定地块,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2、甲方确认并保证,在乙方实际获得本合同所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之前未设置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权益。

3、场地位置和面积

甲方向乙方转让_________号地块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权,作为乙方的工业建设用地。该场地面积共计约_________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为准),其地理位置详见《场地位置示意图》。

4、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

三、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和付款方式

1、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_美元,_________平方米合计为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前款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总额最终以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和前款所述的土地单价的乘积为准,并实行多退少补。

2、本合同双方签字后,乙方须按下述时间要求付清前条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

本合同双方签字日后_________天内,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计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本合同签字日后_________日内,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余额_________%,计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乙方应将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_________

四、场地交接

1、甲方应于乙方按本合同第6、2条规定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_________日内,将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交付乙方使用。场地交接时,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场地交接单上签字,以示场地交接完毕。

2、甲方应于场地交付日期前__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行场地交接。若乙方不按甲方书面通知所载日期进行场地交接,逾期超过_________天的,视作乙方认可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已交接。

3、在乙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甲方交付用地,乙方具备申办土地使用权证的全部条件后,由乙方向有关土地主管部门申办土地使用权证,甲方将积极协助乙方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并向_________市房地产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

五、场地基础设施、条件

1、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所称基础设施包括以下部分:

(1)供电、供水、电讯、煤气设施管道;

(2)雨水、污水管道及接口;

(3)道路。

2、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为将按该地块的平均自然标高经过平整、拆除地面建筑物和/或构筑物、无地下公用设施的_________用地。

3、乙方项目建成投产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口、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管线和道路。

乙方在受让地块内建设施工时,场地应具备供水、供电、进出道路及场地平整之条件,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好有关临时用电、用水、电话接入使用的申请和批准手续,从接口引进红线内的工程费用和容量费用由乙方承担。

基础设施管线接口以上(包括接口)的公用设施部分由甲方建造,并承担全部费用;需要向有关部门办理各类手续的,由甲方负责。

4、基础设施管线接口以下(包括与接口的衔接部分)的乙方自用设施部分由乙方建造,并承担全部费用。

乙方使用供电、供水、电讯、煤气、雨污水排放等配套设施,应向有关公用事业单位申请办理,甲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贴费(增容费、初装费)、接装费及所需器材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六、其它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不少于总建安工程量的_________%,并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竣工。

2、在转让期限内,乙方对依据本合同所取得使用权的土地,有权连同建筑物依法自行处置,包括转让、出租和抵押。上述事实的发生,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并不得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相抵触。上述事实发生时,乙方须将有关法律文件送交甲方备案。因上述事实的发生而产生的土地使用权后继者、受让者,都是本合同所规定的乙方权利和义务的承受人。

3、乙方在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内兴建的一切建筑和设施,包括改建、扩建等涉及交通、通讯、消防、环保、环卫、绿化等方面的,由乙方报请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乙方的上述活动应符合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_________区的有关规划、_________建设单位规划、建筑管理公约及各类管理要求。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_________市公证处及_________市房地产登记处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综上所述,一些企业名下拥有多处土地,对于长期闲置的土地,其可以转让出去。不管是整体转让还是部分转让,双方都应该订立书面合同,否则转让行为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在部分转让协议书里面,应该对转让的过户、土地转让价值及支付方式等写清楚。


·房地产隐名股东协议具备法律权益吗
      房地产隐名股东协议具备法律权益吗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一般通过协议的方式约定由隐名股东出资并享有股东利益,而将名义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公司股东,该约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下,在隐名股东和名义股东之间具有约束力,对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隐名股东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


·征地补偿是什么意思?
      征地补偿是什么意思?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


·广西征地补偿新政策与标准是什么
      广西征地补偿新政策与标准是什么 一、广西征地补偿新政策 根据国土资源部有关通知要求,征地补偿标准原则上每2~3年更新一次,逐步提高,经确认补偿标准不需要调整的,也要予以重新公布。广西目前执行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对实现广西征地补偿同地同价,保障被征地...


·贵阳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贵阳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由于我国的土地政策,我们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并且有规定的使用年限。国家为了更好的发展社会经济,需要对一些老旧城区进行改造,那么提前收回土地我们是可以拿到土地补偿费的。法律上对于徒弟补偿标准做出了明确抹规定。下文对贵阳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


·最新安徽省淮南市毛集实验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安徽省淮南市毛集实验区征地补偿标准  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自2015年3月1日起执行。  接下来,爱土拆迁律师就将安徽省淮南市毛集实验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安徽省淮南市毛集实验区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的土地共有一类...


·被征地补偿的依据是什么?
      被征地补偿的依据是什么? 在我国各地,政府征地的行为是比较常见的,虽然在征地后,被征地者可以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金,但是有些公民会疑惑政府是否是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是否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那么,具有来说,被征地补偿的依据是什么?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被征地补偿的依据是什么?...


·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法规有哪些?
      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法规有哪些? 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流转)规则 各省辖市、县(市、区)农业局(委、办): 为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


·土地使用权过户申请怎么提出
      土地使用权过户申请怎么提出 一、土地使用权过户申请怎么提出 携带土地使用证原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之规定,还需要办理过户土地证。 具体土地证过户流程: a、签订土地合同,买...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怎样办土地使用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怎样办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为有了土地使用证,就意味着使用这份土地是合乎法律所规定的,因此我们在拥有房屋之后,需要办理一下,土地使用证,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怎样办土地使用证? 一、根据我...


·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条例都有哪些内容?
      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条例都有哪些内容? 在我国要想利用土地获益就必须先取得土地使用权,而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渠道有多种,除了常见的土地使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外,我们还可通过国家政府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而获得土地使用权成为新的土地使用者,但不论是出让方还是受让方其行为准则或手续办理都必须...


·海南三亚征地果树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海南三亚征地果树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虽然一般来说,被征收的土地是农村类型的土地,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为了城区发展建设的需要,其他类型的土补偿地也有可能会被征收。各地都制定了征地补偿标准,在实施具体的征地行为之前,必须根据该标准,制定确切的补偿规定,各地实心规定补偿规定一般都是存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