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间借贷利率最高是多少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民间借贷利率最高是多少 一、民间借贷利率最高是多少
“利息”是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的货币报酬,民法典规定的利息是贷款人给予借款人的一种物质鼓励。“利率”是在一定时期内贷款人付给借款人的利息数与借款数的比例。利息=本金×天数×利率。我国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二、民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怎么办
利息条款或约定是民间借贷合同的重要内容,但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具有互助性质,因合同当事人之间本身具有的特定关系,利息条款的约定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如有的约定了利息,而有的就未约定利息,有的约定还不明确等等情况经常出现。因此《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正因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具有互助性质,当事人对支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无须经过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的补缺程序,直接确定为不支付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当事人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予以确定,即“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在实际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时,如果对当事人之间的借款关系认定为无息借款,但是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时,贷款人主张收取逾期归还借款的利息,则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原则上,民间借贷的利率是由当事人协商确定的,但如果超过了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那么超过的部分就会被认为是高利贷,这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此,在法律保护的范围内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



·借款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借款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借款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


·主张债务可以执行配偶吗?
      主张债务可以执行配偶吗?如果确认债务性质为夫妻共同债务,被执行人配偶应为连带债务人,但要执行被执行人配偶名下财产,首先要解决执行名义的问题,即:生效的法律文书只明确债务人为夫妻一方,另一方承担债务缺乏生效法律文书依据。有观点认为,即便有证据证明系共同债务,从坚持判决既判力的角度,...


·欠款合同怎么写才能法律有效?
      欠款合同怎么写才能法律有效? 如果双方当事人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为了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防止不必要的纠纷,双方当事人是需要签订欠款合同,明确相关的事项的。欠款合同需要符合法律的规定,那么,欠款合同怎么写才能有法律效力?下面,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一、欠款合同怎么写...


·欠钱不还我没有钱去法院起诉怎么办?
      欠钱不还我没有钱去法院起诉怎么办?债务人确实没钱,债权人即使胜诉,法院也无法强制执行。在这种情况下,起诉只有一个好处,就是用法律形式确认债权债务关系,一旦债务人有了经济能力,就可以向他执行。也有坏处,就是需缴纳一些诉讼费,1万元以内是50元,2万-10万元部分按2.5%计算。如果...


·中学生借高利贷违法么?
      中学生借高利贷违法么? 一、中学生借高利贷的情况多么? 高利贷作为一种残酷剥夺借贷者私人财产的手段,在中国的旧社会尤为盛行,最为常见的是所谓"驴打滚"利滚利,即以一月为限过期不还者,利转为本,本利翻转,越滚越大,这是最厉害的复利计算形式。近年来,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让学生信贷死...


·根据法律规定欠钱不还是现金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欠钱不还是现金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欠钱不还是现金需要提供其他的证据,证明存在着借款的事实。这个证据可以是证人证言,也可以是一些书面视频的证据。欠款不还,这属于民事行为。是借款合同关系,对方如果逾期不还钱,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是由法院的民事审判庭作出裁判,法院作出判决后...


·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有什么内容
      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有什么内容1、货物的品名和种类;2、货物的数量、质量及包装;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和时间;4、进出库存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5、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6、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银行、帐号、时间;7、责任的划分和违约处理;8、合同的有效期限;9...


·银行借款可以成为注册资本吗?
      银行借款可以成为注册资本吗?可以成为注册资本,大部分情况下,公司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那么,注册资本为股东的责任,与公司的规模没有关系。而公司借款是与公司的财产规模有关系的。所以,注册资本与公司借款二者没有直接的关联。注册资本,是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


·一方婚前借款算共同债务吗?
      一方婚前借款算共同债务吗?不属于。一般情况下,婚前一方债务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生活中用于家庭共同支出的项目譬如购买生活用品、子女学费、生病医疗费用等等,...


·无债权债务情况说明的格式范本
      无债权债务情况说明的格式范本 一、范本格式 无债权债务情况说明的格式范本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万元减少到——万元。本公司已于-年-月-日在-报上刊登了减资公告,迄今为止,无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至此,本公司债务已清偿完毕,对外也无任何担保...


·有哪些网络贷款可以不还吗?
      现在网络贷款的种类很多,最近不少人在问,有哪些网络贷款可以不还吗?无论哪种形式的贷款,都是不能不还的。如果长时间拖欠不还,将面临高昂的逾期费用,甚至影响个人信用,负上刑事责任。下面就由我们来为你详细讲解一下。有哪些网络借贷可以不还吗?不能不还。后果如下:(一)承担高额逾期费用。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