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人伤谁来赔偿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交通事故人伤谁来赔偿


承担直接赔偿责任的事故责任者,包括机动车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承担替代赔偿责任的保险公司;承担垫付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机构。多数情况下发生的交通事故往往都会造成人身的损害或财产的损失,此时就需要对受伤或受损的人做出具体的赔偿。


特殊情况下主体的确定


驾驶盗窃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盗窃者;


擅自驾驶他人车辆造成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和擅自驾驶人;


雇员驾驶车辆造成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雇主;如果雇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与雇主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驾驶未过户车辆造成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支配车辆运行和取得运行利益的现车主;


分期付款出卖方保留车辆所有权,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车辆买受人;


出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肇事人或者借用人;


出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承租人;


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如是无偿挂靠,则为挂靠人;如是有偿挂靠,则为挂靠人和被挂靠人;


跟教练员学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教练员;


质押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质权人;


未成年人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车辆所有人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乘车人在交通事故中遭受损失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承运人、其他车辆的所有人或者驾驶人。


二、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怎样确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方为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的,由保险公司(或机动车方)在交强险有责任限额(死亡伤残110000元、医疗费用10000元、财产损失2000元)范围内赔偿,不足的部分按责分担(机动车方为全部责任承担100%、主要责任承担80%、同等责任承担60%、次要责任承担40%)。


2、机动车方为无责任的,由保险公司(或机动车方)在交强险无责任限额(死亡伤残11000元、医疗费用1000元、财产损失100元)范围内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机动车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机动车的交通事故


1、无人员伤亡,仅有车物损失的情形:


a、机动车双方为主要、同等、次要责任的,由双方保险公司(或机动车双方)在交强险有责任限额(2000元)范围内相互赔偿对方的车物损失,不足的部分由机动车双方按责分担(主要责任承担70%,同等责任承担50%,次要责任承担30%)。


b、机动车双方为全部责任和无责任的,由全部责任方赔偿无责任方的全部车物损失;由保险公司(无责任方)赔偿全部责任方不超过交强险无责任限额(100元)范围内的车物损失。


2、有人员伤亡的情形:


a、机动车双方为主要、同等、次要责任的,由双方保险公司(或机动车双方)在交强险有责任限额(死亡伤残110000元、医疗费用10000元、财产损失2000元)范围内相互赔偿对方车上伤亡人员的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由机动车双方按责分担(主要责任承担70%,同等责任承担50%,次要责任承担30%)


b、机动车双方为全部责任和无责任的,由全部责任方赔偿无责任方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保险公司(无责任方)在交强险无责任限额(死亡伤残11000元,医疗费用1000元,财产损失100元)范围内赔偿全部责任方车上伤亡人员的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由全部责任方承担。


综上所述,如果驾驶机动车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应该实际由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肇事者驾驶的不是自己的车辆相应的责任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分析,出借车辆发生事故的一般责任人有肇事者或者借用人。




·高空坠物至车损害,究竟该由谁赔偿?
      高空坠物伤人或者损坏汽车的案件屡屡发生,不仅给受害者带来严重的伤害和经济上的损失,而且在追讨赔偿的过程中,因为找不到相关的责任人而使赔偿的时间延长。因为高空坠物比较特殊,是没有主观意识的物体,那么高空坠物至车损害,究竟该由谁负责呢? 《侵权责任法》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


·借汽车给他人出事故要怎么办
      借汽车给他人出事故要怎么办 一、借汽车给他人出事故要怎么办 车辆出借,从法律意义上属于一种出借合同。在这种法律关系中,出借人必须尽到谨慎注意的义务,将车辆的实际情形告知借车人,如车辆存在的隐患。 同时也因为出借的是车辆,而车辆驾驶必须持有驾照,所以,对于借车人,车主应尽到审...


·汽车划痕险保费多少钱5000
       现在人们出行就是完全机动化的,人均机动车拥有量是属于高速发达,但从大数据来看交通拥堵,出行效率,出行的风险的确实也是给您带来了不少的困扰,其中有一种特别让人心里面不舒服的就是汽车老是被划伤.我们看到有人比较好奇汽车划痕险保费多少钱5000?其实要看您的车是多少钱了,30万元以下...


·在洛阳担保公司抵押车出售所需流程是什么?
      在洛阳担保公司抵押车出售所需流程是什么? 一、购买抵押车本质 抵押车在没有解除抵押之前,是不能进行过户的,若是没有解除抵押的情况下购买,那么在本质上其实是属于转押的一种形式。如果要想抵押车能够过户,那么必须要车主签订解除抵押协议才可以,不过难度很大,因此大部分的抵押车都无法过户...


·车祸被撞误工费赔偿需要哪方面的证据?
      车祸被撞误工费赔偿需要哪方面证据?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1、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2、误工时...


·三轮摩托交强险赔偿数额是哪些内容?
      三轮摩托交强险赔偿数额是哪些内容? 都能听说过,对于交强险来说,如果发生意外的话,应该得到应得赔偿,那么赔偿的具体数额也是有一定的限制的,根据相关的说法,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及数额,应该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具体我们来看下面的文章。 交强险赔偿的范围和数额 (一)有责任赔偿的...


·交通脑损伤会赔偿什么项目?
      交通脑损伤会赔偿什么项目?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二、相关规定1、受害...


·交通事故赔偿要提供哪些证据证明
      交通事故赔偿要提供哪些证据证明 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


·受害人负全责交强险是否赔偿
       一、受害人负全责交强险是否赔偿? 赔偿,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一)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1000元 (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 (三)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0元 二、 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 1...


·哪些交通事故是不能“私了”的
      哪些交通事故是不能“私了”的 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


·车划痕险怎么理赔的步骤是什么?
      车痕险是现在的一种比较流行的保险方式,这是一项具体的保险内容,就是在车子的表面如果发生车子被划花的情况,是可以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的,保险公司的索赔是需要一定的而程序的,根据划花情况的不同理赔的程序有些不一样,那么车划痕险怎么理赔的步骤是什么? 车划痕险怎么理赔的步骤是什么? 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